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見下文:
申領補發結婚證的當事人,應當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能找到檔案的,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檔案核對證明進行補發,找不到檔案的,可在原單位或街道出具證明後補發。
-
《結婚證》的補發不需要夫妻雙方共同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憑戶口簿或者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有永久居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發。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並確認屬實的,應當向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
補發《結婚證》與結婚登記不同,結婚登記需要雙方向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目的是查明並核實是否自願等相關情況,補發《結婚證》是婚姻關係已經存在, 而民政部門只需要查一下婚姻檔案簿就知道情況,因此,只要一方持有戶口簿和身份證,就可以補發。
-
重新申請結婚證需要辦理哪些手續,你還記得嗎?
-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補發結婚證需要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合影、雙方登記材料影印件。 對於已登記結婚的夫婦,婚姻登記檔案仍存放在婚姻登記處。
當事人應攜帶有關檔案到第一證件處補發結婚證。 您可以在同一天獲得新證書。 如果結婚兩年以上的夫婦想重新申領結婚證,必須先到各區縣檔案館取回登記資料,影印後再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重新申領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遺失或損毀結婚證、離婚證的,可以憑本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向原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婚姻關係證明, 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
-
補發結婚證所需資料如下:
1、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
兩人的3張照片;
3、結婚證遺失證明;
4、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的證明;
5、如果結婚證被撕毀,但能反映原貌,檔案檢查證明可能不予簽發;
6、如結婚證內容有誤,須出示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7、只要按正常進度準備所需材料,即可立即補發結婚證。
重新申請結婚證的程式如下:
1、首先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發結婚證;
2、然後填寫或列印《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申報表》,並由無過人簽字確認;
4、填寫並列印《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及結婚登記證;
(五)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的檔案和證明材料進行檢查,經確認屬實並符合辦理條件的,予以採納;
6、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頒發結婚證。
-
總結。 你好,親愛的<>
重新申請結婚證需要以下資料: 1、結婚證原件:如果結婚證原件遺失,需要提供其他有效證件,如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結婚證或結婚**等。
2、雙方身份證:需要提供雙方當時結婚時的身份證,以驗證雙方的身份資訊。 3、結婚證:
需要由婚姻登記處簽發的結婚證,以核實雙方的婚姻資訊。 4.結婚**:需提供當時雙方結婚時的**,以便核實雙方的身份資訊。
5、其他有效證件:如結婚證原件遺失,還需要其他有效證件,如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結婚證或結婚**等。
補發結婚證需要哪些資料?
你好,親愛的<>
重新申請結婚證需要以下資料: 1、結婚證原件:如果結婚證原件遺失,需要提供其他有效證件,如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結婚證或結婚**等。
2、雙方身份證:需提供雙方當時結婚時的身份和孝道證明,以便核實雙方的身份資訊。 3、結婚證:
需要由婚姻登記處簽發的結婚證,以核實雙方的婚姻資訊。 4.結婚**:需提供當時雙方結婚時的**,以便核實雙方的身份資訊。
5、其他有效證件:如果結婚證原件已經遺失,還需要其他有效證件,如結婚登記證或結婚**等。
您可以按照以上5個步驟來彌補<>
-
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護照等)原件及影印件。 結婚登記證原件:
如有,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書正本及副本。 結婚登記日期及地點證明:提供結婚登記日期及地點證明,如結婚證、結婚紀念日**等。
您好,親愛的,這裡給大家來諮詢一下:以下是一般重新申請結婚證可能需要的一些資訊,但請注意,具體操作需要參考當地法規: 應用**:
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檔案(如身份證、護照等)正本及影印本。 婚姻登記證原件:如有,需提供旁路原件及結婚登記證原件影印件。
結婚登記日期及地點證明:提供結婚登記日期及地點證明,如結婚證、結婚紀念日**等。 個人**:
為申請人和配偶提供個人最近**。 (以上資訊為**中)。
更換結婚證的具體要求和所需資訊可能因地區、地區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而異。 具體要求可能因地區和國家/地區而異。 建議您在申請追溯結婚證之前,先聯絡當地婚姻登記機關或相關部門,了解具體要求、所需資料和申請流程。
他們將能夠為您提供準確和詳細的指導。
-
總結。 重新申領結婚證需要哪些檔案: 1、夫妻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近期三張有兩寸結婚證的夫妻照片; 3、需要重新申領結婚證的一方單位或夫妻雙方居(村)委員會出具的結婚證遺失證明。 4、如結婚證內容有誤,夫妻需攜帶結婚登記地民政局或檔案局出具的證明。
如果只想重新申請婚害,則需要隨身攜帶舊結婚證,無需出具檔案檢查證明。
重新申領結婚證需要哪些檔案: 1、夫妻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兩寸夫妻近期三張合影、結婚證、顏念照片; 3、需要重新申領結婚證的一方單位或夫妻所在地的居(村)委會出具的結婚證遺失證明。 4、如結婚證內容有誤,夫妻需攜帶結婚登記地民政局或檔案局出具的證明。 如果只想重新申請結婚損害賠償,則需要攜帶舊的結婚證,無需簽發檔案檢查證明。
重新申請結婚證的程式與當初領取結婚證的程式幾乎相同,只需要按照領取結婚證的流程即可。 1、向民政局提出申請,夫妻必須到原結婚登記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補發結婚證,主要填寫補發結婚證申請表,然後提交材料和申請。 2、審核材料及方法結婚證民政局工作人員會審核您提交的材料和補充轉讓申請,尤其是結婚登記檔案。
一般來說,只要審核通過,工作人員會立即給大家發新的結婚證。 補領結婚證需要知道的事項 1、補領結婚證不需要雙方去 一般情況下,補領結婚證只能交給丟失或損壞結婚證的一方,當然夫妻雙方都去沒有問題。 2、補發結婚證的日期與原結婚證不同,取得補發結婚證的日期為補發期間,而不是原證日期。
3、當事人無法到場重新申領結婚證的,可委託他人幫忙重新申領結婚證,但需出具委託書、當事人身份證影印件(公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委託書應載明夫妻證原件日期及登記機關, 當前婚姻狀況、委託原因、委託人基本資訊(姓名、身份證號碼)。
-
製作結婚證需要攜帶的檔案:
如果結婚證遺失或損壞,應處理“夫妻關係證明”。申請《夫妻關係證明書》時,應提交以下檔案:
1. 男女雙方書面申請;
2、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結婚橙色身份證明;
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
4、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
5.兩張**(兩英吋)的三張近期裸頭半身照片。
重新申請結婚證的過程:分手
1、申請:當事人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並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證申報表》。
2.提交材料。
3. 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書及有關檔案之日起7日內,審查核實並出具《夫妻關係證明》,與結婚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確認其屬實的,應當重新發給當事人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