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婚姻需要帶離婚證嗎?

發布 社會 2024-07-28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需要。 如果雙方離婚後想再婚,需要有離婚證,離婚後雙方沒有再婚,但離婚雙方嫁給了別人,還需要攜帶離婚證來證明自己是單身。

    離婚後再婚有兩種情況:

    1、一般情況下,如果一男一女原本是夫妻,現在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後想再婚(再婚),到結婚登記機關辦理結婚(再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撤回雙方的離婚證,並簽發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的,由民政局向雙方出具《離婚證明書》; 如果通過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證。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如無證明二婚無配偶,能取得結婚證的,依照《婚姻登記條例》規定,二婚應憑本人戶籍和身份證登記; 簽署宣告,表明我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也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4條。

    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5條第1款。

    內地居民申請婚姻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及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分析:需要離婚證。 因為需要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總民政局要的是雙方的離婚證和派出所的戶口簿,當然,民政局有檔案,現在誰來社會上幫你查, 就算找到了,也要列印出來作為檔案,才能見到結婚,這樣你就可以自己準備戶口簿和離婚證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範小池,應當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完成婚姻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除辦理結婚登記時攜帶的材料外,還需要攜帶離婚證或離婚證等證明前一段婚姻結束、防止重婚的材料。

    《民法典》第1049條: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完成婚姻登記是乙個明確的決定,即建立婚姻關係。

    未與前一任婚姻完成結婚登記的,應補上登記。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雙方離婚後想再婚,需要辦理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並簽發結婚證。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四十三條規定,申請再婚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手續辦理。 如果離婚雙方沒有再婚,但離婚方與他人結婚,還需要攜帶離婚證來證明其婚姻狀況。

    根據《婚姻登記法》第28條的規定,婚姻登記申請受理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有管轄權; (二)擬結婚的男女向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 當事人年齡不低於男性22周歲,女性不期滿20周歲; (4)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的;(六)雙方願意以書面形式結婚的; 液體宴會 (7) 當事人提交雙方近期2寸半身裸頭照3張**; (八)當事人持有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8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二婚是否攜帶離婚證一般視情況而定:

    1、一般情況下,如果男女雙方原本是夫妻,現在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後再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取回雙方的離婚證,並簽發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民政局將向雙方出具《離婚證》; 如果通過法院提出離婚,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證。

    二次婚姻登記所需手續如下:

    1、申請時,請攜帶男女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集體戶口簿頁、近期裸頭合影三張。 如果您已經離婚,請攜帶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辦廳,雙方親自辦理上述手續;

    3、審核、核對戶口簿和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是否與當事人一致;

    4、登記時,詢問雙方是否自願,繳納9元登記費,雙方寫乙份宣告,簽字印指紋,登記人號,登記列印結婚證;

    5、證書簽發後,辦理登記手續後,將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簽發雙方結婚證,正式宣告夫妻關係,法律確認雙方結婚關係並帶上離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已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當事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除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證明和證明材料外,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的離婚意向,並就子女撫養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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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7-28

是的。 婚姻登記。

1.處理條件和物件。 >>>More

12個回答2024-07-28

你好!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締結婚姻的,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有戶籍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一)戶籍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單位或村(居)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時必須持有離婚證; 注意: >>>More

8個回答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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