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人可以不帶離婚證拿到結婚證嗎?

發布 社會 2024-07-28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沒有離婚證也可以結婚。 離婚後登記再婚時,不要求雙方必須攜帶離婚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大陸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在登記結婚時,雙方必須出示他們沒有配偶的證明。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您可以在沒有離婚證的情況下獲得結婚證。 但是,如果法院判決有效,可以憑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和離婚判決書的有效性證明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如果沒有判決,只能帶著前妻或前夫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然後辦理再婚登記。 遺失離婚證的,申請人可以憑戶口簿、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向原離婚登記機關或者一方常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隨著社會的發展,多元文化的交融,人們的思想變化與日俱增,每一代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在時代背景下,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潮流方向,在這個開放的時代,離婚或再婚不再是不可言說的事情。 當人們在沒有拿到離婚證的情況下結束上一段感情時,他們能拿到結婚證開始下一段婚姻嗎?

    讓我們來了解一下。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雙方同意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1、經雙方同意離婚的,由民政局簽發《離婚證明書》。

    2、離婚由法院離婚或調解的,由法院送達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法院只作出判決,不再簽發離婚證。 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是證明婚姻關係已經解除的有力證據,民政局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檔案僅作為證明夫妻關係存在或解除的證據。 有了判決,您就可以辦理再婚手續了。

    如果你在前一段婚姻中有結婚證,離婚後沒有離婚證就不能結婚,這是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重婚的,或者明知有配偶而嫁給他人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處於結婚期間,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不能到民政局重新辦理結婚登記。 如果要重新開始婚姻,就必須結束現有的婚姻關係,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一種比較簡單容易的處理方式,雙方協商後,憑離婚協議、結婚證、身份證到原結婚登記處的民政部門領取離婚證, 建議優先。如果要走離婚訴訟程式,在做出具體措施之前,需要詳細了解財產分割、監護權等很多問題,建議您在法律上保護自己的權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其實,面對這類問題,我們需要從兩種情況來分析,並不是每一種情況都需要離婚證。

    1.第一次結婚。

    相對來說,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需要帶離婚證,因為事先沒有離婚的事實,所以根本不需要帶離婚證。 所需要的只是兩個志同道合的人,他們願意結婚。 當然,我們也需要按照一些國家的法律直接去民政局結婚,比如到了適婚年齡,兩個人之間沒有血緣關係等等。

    2.再婚。 其實大多數情況下,結婚都需要帶上離婚證,但其實還是需要看各個地方的情況,在選擇二婚的時候,可以去有關部門和單位了解一下,或者打電話**詢問。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無配偶,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 離婚證是非配偶的證明,因此第二次婚姻必須出示離婚證。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是的。

    如果雙方的結婚證均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雙方提供的結婚登記檔案或結婚登記記錄證明辦理離婚登記。 當事人應當對遺失結婚證作出書面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備案。

    法律依據:《民政部關於實施落實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五條 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遺失乙份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另乙份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的結婚證均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雙方提供的結婚登記檔案或結婚登記記錄證明辦理離婚登記。 當事人應當對遺失結婚證作出書面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備案。

    申請離婚登記的一方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說明差異的原因。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離婚是否可以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離婚,需要根據離婚的方式來確定。 他們是:

    1、協議離婚時,雙方應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子女戶口證明、離婚協議書及相關財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2、如果對方不配合補發結婚證,可以持戶口簿和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關係證明,然後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

    起訴離婚的程式是怎樣的。

    1、寫離婚訴狀;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的證據;

    3、將離婚訴狀及證據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離婚訴訟後,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將起訴狀副本送交對方;

    6、法院第一時間安排,向雙方發出傳票;

    7.**:雙方均可委託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無需結婚證即可申請結婚證,只要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即可。 如果之前有離婚和離婚結婚證,但由於各種原因損壞或丟失,則需要將戶口簿和身份證的狀態帶到民政局重新申請。

    如果結婚證不補發,也可能構成重婚罪,婚姻登記機關不予處理。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和身份證,(二)簽署的三代內無配偶、無直系血緣關係的宣告。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沒有結婚證就不能離婚,結婚證是辦理離婚手續的必要檔案之一。 夫妻雙方都想辦理離婚手續的,需提供以下檔案和證明材料:1、雙方戶口簿、身份證; 2、雙方結婚證; 3、雙方同意並簽字的離婚協議。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內拉雲丹迪居民辦理離婚、寄宿糾紛,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沒有結婚證就不能離婚,結婚證是辦理離婚手續的必要檔案之一。 夫妻雙方都想辦理離婚登記的,需提供以下檔案和證明材料:1、雙方戶口簿、身份證; 2、雙方結婚證; 3、離婚協議達成並經雙方簽字。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已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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