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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單位按照本單位參保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繳納失業保險費。
職工按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繳納失業保險費。 工資基數無法核實的,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計算。 員工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的60%的,按當地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的60%計算。
計算保險費金額,應考慮兩個因素,一是支付基數,即支付範圍明確。 例如,企業所得稅的基數是企業的收入。 根據有關規定,失業保險費基數一般為工資,單位為工資總額,個人為個人工資。
二是費率,即繳費義務人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比例。 按固定費率收取失業保險費,是失業保險制度建立以來的一種做法,也是國際慣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者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出具失業人員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並在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告知社會保險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應當憑失業登記證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從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繳納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繳費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但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 對於繳費超過10年的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再就業後再次失業的,應當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上一次失業時應領取但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一併計算,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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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城鎮企事業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 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按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事業單位招工的農民合同工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由全市直轄市和設區市協調,其他地區失業保險總體水平由各省、自治區人民規定**。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金申請繳納辦法》第二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和其他單位按照省人民**的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人員(以下簡稱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對按照規定應當參加失業保險但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本辦法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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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假設你的基數是2000,單位每月繳納40元,你自己繳納20元。
如果雇員已經支付了一年以上的保險費,並且未經自願中斷了工作,他或她可以申請失業救濟金。
彈性工人沒有資格繳納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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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比例一般如下:
養老保險:20個單位,8個人;
醫療保險:8個單位,2個人;
失業保險:單位2個,個人1個。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企業全額承擔,各佔1%左右,個人無需繳費。 單位比例因地區略有不同,並受當地法規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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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聯筆:遺失人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共同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者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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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個人繳費到失業保險的比例的規定因地區而異,一般不超過。 《失業保險條例》第六條規定,城鎮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大廠失業保險費。 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按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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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是單位為職工購買的五險一金之一,其目的是保證職工失業後仍能過上正常的經濟生活,而保險費的繳納通常是用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的一部分,那麼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多少呢? 接下來,我們一起關注網路,看看失業保險單位支付了多少。 失業保險是五種社會保險之一,由雇主和勞動者共同支付。
一般情況下,失業保險費的比例如下:用人單位按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 繳費人按月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其單位應當從其工資中扣留。 支付單位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度當地全體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按上一年度當地所有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和單位員工人數確定支付基數。
如何支付公司的社保。
1)當地市級戶籍的社保繳費比例如下:(最低基數:上年度平均工資的60%,如3357*。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公司繳費比例:14%; 個人出資比例:8%;
2、醫保繳費比例:公司繳費比例:8%; 個人繳款比例:2%;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公司繳費比例:2%; 個人出資比例:1%;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公司繳費比例:用人單位按單位工傷保險費率全額繳付;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公司繳費比例:以2014年員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由單位足額支付。
2)非本地人員的社會保障繳款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公司繳費比例:12%; 個人出資比例:8%; (繳費基數:以《最低工資》為繳費基數,若深圳:2030元。 )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公司繳費比例:4%; 個人出資比例:2%; (2014年“平均工資”的60%是支付基數,即元)。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公司繳費比例:以“最低工資”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按2%的繳費比例全額繳費;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公司繳費比例:用人單位按本單一依據的工傷保險費率全額繳納;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公司繳費比例:以2014年員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為基準,由單位足額繳付。
對於如何繳納公司社保的問題,需要根據員工是否在當地城市註冊,再按照社保繳納比例繳納相應的費用。 如果公司或單位不向員工繳納社保,則屬於違法行為。 公司向員工繳納社保,既能穩定員工生活,又能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同時促進公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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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納的失業保險金額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具體內容如下:
1、如果付款超過1年但少於2年,將收到2個月;
2. 每增加一年,失業救濟金將增加 2 個月;
3、1年期補助期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
4、已繳納失業救濟金5年但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
5. 如果失業救濟金已支付超過10年,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流程:
1、攜帶企業出具的失業證到社保中心辦理失業證,申請失業救濟金;
2、提交失業證和個人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後即可領取失業救濟金。
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
2、用人單位已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
3、員工不願中斷工作;
4. 失業人員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要求。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17條。
失業人員在失業前已向雇主繳納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保險費,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
累計繳費年限為5年但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
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再就業後再次失業的,應當重新計算繳費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一次失業時應領取但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合併計算,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規定只轉移關係,不轉移**。
失業保險轉賬所需材料:戶口簿、身份證、勞動合同、解除(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證、2張2寸照片等。 >>>More
雇員社會保障中的失業保險費用由您的雇主和您自己承擔。 城鎮企事業單位按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者按個人工資總額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的繳費方式是全市最低工資的三倍,其中用人單位繳費2%,個人需繳費1%,按月計算。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