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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記條件。
1.男女必須自願(獨立)結婚。
2、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3.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三代以內雙方及旁系血親無直系血緣關係(獨立提示)。
2.提交結婚登記的檔案。
1.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2. 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可現場拍攝)。
3.婚姻登記手續。
1、男女均需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持所需證件,共同向一方常住地的區、縣級民政局(或鎮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各自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 雙方須親身在婚姻登記官面前簽署或按手印《婚姻登記申請書》。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
4、婚姻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1、報名時限:如檔案資料齊全,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注:民政部關於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示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公安部門或者有關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蓋章戶籍證明辦理結婚登記; 當事人屬於集體戶籍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持集體戶籍簿上的人的戶口卡或者戶口簿副本加蓋戶籍情況單位印章辦理婚姻登記。
如果您再婚,您必須辦理上述手續,並且還必須攜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再婚無需進行婚姻檢查,但必須攜帶有效的法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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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戶口,可以在雙方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三**、兩人身份證影印件、戶籍本影印件),記得帶9元辦理。 申請後,好像要進行結婚檢查了(免費)! 最好有第二代身份證(如果沒有,就得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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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戶口簿。 身份證沒問題! 我也記得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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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備結婚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結婚雙方到婚姻登記處預約,選擇預約登記時間。 3、領取結婚登記表,填寫相關資料,接受初步預登記。
4. 初審通過後,結婚雙方應在指定時間到婚姻登記處登記領取證書。
法律分析。 1、準備結婚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結婚雙方到婚姻登記處預約,選擇預約登記時間。
3、領取結婚登記表,填寫相關資料,接受初步預登記。 4、初審合格後,締婚雙方應於指定時間到婚姻登記處登記領取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不得早於男性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婚姻法》第8條規定,一男一女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