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員工宿舍丟了東西怎麼辦?

發布 職場 2024-07-14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如公司宿舍內有遺失,公司原則上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保管期間,如公司有償保管,因公司保管不當導致保管損壞或丟失的,保管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免費的,證明不存在重大過失的,本公司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七十四條 保管人保管期間,保管人造成保管人不當保管的損害或者喪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人證明其不存在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擴充套件資訊:疏忽和疏忽規則的要素:

    1)受害人或有權獲得賠償的人必須有過錯。雖然有權獲得賠償的人的行為是造成損害發生的共同原因,但有權獲得賠償的人沒有過失的,賠償責任不應減輕。 就受害人或有權獲得損害賠償的人的疏忽而言,一般而言,雖然有權獲得賠償的人的行為不一定是非法的,但從他自己的利益或道德的角度來看,它應該是一種不適當的行為。

    因此,犯罪者的行為(如正當防衛、緊急迴避等,不應適用和過失。 此外,受害人的疏忽不僅限於積極的行為,還可以包括消極的不作為。

    2)賠償權利人的行為應促成損害的發生或擴大。所謂協助,是指權利人的過失行為一定是損害發生或擴大的共同原因,而且在先、後、後、兩者兼而有之。例如,如果受害人的疏忽不影響損害的發生,受害人可以要求全額損害賠償。

    反之,如果受害人的過失是唯一原因,則該行為與賠償義務人的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因此,不承擔賠償責任。 所謂受害人和過失,應包括對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事實的認定,而不應侷限於損害本身的發生或擴大。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在公司員工宿舍,如果丟失了東西,可以直接向宿舍管理員報告,如果宿舍管理員沒有辦法,就報警並交給警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在公司員工宿舍丟失了東西,可以向宿舍經理報告,同時也可以向公司領導報告此事,讓公司調查。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員工宿舍難免人多,如果東西不值錢就算了,買了課的時候,以後要把東西收起來,如果東西值錢了,報警,以後也記得放好貴重物品。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第一件事應該是報案並向警方尋求幫助,看看是否有機會取回東西。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您好,如果貴重物品丟失在員工宿舍,可以選擇報警。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價格不是很高,不要大聲,你可以適當地在他們面前提及,如果價格很高,那麼你可以報警。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宿舍裡丟了貴重的東西,要直接向公司宿舍的管理層報告,調查監控情況,如果是小物件小物件,就要自己注意,把所有的東西都收起來。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如果某件東西從員工宿舍被盜,首先需要分析丟失的原因,然後確定責任人,或者檢視監控,找到偷竊者。 員工宿舍被盜,至少是治安案件,應立即向用人單位管理部門報告,無需書面申請。

    宿舍由公司提供,公司全權負責。 由於公司同時提供宿舍,因此對於公司提供的供員工生活和休息的宿舍,必須有絕對的安全措施。 如果物品丟失較多,或者有破案線索,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員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公司不對任何損失負責。 職工宿舍內遺失的物品,最高限額,在案件報告後由相關部門處理。 對於這種情況,首先,員工對自己有一定的責任,貴重物品不應放置在公共場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偷竊、詐騙、搶劫、搶奪、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總結。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沒有做好安全工作,您可以向公司索賠。

    如果公司宿舍丟東西了,晚上住在公司宿舍,小偷闖入家中偷走了手機,公司要負責嗎?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沒有做好安全工作,您可以向公司索賠。

    如果你不付錢給公司,你能起訴公司嗎?

    你好,你可以。

    你可以起訴住在免費的員工宿舍嗎?

    您也可以向公司要求全額賠償,如果公司同意,您可以獲得全額賠償。 ,公司可能要承擔補充責任,主要責任是小偷; 根據勞動合同,住宿是員工福利的一部分,應保證住宿(即宿舍)的安全,公司對連續場所未處理盜竊案有過錯。 所以,我認為這是負責任的; 因此,如果小偷不賠償,公司應該賠償他。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組織者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管理者、組織者未履行安全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我覺得員工宿舍是公共場所,公司是管理者,公司也應承擔本條規定的補充責任。

    當我問我如何向公司索賠並尋求幫助時,公司欺負了我們這些來上班的人。 如果沒有回應,您可以起訴法院(考慮到可能與勞動有關。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宿舍內有東西丟失,公司原則上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保管期間,如果公司是有償保管的,因公司保管不善導致保管損壞或丟失的,保管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免費的,證明沒有重大過失的,公司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七條 在保管期間,保管貨物因保管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貯存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導致貯存的貨物變質、被損壞、拆解、損壞的,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超過有效貯存期限的,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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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7-14

你可以先克制自己,比如說晚點睡覺,其實還是要提前給宿舍裡的人說明情況的,因為這個是沒有辦法控制的,所以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我覺得第一件事就是和他們溝通。 要得到他們的理解,才不會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