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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定額是指在一定的技術狀態和生產組織模式下,按照產品工藝完成合格產品所需的工作時間、準備時間、休息時間、生理時間的總和。
固定的工時和定額應以企業的生產和技術條件為依據,使大多數工人通過艱苦奮鬥能夠達到,一些先進工人能夠超過,少數工人通過努力能夠達到或接近平均先進水平。
合理的工時定額,可以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職工技術水平的提高。 從而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 隨著企業生產技術條件的不斷改善,定期修訂工時定額,以保持定額的平均先進水平。
標準工時=正常工時+放鬆時間(正常工時=觀察工時*評價因素)(標準工時=生產好產品的工作時間)。
測量標準工作時間所需的條件是:
a、操作人員均為訓練有素的熟練操作人員,b、必須正常車速,c、所有專案均良好,在上述條件下,還需要使用碼表測量從第一道工序到最後一道工序的時間,重複測量取平均值。
將得到的平均值除以 85% 得到標準工時。 (為什麼選85%,是因為考慮到人不可能像機器一樣,正常情況下我們的結婚率需要達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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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秒錶測量方法:即使使用秒錶(也稱為計算機儀表)進行直接測量,通常也會選擇一般技術人員在正常環境中工作進行時間測量。
2.秒錶測量方法也有多種,可以選擇使用多種測量方法,也可以選擇連續測量; 建立時間標準(預定時間)的電子標準(PTS)方法是將組成乙個工作單元的行動分解為若干個基本行動,詳細觀察這些基本行動,然後制定基本行動的標準時間表。
3、模型法將人們的各種行為分解為21種基本行為,在制定標準工時將員工的工作行為分解為相應的行為。 並根據相應行動的相應時間確定標準工作時間。
4、模型法中的基本動作單位時間是秒,根據模型方法,基本動作單位時間是秒。 應根據熟練程度等不同條件進行調整。
5.簡述工作因子(BWF),BWF還將各種行為分解為基本動機,基本單位為BU,每個BU的時間為秒,每個動機為5 BU。 通過將員工行為分解為基本動機,可以計算出標準工作時間。
6、其他方法:除上述方法外,還有MTM(預定動作時間標準法)和WF(工作係數法)等標準工時公式方法。
7.這是指理論方法。 事實上,設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方法可以靈活使用。 例如,如果需要為新模型設定標準工時,則可以為過去的類似模型設定標準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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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標準工時+輔助工時。
分析:標準工時是在標準工作環境中進行加工過程所需的勞動時間。 設定標準工時的方法有幾種,常用的方法有:
標準工時=標準工時+輔助工時。
標準操作時間由工藝決定,主要由直接為產品增加價值的手動機器時間消耗。 標準工時的減少只能通過工藝改進和輔助時間的減少來實現。
直接觀察
1、秒錶測量法,即使用秒錶(又稱碼表)進行直接測量的方法,通常選擇一般熟練員工在正常環境下工作,進行計時; 還有幾種方法可以用秒錶進行測量,可以選擇使用多次測量或連續測量;
預定時間標準(PTS)是將構成乙個工作單元的行動分解為若干基本行動,詳細觀察這些基本行動,然後將它們製作成基本行動的標準時間表的標準時間表。
2.模型法,即將人體的各種動作分解為21個基本動作,在制定標準工時時,將員工操作的動作分解為示範法中的相應動作,並根據相應動作的相應時間制定標準工時, 模型方法中最基本的動作單位時間是秒,可以根據熟練度等不同條件進行調整;
3.簡功係數法(BWF:Brief Work Factor),BWF也是將各種動作分解成基本運動學,基本單位為BU,每個BU的時間為秒,每個運動組為5BU,標準工時是通過將員工的動作分解成BWF中的基本運動學來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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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MTM 進行分析是件好事,因此您不必做那麼多麻煩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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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作時間。 計算方法:標準工時=正常工時乘以(1+放寬率); 鬆弛率=(標準工時-實測工時)實測工時乘以100%=管道鏈前的鬆弛率+生理鬆弛率+疲勞鬆弛率; 正常工時是人工操作單元(經速度評估)+機器自動操作工時(不用於速度評估)的總和; 鬆弛率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總和:
1.生理寬大:一般取2%5%。 2 疲勞鬆弛:
5%20%為一孝; 3 管理寬大處理:一般取3% 10% 4 特別寬大率 電子製造行業採用的寬大處理率一般為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休息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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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律分析:標準時間 觀察時間評價係數(1鬆弛率) 正常時間(1+鬆弛率) 觀察時間:是從實際觀察中得到的時間值的平均值,觀察時間受操作人員的熟練程度、工作意願、情緒等影響,能代表真實情況,所以要修正, 乘以一定的評價係數,實際時間應視為一定的放鬆,作為疲勞、等待、喝水、上廁所等的準備。這就是您獲得標準時間的方式。
額定係數:評價是一種判斷或評價將實際執行時間調整到普通工人正常速度的目的的技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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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標準工時的計算方法:標準工時=正常工時x(1+放寬率); 鬆弛率=(標準工時-實測工時)實測工時*100%=管理鬆弛率+生理鬆弛率+疲勞鬆弛率; 正常工時是人工操作單元(經速度評估)+機器自動操作工時(不用於速度評估)的總和; 鬆弛率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總和:
生理寬大一般為2%至5%。
疲勞鬆弛一般取5%20%;
管理寬大處理一般為3% 10% 4《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於計件制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計算標準工時的公式。
標準工時的計算方法:標準工時=正常工時餘額關閉淮x(1+鬆弛率); 鬆弛率=(標準工時-實測工時)實測工時*100%=管理鬆弛率+生理鬆弛率+疲勞鬆弛率; 正常工時是人工操作單元(經速度評估)+機器自動操作工時(不用於速度評估)的總和; 鬆弛率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總和:1
生理寬大一般為2%至5%。 2.疲勞鬆弛一般取5%20%; 3.
管理寬大處理一般為3% 10% 4《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工時制度,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第三十七條 對於計件制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你能舉個例子來詳細說明嗎?
我問的是工作時間的百分比。
輪班時間達標率可按實際考勤時間定額時間*100%計算。
是總生產小時數除以配額時間嗎?
沒錯。 例如,總工時為300小時,配額時間為12小時(300 12 100%=25%工時達標率? )
沒錯。
好的,謝謝。
不客氣,請點個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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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法律分析:標準工作時間的計算:
標準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時間x(1+放寬率);
鬆弛率=(標準工時-實測工時)實測工時×100%=管理鬆弛率+生理鬆弛率+疲勞鬆弛率;
正常工作時間是手動操作單元的工作時間(悄悄通過速度評估後)+機器自動操作的工作時間(不用於速度評估)的總和;
鬆弛率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總和:
1.生理寬大:一般取2%5%。
2、疲勞鬆弛一般為5%-20%;
3、一般採取3%-10%的管理寬大處理;
4、特殊放寬,如電開局製造業使用的放大器率,一般為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於計件制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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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計算方法:
標準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時間x(1+放寬率);
鬆弛率=(標準工時-實測工時)實測工時×100%=管理鬆弛率+生理鬆弛率+疲勞鬆弛率;
正常工時是人工操作單元(經速度評估)+機器自動操作工時(不用於速度評估)的總和;
鬆弛率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總和:
1.生理寬大:一般取2%5%。
2、疲勞鬆弛一般為5%-20%;
3、一般採取3%-10%的管理寬大處理;
4、特殊放寬,如電子製造行業採用的放寬率,一般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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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的計算需要從工時制度的角度來理解。
根據目前的情況,我國目前有三種工時制度,即標準工時制、工時綜合計算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標準工時是中國使用最廣泛的工時制度之一。
在標準工時制度下,根據《勞動法》第36條和《職工工作時間規定》第3條的規定,工人每天的最長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週最長工作時間為40小時。
全面計算工作時間。 這種工時制度是在標準工時制度的基礎上,根據一定的時間段綜合計算工時的。
根據《勞動部關於勞動者工時問題的答覆》第5條至第7條,這種工時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一般按月、按季、按年綜合計算工時;
平均每日工作時數和平均每週工作時數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即在綜合計算期內,特定一天(或一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期間內的實際工作時間總計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總時間。
在綜合計算工時的情況下,無論員工在正常時間的工作小時數如何,只要綜合工時計算期內的總工時不超過標準工時制度下應當工作的總工時, 不視為加班。超過的,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月不超過36小時。
不定時工作時間制是指每個工作日沒有固定通勤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等關係而無法用標準工時來衡量或需要靈活工作的員工採用的工作時間制度。
根據《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7條、勞動部關於勞動勞動時間問題的批復第8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 這種工時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經批准不定時工作的員工不受《勞動法》第41條規定的日、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
對不定時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採取適當的休息方式,保障勞動者享有休息休假和生產的權利。 完成工作任務。
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除法定節假日外,其他工作時間不計入加班。
標準工作時間為40小時。
標準工時制度,又稱標準工時制,是由立法確定一天一夜的工作時間長短、一周的工作日數,以及所有雇主和一般雇員普遍執行的基本工時制度。 標準工時制度是標準和基礎,是其他特殊工時制度計算的基礎和參考標準。 因此,標準工時制度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也是各國勞動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More
1.“同一家公司工人工時的計算是否可以實行兩種制度”:可以,但不同崗位可以實行兩種不同的工時制度,綜合工時制度的實施必須經勞動局批准才能合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