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在其他地方支付保釋金嗎?

發布 社會 2024-07-13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繳納取保候審保證金或者辦理取保候審取保手續,應當直接在辦案機關辦理,不得另行辦理。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八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保證金最低限額為1000元。 具體數額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性質和情節、可能判處的刑罰輕重、犯罪嫌疑人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

    2、只要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在強制措施變更或取消時全額退還保證金。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處理程式規定》(公安部令第125號)第九十七條: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人員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的, 沒有新的故意犯罪,或者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在解除取保候查、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出具退還保證金的書面決定,並通知銀行全額退還保證金。

    被取保候審的人或者其法定**人,可以憑退還保證金的書面決定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我不知道你犯了多大的罪。

    一般來說,如果你被要求申請保釋候審,如果你不申請,你可能會被監禁,當然,如果事情比較小,可能沒有太大的問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當然做不到,這是當地單位收取的費用。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繳納保證金或者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應當直接在辦案機關辦理,不能另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總結。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提供以下回覆,關於如何在不同地方退還保釋金的回覆如下: 法律分析:

    它不能在其他地方處理。 取保候審的,大部分應當向參與案件的公安機關辦理手續,然後到定點銀行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適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提供以下回覆,關於如何在不同地方退還保釋金的回覆如下: 法律分析:不能在不同的地方辦理。

    取保候審的,大部分應當向參與案件的公安機關辦理手續,然後到定點銀行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親愛的,您好,以下為相關延伸,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取保候審由公安仿笑銷機關實施。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當地派出所不接受我的取保候審,那我就交不出來了,你好,取保候審應該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公安機關進行,一般都會有取保候審機關自行送達,但在實踐中, 有的由當事人自己帶到當地派出所,派出所會開具收據。取保候審,要求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離開所在縣、市,不得妨礙辦案,隨時待命。

    收據上寫了什麼,如果當地派出所不接受我的擔保,我該怎麼辦。

    據說它必須是公開的。

    您好,是這樣,它需要是企業對企業。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其他地方無法處理。 大部分保釋擔保人應當到參與案件的公安機關辦理手續,然後到指定銀行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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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7-13

1.“取保候審”,是指公安機關在決定釋放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時,責令犯罪嫌疑人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以保證其不妨礙、逃避刑事訴訟。 2.根據新《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進行審議。

10個回答2024-07-13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員、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6個回答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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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7-13

法律分析:取保候審也叫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判刑的時候,沒有取保候審這回事,但被殲滅判刑後還有假釋減刑的可能。 >>>More

8個回答2024-07-13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的條件: 1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適用補充刑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