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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再婚後,之前的離婚證沒用。 婚姻狀況為已婚。 根據法律規定,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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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後,離婚證沒用。
離婚證是夫妻關係依法解除的法律檔案,夫妻關係終止的日期是取得離婚證之時。
一、申報條件。
1、雙方均為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離婚完全是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已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達成協議;
5、一方或雙方的戶籍是XX街或XX街的永久居住地;
6、雙方必須同時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不得委託他人**;
7、當事人提供的原始檔案必須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二、辦理手續。
1、雙方提交書面離婚申請並出示證件。
2、雙方就家庭財產、子女撫養費、父母撫養費、債權、債務等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及《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辦理表》,登記機關審核。
5.取得《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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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婚姻後,離婚證一般沒用。 根據規定,離婚後再婚的,需要撤回離婚證。 當事人辦理再婚登記時,需要提供離婚證,如果離婚證遺失,可以先補發。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只要在結婚登記時隨身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無配偶者即可。
並簽署三代以內與另一方無直系血緣關係或旁系血緣關係的宣告,不需要離婚證,且有離婚證的存在不影響二婚的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內地居民申請婚姻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及證明材料:
1)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員公證的證明,證明本人無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一般來說,它是無用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男女離婚後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 >>>More
1、離婚後領取結婚證的程式。
再婚的婚姻登記與一般的婚姻登記沒有什麼不同。 帶上戶口簿、身份證,到婚姻登記處,可以當場拍照,還得填寫申報表和一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