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需要哪些資料?

發布 社會 2024-08-05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1.報銷醫療費用時應攜帶檔案。

    1、受傷職工身份證影印件;

    2、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工傷認定的決定;

    3、《市、城區職工工傷醫療解雇考核表》;

    4、費用單據原件;

    5、住院**,住院病歷影印件、內建固定發票原件影印件、非工傷用藥檢查同意書、床位費或內建固定超標同意書、住院費用明細,加蓋相關科室印章;

    6、提供診斷證明、門診病歷、複方處方(門診複方處方與醫療保險處方一致,加蓋“工傷保險”印章)、核對單等。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工傷保險金申報。

    《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及影印件(核對原件並提交影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核對原件並提交影印件)、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勞動能力鑑定發票。

    您的銀行卡影印件。

    診斷證明、門診病歷、住院費用明細表原件及影印件(核對原件並提交影印件)。

    醫療發票,必須是原件。 如申請輔助器具費用(經醫保中心核實的發票)、輔助器具分配協議機構出具的證明、醫療機構或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出具的費用收據原件(必須為原件)。

    如果您不親自申請,您必須提交自己簽發的授權書。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法律分析:申報工傷保險所需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4、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職工的受傷程度。

    5、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所有需要補充、更正的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接到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審查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的診斷和診斷糾紛的鑑定,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鑑定的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名譽鏈是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申報工傷保險所需資料如下: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4、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工傷造成的傷害程度;

    5、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所有需要補充、更正的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虛假來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查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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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備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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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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