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簽訂勞動合同而終止勞動關係,未事先通知您而終止勞動關係,或其他未經工會和員工討論和批准的管理考核制度...... 會有很多方面,關鍵是你現在遇到什麼問題,我們可以幫你參考。
-
法律分析:如果工廠違反勞動法,工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打電話投訴**,或親自到當地勞動部門辦公室投訴。 投訴人應當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投訴檔案。
確寫投訴書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投訴,由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關記錄,投訴人簽字。
法律依據:《勞動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勞動安全監督: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五)用人單位遵守工時規定; 休息和休假; (6)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7)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8)職業介紹所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機構符合國家關於就業介紹的規定, 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考核(九)其他勞動保障監督事項
-
總結。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
根據你的問題“遠端工廠的勞動法中有什麼規定嗎?”,以下是我從法律角度為你分析的結果:沒有,勞動法不會規定工作地點是否偏遠,工作地點和地點取決於勞動合同如何規定。
遠端工廠的勞動法中有規定嗎?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
根據你的問題【遠端工廠勞動法有沒有規定?】,以下是我從法律角度為你分析的結果:不,勞動法不會規定工作地點是否偏遠,上班難的地方的位置和位置取決於勞動合同如何規定。
您好,以下是我為您找到的王青的相關法律依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健全規章制度,確保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 國家採取多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制度,逐步提高勞動者生活水平。
第六條 國家鼓勵勞動者參加社會強制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發明,表彰和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第七條 職工依法有權參加、組織工會。 工會代表困難前和維修工人。
親吻,還有問題嗎? 你能詳細說明一下嗎? 或者你有什麼想談的嗎?
-
《勞動法》沒有規定,如果雇員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雇主是否可以對他或她處以罰款。
《勞動法》規定,因員工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應當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但扣除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支付給員工的工作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完善規章制度,勞動者也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根據《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勞動報酬領取權、休息休假權、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權; 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健全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
1、對勞動者任意處以罰款屬違法行為,如有發生,建議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法律依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除勞動者工資。
-
我用同事的門禁卡開啟進出工廠的通道,被保安抓到,說我違規,不符合個人出入,然後對我處以2000元的罰款,如果我上訴的話。
-
我在工廠檢查損壞了500多公尺的布料,工廠想付給我300塊錢,把我開除。
-
還行。 不超過月薪的30%。
同年1月1日生效的《勞動法》至今未被修改或廢止,目前有效; 但在實施過程中,出台了一些配套條款,如《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合同勞動法賠償辦法》、《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More
勞動節是法定假日,法定假日為一天,任何雇主都必須遵守,如果沒有安排假期,員工應獲得不低於正常工作日工資的 300%。 >>>More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而制定的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