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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服務15年以上的員工“與普通員工基本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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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被本單位辭退的員工,開除前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服務年限不計入連續服務年限,不能計入繳納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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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雇主解雇後,必須清償以前的服務年限,不能再算作視同繳款期,但實際繳款期將永不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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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被解雇後可以連續計算服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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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對於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單位已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用人單位不得無過錯地解雇或解雇雇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5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對於已連續為雇主工作15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雇員,雇主可否終止僱傭合約?
對於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能無過錯地解雇或解雇該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職業病危害暴露勞動的勞動者未進行行前職業健康檢查的, 或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被懷疑為職業病患者;(二)單位內有暈工病、工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者非工傷; (四)女職工懷孕、分娩、哺乳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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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服務超過15年,可以說是乙個公司的老員工,而且大多數情況下應該是中層領導,很多公司不會選擇解雇這樣的老合格員工,畢竟這樣的員工對公司更忠誠。 在某種程度上,忠誠比能力更有價值,也許公司因為某種原因不得不解雇這樣乙個工作了15年以上的老員工。 這個時候,公司肯定要支付一筆經濟補償。
賠償有上限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比率支付經濟補償標準,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年。
很多人認為遣散費的上限是12個月,但實際上,這種理解是有失偏頗的。 只有當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當地員工上一年度平均月薪的3倍,遣散費的月工資標準按員工上年平均月工資的3倍計算, 最長付款期限為 12 個月。
以北京為例,2019年平均月薪為11715元,公司與員工解除2020年勞動合同,如果員工在和信景通解約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35145元,則員工可獲得35145*12=421740元的經濟補償。
根據否定解釋,如果員工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高於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當地員工上一年度平均月薪的三倍,則對遣散費的年限沒有限制。 換句話說,公司將向員工支付他或她工作年限的幾個月的遣散費。
以北京為例,公司在2020年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35145元,此時員工將工作多年,支付多少個月的工資,假設員工18歲入職,公司在18歲時解除勞動合同60、公司將支付最高1476090元的經濟補償。
總結:如果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收到的遣散費金額必須受到限制,不可能支付特別大的遣散費。 但是,如果員工的月薪高於當地員工上一年平均月薪的3倍,則最高年限將支付12年,否則,員工將不得不支付多少年的年度遣散費,如果他在北京工作,他最多可以得到1476090元的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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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工作滿15年並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前提是他或她不是自願辭職的。 只有當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叢某才會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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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雇員在離職前 12 個月內的工資低於當地 15 個月的最低工資,則他的遣散費將是當地最低工資的 1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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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雙方達成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將不給予相應的賠償。 這取決於終止僱傭合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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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規定,工作滿15年後,為無限期勞動合同,解雇員工需要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暴露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未行行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被懷疑為職業病患者;
2、因職業病或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者非工傷;
(四)女職工懷孕、分娩、哺乳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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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規定超過15年,但確實規定了10年以上,因此服務超過15年的企業解雇員工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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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這樣的規定,但單位必須給予一定數額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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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解除有限制,具體取決於您屬於以下哪種情況。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職業病危害暴露作業的職工未行行前職業病健康體檢,或者疑似職業病患者正在診斷、醫學觀察的;
2、因職業病或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者非工傷;
(四)女職工懷孕、分娩、哺乳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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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律師胡:
勞動法明確規定,工作滿10年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與其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但沒有規定公司不能解雇你,你只能要求工作一年後換算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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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聘請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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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樂意回答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的年齡和服務年限而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並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因此,如果您的勞動合同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解除您的勞動合同。
如果我已連續工作超過15年,而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我現在的雇主可以終止合約嗎?
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樂意回答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的年齡、服務年限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並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因此,如果您的勞動合同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解除您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殘疾等非職業因素為由,非法限制勞動者的就業機會或者解雇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不能因勞動者的年齡、工作年限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通知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More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的,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書,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More
當事人提出再審申請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提出。 當事人申請再審時,應當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並根據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供申請書副本。 申請書應當載明原審法院的編號及其判決、裁定,以及申請再審的理由、依據和內容。
1. 雇主解雇。
《勞動法》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