公司工作兩年不簽合同,新勞動法下如何保護自己

發布 社會 2024-07-23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用人單位可能被要求補足合同並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賠償。

    1、補充合同,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受僱乙個月後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者勞動合同期滿乙個月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兩倍。 勞動者未簽訂合同乙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自勞動合同期滿乙個月之日起至書面勞動合同補足前一天,按工資支付一倍; 勞動者一年未簽訂合同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立即辦理手續,自滿乙個月次日起至一年期滿前一天,支付雙倍工資, 總共 11 個月。

    勞動者應及時要求雙倍工資,以免因仲裁時效過長而得不到法律支援。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自權利被知悉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

    2、隨時解除合同並要求經濟賠償。

    未簽訂合同乙個月的,違反《勞動合同》第十條“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強制性規定, 屬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項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六)項規定的情形)。其他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依照規定要求勞動者勞動年限每年乙個月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簽訂合同、違法乙個月為由解除合同、要求遣散費、雙工資、向勞動監察院投訴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救濟的,需要提交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根據《勞動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動法〔2005〕12號)第二條的規定,在確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勞動者工資支付名冊)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的繳納記錄; 《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考勤記錄; 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勞動者應提供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檔案和證人證言,其餘由用人單位提供。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3個半月的平均工資(月薪=當年收入12)。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關於這個問題,《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

    (三)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續簽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如您與公司有實際勞動關係,且未簽訂書面合同超過一年的,則視為您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可以向當地勞保部門報告,對超過乙個月未簽字的零件要求相應的雙倍工資賠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根據你說的分析,你從07年開始在單位工作,08年續簽合同,09年你不同意單位的減薪要求,沒有簽訂合同。 從09年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公司應該支付雙倍的工資。 如果公司今年不簽字,可以認為簽了無限期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

    現在如果公司解雇了你,你可以要求支付08年的遣散費,也就是月底的工資; 09年11個月末的雙倍工資。 要先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如果做不到,可以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但比較麻煩。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和他們打官司! 找乙個可以推理的地方。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雇員也受到勞動法規範的保護。 由於《勞動法》的相關規範對勞動者有保障,因此判定勞動者的標準是是否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而不是雙方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

    只要確定勞動關係成立,自然是勞動法保護的物件。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規定的將受到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與公司協商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無效勞動部門進行仲裁。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

    1. 如何證明沒有勞動合同的僱傭關係的存在?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應當建立勞動關係。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

    3. 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雇主業務的組成部分。

    只要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就是僱傭關係。

    2、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1、如有違法行為,員工可隨時離職,無需事先通知,本單位應為員工辦理辭職手續,包括出具辭職證明、辦理戶籍、檔案轉移等。

    2、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申請向單位登記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委託律師代您處理仲裁也是合理的。

    3、員工入職後,應督促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雖然員工入職後一年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並不多,但也有存在。 此時,雇員可以向雇主要求最多 11 個月的雙倍工資補償,並可以自行終止僱傭關係。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相關回答
17個回答2024-07-23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的,勞動者也可以查閱舊合同。 >>>More

2個回答2024-07-23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兩倍的遣散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More

8個回答2024-07-23

兩年工作經驗和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區別在於: >>>More

15個回答2024-07-23

如果你不想在那裡做,你可以要求賠償,這是遣散費金額的兩倍,根據在公司的服務年限支付給工人,每整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你做兩年,這意味著有兩個月的遣散費,補償金是遣散費的兩倍,所以你可以得到四個月的補償。

4個回答2024-07-23

勞動者按照正常辭職程式辭職的,用人單位不能扣除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無故扣減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