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但有孩子怎麼離婚

發布 社會 2024-07-28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如果不是事實婚姻,那麼:

    1、由於沒有結婚證,屬於同居關係,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可以隨時任意解除,不存在離婚問題。 財產糾紛和子女撫養費問題可以在法庭上起訴。

    2、已具備結婚登記所需條件,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會告知您,應在案件受理前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如果補發,則從雙方符合結婚實質條件之時起承認夫妻關係,將作為離婚訴訟處理; 如果不補發,法院將視同居關係解除。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男女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

    2.無結婚證提起離婚的,依照法律規定,根據不同情況另行處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在事實婚姻的情況下,男女可以通過訴訟解除事實婚姻,並要求法院處理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費的問題。 在同居關係的情況下,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解除同居關係,並在同居期間協商財產分割和子女的撫養費。 未婚的男女通過同居形成事實上的婚姻或同居關係。

    在事實婚姻的情況下,男女可以通過訴訟解除事實婚姻,並要求法院處理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費的問題。 在同居關係的情況下,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解除同居關係,並在同居期間協商財產分割和子女的撫養費。 男女雙方僅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費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在解除同居關係時,一男一女在非婚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的性質和權屬能夠明確區分的,認定為個人所有; 不能區分財產性質和權屬的,參照共有財產進行處理和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 未依照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按事實婚姻辦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後,一男一女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申請結婚登記後再受理; 未辦理完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一人與配偶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費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如果你沒有拿到結婚證,那不是夫妻關係,而是同居關係,你不需要離婚,只要分手,分割財產就行了。

    至於子女的監護權,非婚生子女受婚生子女規則的約束,兩歲以下子女晉公升為女兒,原則是由母親直接撫養。 年滿兩歲子女的父母不能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一百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不得受到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傷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親生父親或者母親,承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贍養費。

    第一百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總結。 你好,親愛的。 我已經為你找到了答案,我回來了,事情是這樣的:

    如果你沒有結婚證,但有孩子,不需要離婚,只能算是解除了同居關係。 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不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對孩子撫養費、孩子撫養費、財產分割問題等沒有約定,只能由一方當事人向法院起訴,訴訟理由是解除同居關係, 然後法院將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配等問題作出裁決。

    你好,親愛的。 我已經為你找到了答案,我回來了,正確的答案如下:我沒有拿到結婚證,但如果我有孩子,我就不需要離婚,所以我只能算是解除了同居關係。

    如果對子女撫養費、子女撫養費、財產分割等問題沒有約定,一方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訴訟理由是解除同居關係,然後法院會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分配等問題作出裁決。

    沒有結婚證,但有孩子,有宴會,怎麼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規定:“男女均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條例要求的,應當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親愛的,請描述一下具體情況,我會為你進行全面的分析<>

    可以通過法院解除關係!

    改變操作方式。 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

    你想獲得子女撫養費嗎?

    如何申請。

    是我不想和那個男人說話。

    我可以在這裡給你乙份**起訴書,你可以提交給法院!

    你需要為孩子的監護權而戰嗎?

    我想為之奮鬥。 你們在這裡有共同財產嗎?

    你好,男人的態度怎麼樣!

    我沒有結婚證,但我買了一輛車,我大約有10,000

    親愛的,我建議你在這裡拍一張鏈結的照片,我們可以更多地了解你的情況!

    包括離婚在內,男方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

    車輛的金額是多少?

    這輛車也需要分配給你!

    離婚牽扯到的強勢關係太多了,建議你拍下鏈結的照片,這樣可以更了解自己的情況,更好的為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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