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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章用於公司對外事務處理、工商、稅務、銀行等對外事務需要加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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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同上的公章和合同的專用印章是不一樣的。 雖然訂立合同時都使用公章和合同印章,但公章可以表明公司的合同主體資格,可以單獨用於訂立合同,而合同印章一般需要與公章一起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具有拆遷效力: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達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471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要約、承兌或者其他方式訂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以書面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按指印為準。 當一方履行了其主要義務,另一方在簽字、蓋章或按指紋之前接受合同時,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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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章一般是單位處理內外事務的公章,公司對外公函、檔案、報告均使用公章,加蓋公章的檔案具有法律效力。 同一章專門用於合同的簽訂,兩者在合同的簽訂中具有同等效力,只要屬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以書面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自當事人簽字、蓋章、按指印時成立。 當一方履行其主要義務並且另一方在簽署、蓋章或指紋之前接受合同時,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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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印章在合同簽訂效力上沒有區別,公司除公章外刻製的主要原因如下
1、因為公司的公章和公司的合同印章在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差異。
第。 1、兩者的管理部門不同。 公司合同印章的管理部門一般是法務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是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 第。
2、使用範圍和效果不同。 公司專用合同印章專門用於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於合同的簽訂。 公章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可以與公司的所有事務有關,除了簽訂合同外。
2、由於公司的合同工作是例行公事、專業化的,使用特殊的合同印章可以實現合同的專項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風險。
法律依據: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涉嫌經濟糾紛案件涉及經濟犯罪的若干問題 第四條 個人借用經商介紹函、合同專用印章或者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以借貸單位名義簽訂經濟合同,騙取財物供個人占有的, 使用、處置或者其他犯罪活動,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責任外,借貸業務介紹書、加蓋特殊合同印章的單位或者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有證據顯示,被害人明知合同的另一方在借款,但仍與其簽訂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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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它不是公章,企業法人拿到營業執照後,可以刻三個公章,並報工商局備案:公章、合同印章和財務印章。 這三枚公章是代表公司法人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經主管機關批准登記登記並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成立。 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可以刻公章、開立銀行賬戶、簽訂合同、開展經營活動。
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企業法人開展業務的需要,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協議與合同的法律區別:1、合同對違約責任有規定,但協議沒有。 合同的特點是明確、詳細、具體,並規定了違約責任; 該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的標的物,簡單、概括、原則,不涉及違約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