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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一條規定了五種情形,即:一方當事人以欺詐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一方當事人以脅迫手段簽訂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隱瞞非法目的;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2、《合同法》第一條規定了兩種情形,即:
對另一方造成身體傷害; 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3、標準條款免除、增加對方責任和主要義務,或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標準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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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況下,標準條款無效:
(一)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良巖集體利益或第三方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隱瞞違法目的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6)對另一方造成人身傷害的;
7)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對方財產損失的,8)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免除其責任,增加對方的責任,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標準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免除其責任,增加對方當事人的責任,或者排除對方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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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標準合同無效: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或減少其責任的合同; 不合理地增加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合同; 或排除另一方主要權利的合同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496條。
標準條款是雙方預先起草的供重複使用的條款,在簽訂合同時未與另一方協商。
訂立合同採用標準條款的,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應當按照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並採取合理措施提醒對方注意與對方當事人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如免除或審慎減輕謹慎人的責任、 並按照對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解釋。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醒或者解釋義務,致使對方當事人不注意、不理解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的,對方當事人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
第49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標準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的;
2)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增加對方的責任,或者限制對方的主要權利;
3)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排除了另一方的主要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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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對另一方造成人身傷害; 2.
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3.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增加對方的責任,或者限制對方的主要權利; 4.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排除了另一方的主要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條 標準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效的:(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款、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情形; 2)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增加對方的責任,或者限制對方的主要權利;3)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排除了另一方的主要權利。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隱蔽的:(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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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標準條款在下列情形下無效:1、合同標的不笑,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違法,違反公序良俗; (三)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的; 4、不合理地增加對方的責任,排除或限制對方的主要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標準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的;
2)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增加對方當事人的責任,或者限制對方當事人的判斷權;
3)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排除了另一方的主要權利。
商標宣告無效通常需要一年半到兩年的時間。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因違反商標法第一條等規定,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在收到申請後限期內書面通知當事人提交答辯。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