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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之間打籃球時受傷是學生的責任。
打籃球是一項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如果一方自願參加,對方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受害人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參與者的行為而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參與者承擔侵權責任。
在文體活動中,規則允許合理的身體接觸甚至碰撞,因此活動參與者在參與活動的過程中存在身體碰撞和損壞的危險,而這種危險是不確定的,而這種不確定的危險可能會導致參與者遭受身體傷害,因此參與者將毫無例外地處於一定的潛在危險之中, 參與者既可以是潛在危險的製造者,也可以是潛在危險的承擔者。
文化體育活動的參與者理論上具有預見和識別損害的危險和可能性的能力,他們自發地參與活動本身就意味著他們自願承擔活動可能造成的有害後果。 當然,在文化和體育活動中未發生的損害不予賠償。 受害人能否證明對方在損害發生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關鍵。
能夠證明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不能證明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七十六條: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受到其他參與者行為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其他參與者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如果其他參與者故意或嚴重疏忽造成損害,則不適用。
活動組織者的責任應受本法第1198條至第1201條的規定管轄。
第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或者其他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不履行保證安全的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經營者、管理者、組織者不履行安全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經營人、管理人、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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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碰撞是造成每個原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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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之間打籃球時受傷是學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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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學生和學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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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對你的問題很滿意,關於學生在學校打籃球是否受傷,學校有責任,我們必須澄清兩點。
一、學生在什麼情況下打籃球,如果在學校組織的籃球比賽中受傷,或者在體育課的籃球比賽中受傷,學校應承擔主要責任,因為這是學校組織的活動,如果學生因為學生組織的娛樂活動而在籃球比賽中受傷, 那麼學生自己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二、查明學生受傷的原因,如在運動中受傷,由學生承擔主要責任,如有他人在碰撞中受傷,則由學生本人負責與他發生碰撞,存在體育器材安裝質量導致學生受傷的情況, 那麼學校就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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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上述情況,第一,學校是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視具體情況而定,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或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不履行教育管理職責的, 它應承擔責任。因此,如果學校未能履行其合理的管理責任,那麼可以要求學校承擔相應的責任,其次,對於這種情況,可以按照過錯原則承擔責任,如果對方有過錯,那麼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您也有過錯,那麼可以減輕對方的賠償責任。第三,建議上述情況可以通過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則可以通過訴訟的法律途徑保留相關證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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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你好,這所學校不負責任,除非是去學校出去玩,說不定學校會支付一部分費用,剩下的就是自己支付醫療費了。 如果你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繼續問我,我會一直為你服務,祝你生活愉快!
受傷的學生可以去學校醫務室治療傷口,如果傷勢比較嚴重,可以去醫院治療。
問題。 一名兒童在學校的籃球比賽中受傷。
需要縫幾針。 是學校舉辦的籃球賽嗎? 問題。 井。
學校不應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不應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不 不 不。 學生在學校籃球比賽中是否受傷,學校是否負責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如果學校沒有從事不當行為,例如提供合格的球場,學校不承擔責任。
首先是父母。 問題。
誰負責。 學校根本不負責嗎?
在學校打籃球時受到的傷害與在體育課上受到的傷害具有相同的性質,只要學校沒有過錯,責任就在於學生和家長。
是的,這還是很可惜的,國家對此沒有明確的政策和規定。
相對鬆弛。 學校是否負責取決於事件的具體情況。
我的大學同學衝刺並導致腿部出現問題。
在過去的幾年裡,我一直在四處奔波
還是有點蹩腳。
只能自己扛得住,就像乙個為國家贏得金牌的國健運動員一樣,除了劉翔這種東西,他的錢也是自己掏的。
國家只會或多或少地出於人道主義精神對運動員給予一些支援和幫助。
學校可以購買水果禮物來安慰學生,以此來安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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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課扣籃受傷,為什麼學校“不負責任”。
在最近的乙個案例中,上海某高中的一名學生在體育課上扣籃後摔倒並骨折,體育老師立即將他送往醫院。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大多數學校對學校體育課上發生的傷害負有主要責任,但在這種情況下,學校“不負責任”。
學校已履行管理職責,孩子是16歲以上的高中生,在體育課上應該有能力保護自己。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庭助理法官張家偉告訴記者,本案中,學校的體育老師在上課前做了充分的危險通報,並特別提醒涉事學生“不要扣籃”,同班其他同學作證,學校的籃球場設施符合標準要求。 因此,法院認為,學校在這次事故中處理得當,不承擔責任。
本案的判決,大大增強了學校組織體育運動的信心。
上海長寧區某高中校長告訴記者,暑假期間,他特意邀請了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向全校老師講解法律,“今年秋季學期,我打算大力發展校園體育,足球、籃球都上線了。 但我們首先要紮實做好校園管理責任,一旦增加運動,就很容易造成傷害。 ”
劉、李作為民事行為能力有限的人,對這種危險應有一定的預知和判斷,但發生事故的風險是無法避免的。 李某與劉某正常發生肢體碰撞造成的傷害屬於意外事故,雙方均無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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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學生在學校打籃球時受傷,那麼學校有一定的責任,學校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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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生在學校打籃球時受傷,與學校有關,建議您一受傷就帶孩子去醫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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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個學生在學校打籃球受傷,不管學校是否負責,我認為學校或多或少都有責任,而且學生一般都購買了學校保險,可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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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勸社會上所有的家長,不要做那些無理取鬧的事情,誰負責去找誰,不要總是想著學校發生的意外去上學,如果你真的去上學,那麼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如果社會上每個人都這樣做,未來的學校就會變成沒有體育課了, 沒有運動會,甚至連課間休息十分鐘,因為學校怕責任,怕賠償。一旦這些課程消失了,您認為我們國家的教育會是什麼樣子? 想想都嚇人。
在此,我希望每一位家長都能做乙個通情達理的人,配合學校好好教育孩子,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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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學校應對一名在學校打籃球的學生受傷負責。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的,由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其已履行教育和管理責任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履行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其已履行教育和管理責任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我可能更激進地談論它。
直接單手,打他,直到他失去打球的信心,讓他以後看到籃球,心理陰影不讓他碰球,如果他有力氣打球,你就再抱一次,如果他沒有力氣,你就先站在一邊。 >>>More
夥計,你很正直,我喜歡它
其實,打球的時候,身體接觸很多,受傷是正常的。 我還摔斷了我的手,我摔斷了鎖骨,我摔斷了肋骨(3...)。我什至沒有想過要提出要求,痛苦就是痛苦,快樂是件好事。 >>>More
預防肌肉損傷的最好方法是在運動前做好熱身運動。 常見的熱身運動包括跑步(跑10分鐘左右)、原地快走、跳繩等。 運動前熱身可以很好地活動身體的每乙個關節,讓我們的肌肉放鬆,伸展韌帶,並為接下來的一些運動做準備,這可以大大降低我們身體受傷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