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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離婚的條件。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關係確實破裂的,可以准予離婚。
2. 關於子女撫養費和子女撫養費。
對於子女撫養費的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但母乳餵養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出那一方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徵求孩子自己的意見。 不贍養子女的父母應按月支付贍養費,直到子女年滿18歲,贍養費標準一般在年收入的20%至30%之間。 如果一方在以後的贍養期內不適合撫養孩子,另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新的訴訟,以改變孩子的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擁有和承擔,一般為同一人的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財產分割可以少分或不分,具體分擔由法院決定。 一般來說,婚後婚前彩禮被視為共同財產,不能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 關於離婚手續、所需檔案和費用。
協議離婚的,經雙方協商後,應持雙方離婚協議、結婚證、身份證到原結婚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後不履行合同的,對不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不約定或者悔改,則離婚應當向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提出,或者被告人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提出離婚,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的, 離婚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一審一般為6個月,二審為3個月。 如果法院不保留第一次判決,可以在半年後重新提起訴訟,第二次起訴的法院一般應不予裁決。
訴訟離婚訴訟費不涉及財產分割的,一般為50元,如有財產分割,按財產比例繳納,可參考《訴訟費辦法》。
神馬皆是浮雲,問感情有沒有木頭,有感情的人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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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進行更改,必須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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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離婚後有兩種方法可以收回孩子的監護權: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權重新談判達成協議,並且不損害孩子的健康,則可以改變撫養權。 如果能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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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前夫離婚已經兩年了,現在你的前夫提出要給你孩子的贍養費,建議你寫乙份正式的協議,詳細說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具體來說,合同需要明確規定前夫每月要支付的生活費數額、支付時間、支付方式。 同時,也要規定如何分配孩子的安寧養育、教育和日常生活需求和費用。 除此之外,合同還需要考慮到孩子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的成長安排,例如假期、定期的家庭活動等。
在簽訂合同之前,建議諮詢相關法律專家,以確保協議符合法律並保護雙方的權益。 如果還有疑問,可以和前夫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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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寫乙份協議。 初稿離婚的時候,約定你只帶二胎,現在,三個孩子都是你帶的,這就改變了原來的協議,對於這樣的改,還不如寫乙份協議。 新協議應明確說明原來的協議和現在的孝道協議。 基地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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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我的前夫在離婚後要求結婚,我該怎麼辦。
首先找到你和他離婚的原因。 你說是因為他打了你,酗酒是一種惡習,什麼叫習慣,習慣是很難改掉的。 所以他是個酒鬼,這個問題在你嫁給他之後仍然存在。
打人,我一直主張在婚姻和家庭中對女性的寬容為0。 會有第二次,你已經逃得很好了。 你再嫁給他後,你能保證他不會再對你做任何事情嗎?
雖然你不能保證你不會和別人在一起,但如果一開始就不能解決你前夫離婚的根本原因,那麼我敢保證你再嫁給他後不會幸福。
如果你擔心他會因為孩子而對你的兒子不好,而你願意這樣做,我建議你可以提起訴訟,改變孩子的監護權,讓孩子判給你。 原因是對方有家庭暴力(如果你有證據),如果有必要,法官會詢問你孩子的意願。
作為乙個男人,我不僅經常酗酒打老婆,不尊重別人,就連離婚了,也不好意思讓女方離開家,多一點責任,多一點悔恨,多一點良心,多一點對妻子的感情。 說什麼都說,因為孩子要和他在一起,所以他為什麼在打你的時候,他喝酒,對你不尊重的時候,不考慮孩子和家庭的和睦。 如果你不開心,你就離婚,如果你覺得不好,你想讓你的妻子再嫁給你?
為什麼女人要為他的錯誤付出代價?
畢竟,這件事關係到你以後的生活。 我不敢多說什麼,反正你自己想想吧。 如果你們關係破裂的根本原因可以解決,那麼你可以嘗試,如果不能,那麼我建議你離開。
事實上,重逢比重新接受一段新的關係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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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好老闆,我判了老公前妻的女兒回來,我不同意,如果我來離婚,我可以和對方協商,如果談判失敗,你可以起訴法院改變監護權。 法院應當依法從兒童身心健康利益出發,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並結合父母雙方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確定撫養權歸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應當予以支援; (一)與子女同住的父母一方因嚴重疾病或者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同住一方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 (三)年滿10周歲,願意與另一方同居,有撫養能力的未成年子女;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變更的。 法院應當依法從兒童身心健康利益出發,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並結合父母雙方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確定撫養權歸屬。
被判刑的老公前妻女兒要回來,我不同意,來了就離婚?
親愛的,好老闆,我判了老公前妻的女兒回來,我不同意,如果我來離婚,我可以和對方協商,如果談判失敗,你可以起訴法院改變監護權。 法院應當依法從兒童身心健康利益出發,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並結合父母雙方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確定撫養權歸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應當予以支援;
(一)與子女同住的父母一方因嚴重疾病或者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同住一方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 (三)年滿10周歲,願意與另一方同居,有撫養能力的未成年子女;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變更的。 法院應當依法從兒童身心健康利益出發,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並結合父母雙方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確定撫養權歸屬。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4條【離婚後的親子關係】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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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直接贍養一方有權追討拖欠的贍養費,不直接贍養一方的一方也必須支付子女撫養費,因為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離婚後也必須承擔贍養費的義務和責任,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或者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承擔贍養費。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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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為什麼要去?
如果我離婚了,想回前夫家,前夫同意了,但家裡的人不走怎麼辦。
為什麼要去?
我離婚了,我有兩個孩子,都屬於那個男人,然後他離婚不到3個月,他帶回了乙個女人,我想再婚,他也答應讓我回來,但現在這個女人不走了。
我想問我怎樣才能讓那個女人離開。
唉,既然你不愛那個女人,你為什麼要把別人帶回家,做事太亂了。
將造成今天的局面。
因為我們結婚7年了,因為一件小事吵架就離婚了。
和那個女人在一起是為了什麼。
因為沒人照顧孩子,他找了別人家。
因為沒人照顧孩子,他找了別人家。
呵呵,這有點棘手,給錢放人也沒關係。
好好說話,對別人說好話。
女人不想要錢,她就是不肯離開。
找居委會的阿姨出面調整?
我們是霍州待售的房子,沒有人認識任何人。
他吃飽了,這座山看著高高在上,他要西瓜又怕芝麻,最後還是不如原來的搭配。 他再找你的時候不能心軟,這種人沒有責任感,沒有良心。
那個離婚協議。
你籤了嗎? 如果已經簽了,法院已經宣判了,不能收回,處理也沒用,如果簽了協議,但法院不宣判,那你還是可以拿回來的。 >>>More
如果您在離婚時已經簽署了協議,您應該遵守離婚協議。 至於孩子的學費,你沒有理由給他,如果他真的付不起孩子的學費,出於對孩子的愛,你也可以贊助一點。 這種事情沒有必要起訴他,如果你不想忽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