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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學生身份與戶籍的區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含義不同,學生身份是乙個學生屬於某所學校的合法身份或資格。 戶籍是國家負責戶政的行政機關為記錄和儲存住戶人口基本資訊而製作的法律檔案。
2、變化因素不同,學生登記隨學校變更而變化,戶籍隨居住地變更而變化。 3.管理部門不同,學生註冊管理部門為教育局,戶籍。 管理部門是公安局。
法律依據:《中小學生身份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公升學的,轉學學校應當通過電子學籍登記系統啟動轉學手續,轉學學校和雙方學校應當進行核實。
負責轉學和轉學的部門以及兩所學校的學生身份,應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身份的轉移。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轉學手續後,應當及時轉出學生註冊檔案,並在乙個月內完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者公升入高等教育後,轉學學校應當根據收到的學生註冊檔案繼續辦理學生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管理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戶籍登記。 現役軍人戶籍由軍事機關按照有關軍人管理條例辦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戶籍,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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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如果學生登記與戶籍不一致,考生應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考試。 但是,如果父母需要工作或考生的就學身份是由於考生的在校身份,考生也可以在考生學生身份所在省份的戶籍所在地進行高考報到。 此外,符合條件的考生還可以在學生所在省份或地區參加高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一條。
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融合融合,完善國民現代教育體系,完善終身教育體系,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 國家採取措施促進教育公平,促進教育的均衡發展。 國家支援、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傳播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
在學生註冊地報考有什麼要求?
1、父母在當地有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的居住(含租賃);
2、流動人口子女連續三年完成高中註冊,並實際在當地就讀;
3、參加當地高中畢業考試;
4、父母(父親或母親)繳納一定年限的社會保險(各地區要求年數不同,具體期限以各地區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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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校期間不需要有相同的學籍和戶籍,但由於高考報名採用雙元註冊制,必須按照要求返回戶籍地參加考試,所以這意味著只有戶籍和學生身份一致才能報考。 那麼如果臨時來換學校,會很麻煩,所以最好從居住地相同的學校註冊開始。
學生身份是指學生的合法身份或屬於某所學校的資格,登記該學生姓名的《魯照》小冊子特指某所學校的學生資格。
根據《中小學生身份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學生登記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學生人數為每人1人,終身不變。 學生註冊號的產生具體規定由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學生身份的產生是基於基本個人資訊,這些資訊記錄在戶口簿中。 當我們輸入註冊資訊時,我們也根據戶籍的內容進行。因此,學生登記和戶籍必須相同。
法律依據
《中小學生身份管理辦法》第四條 學生首次辦理入學登記手續後,學校應當為其收集並記錄入學資訊,建立學生登記檔案,通過電子學生註冊系統申請學生註冊號。
學生身份主管部門應通過電子學生註冊系統及時批准學生的學生身份。
《中小學生身份管理辦法》第五條:學生登記號根據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碼生成,每人乙個號碼,終身不變。 學生註冊號的產生具體規定由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逐步引入免費學生證,其中包含有關學生學生身份的資訊。
《中小學生身份管理辦法》第六條 學校不得利用虛假資訊建立學生登記,不得重複建立學生登記。 學生註冊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當使用電子學生註冊系統進行重複核對。
學生身份管理實行“人身入會”。 除接受特殊學校學生上課的普通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勤工儉學學校外,學校不按規定接受未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 對於有嚴重殘疾且無法進入學校的學生,承諾將他們送回家的學校將確定他們的學生身份。
《中小學生身份管理辦法》第九條:學生在基礎教育階段轉入或者公升入高等教育時,應當將學生身份檔案轉入轉入學校或者公升入學校,轉出或者畢業的學校應當儲存電子檔案備份; 同時保留紙質檔案的必要副本。學生最終終止學業的,學校應當將學生註冊檔案歸檔並永久儲存,或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如果學校合併,其學生記錄應移交給合併後的學校管理。
學校被撤銷的,應當移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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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是身份居住的地方,另乙個是學校居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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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9戶籍和學生戶籍是否需要相同? 如果我孩子賬戶上的姓名與我學校註冊上的姓名不同,我該怎麼辦? 2 2016-07-01戶籍和學校登記必須一樣嗎16 2014-02-08 孩子的學校登記和學校登記是否與戶籍地相同114 2020-08-24戶籍和學校登記必須相同嗎12 2018-02-21戶籍和學校登記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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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高考以戶籍為準,即以戶籍為準,按照有關教育部門的規定,申請高校的考生原則上按照省(自治區)高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報到。 市)的戶籍所在地。
法律依據:《教育部關於高考的規定》 高考報名錄取按照戶籍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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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學生首次辦理入學登記手續後,學校應收集並記錄該學生的入學資訊,建立學生登記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生註冊系統申請學生註冊號。 學生註冊號是根據學生的居民身份證號碼生成的,每人乙個號碼終身不變。 學生首次辦理入學登記手續後,學校應收集並記錄該學生的入學資訊,建立學生登記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生登記系統申請學生登記號。
學生身份主管部門應通過電子學生註冊系統及時批准學生的學生身份。
法律依據中小學生學生身份管理辦法
第四條 學生首次辦理入學登記手續後,學校應當收集並記錄該學生的入學資訊,建立學生登記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生登記系統申請學生登記號。 學生身份主管部門應通過電子學生註冊系統及時批准學生的學生身份。
第五條 學生註冊號是根據學生的居民身份證號碼生成的,每人乙個,終身不變。 學生註冊號的產生具體規定由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逐步引入免費學生證,其中包含有關學生學生身份的資訊。
如果符合條件,可以更改學生的姓名:
1.學生身份資訊一般不能變更,當事人應諮詢班主任或學校負責人,並將真實有效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交學校教務處學生身份官員審核,然後由學生身份教師通過系統上傳證明材料並發起申請更正相關向區教委學生身份管理部門提供資訊; >>>More
第七條 在學生身份管理中貫徹“隨人走”原則,學校不招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 家長(監護人)應填寫《轉學申請表》向轉學學校申請,轉學經學校通過學生登記系統審核批准後,轉學學校及雙方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More
學生註冊號按照北京市教委檔案“京教〔2000〕062號”的要求排列,現行的CMIS系統和學生證系統使用學生註冊號進行學生唯一標識。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