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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不承擔刑事責任,目前大多數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即老闆法人只承擔有限責任。
如果公司破產了,交換債務的唯一辦法就是拍賣企業的資產,能交換多少,把企業的資產賣掉,不管還不清,法人的責任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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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依法破產的,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解除:
1)勞動合同期滿;(二)職工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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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違法或欺詐,破產後工廠出售的金額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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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這樣的情況發生。 許多企業別無選擇。 因為欠的錢不足以支付訴訟費用。
從理論上講,是法律追究他們的責任。 至於責任是什麼,就看能力了。 即使法院的執行也不一定對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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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金額,金額大就起訴,金額小可以做壞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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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時,應先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立後,清算組將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理,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富、財產清單然後通知並宣布債權人;接下來,清算組應當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破產財產分配完畢後,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報告清算分配工作,並向人民法院申請裁定終止破產,不償還未償付債權。
清算完成後,公司應登出工商註冊。 具體來說,需要進行以下登出工作:
1、到社保局查一下有沒有拖欠的社保費,然後取消公司的社保。
2、去稅務局檢查是否有未繳稅款或費用,然後取消公司的國家和地方稅。
3、在報紙上,公司需要自行刊登公告,宣布公司即將登出。
4、到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登出營業執照。
5、到開戶行登出公司開戶證等基本銀行賬戶。
6、去質監局登出公司的許可證,如生產許可證。
7.去公安機關。 取消公司印章。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規定而解散的,應當自解散事由發生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清算組由董事或股東大會確定的人組成。 逾期未成立清算小組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小組進行清算。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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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肆無忌憚、即將破產的定義主要是能否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第一類:企業法人的資產可以清償全部債務,但公司因經營等各種原因不能再經營公司,經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
第二類:企業法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法律規定清償債務。 第二類債務人或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第二類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
依法規定,公司宣告破產的,應當繼續清償下列債務:破產人欠破產人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喪葬費,應當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其他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拖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喪親費,應當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賠償金;(二)破產人前款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按同一順序清償債權的,應當按照展期規則進行分配。 破產企業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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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如果公司破產,您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您好,如果公司破產,您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如果舊公司還有名字,新公司買不到社保,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之日起5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並自裁定之日起10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 並發布公告。
從廣義上講,對於這個問題,你可以把你的身份證和原公司馬昌的勞動合同帶到原單位繳納社保的社巖廠保險局申請強制減保,然後新單位就可以繳納了。
申請強制減員需要多長時間,需要什麼資訊,該公司剛剛宣布關閉。
你們現在能提供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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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勞動法,如果員工工作半年以上,將獲得乙個月工資的補償。 也就是說,當公司解散時,除了支付應得的工資外,還必須有相應的補償。
萬一不幸遭遇企業倒閉,得不到工資和賠償,不要認為自己倒霉,要拿起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公司流動清沛經處理後宣布破產重整。
1、破產重整後,公司可以進行破產清算,公司將拍賣企業的全部資產以清償所有債務,然後如果資產還比較多,所有股東將按照持股比例進行分配,則說明公司已經完全退出市場。
2、公司也可能轉入三板市場交易,但對於投資者來說,無論是否在舊三板交易,都等同於退市。 如果公司未來連續三年在老三板盈利,則可以申請在主機板交易。
通常,破產重整很可能會給投資者帶來損失,因此他們可以在退市期間將其出售,從而挽回一點損失。
2、破產重整過程中的股權轉讓。
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財產和經營事務是重整的全部責任,投資者已經喪失了對債務人事務的決定權,因此債務人的投資者不得要求分配投資收益。
此外,在重整期間,如果允許投資者轉讓股權,將導致債務人財務困難的大幅增加,這將直接影響重整程式的進展。 此外,如果允許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轉讓股權,他們將採取各種手段逃避責任。
因此,《企業破產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投資者不得要求分配投資收益。 重整期間,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將其在債務人的股權轉讓給第三方。
但是,經人民法院同意,情況並非如此。 這一規定有利於維護債務人的穩定,同時也有利於債務人的高階管理人員繼續盡最大努力為債務人服務,因為他們與債務人有利害關係。
但是,應該注意的是,法律並未對所有股東的轉讓**施加限制。 也就是說,股東可以轉讓其持有的**,而沒有上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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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的,應當向勞動信用匹配人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補償金額根據在公司服務年限確定,工作時間越長,獲得的補償越多。 對於工作不到半年的人,還有半個月工資的補償。
公司可以在法定情況下申請破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116條.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人民法院批准後,由管理人執行。
管理人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實施多坦的臨時分配的,應當公布本次分配的財產和債權金額。 管理人進行最終分配的,應當在公告中註明,並註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120條.
破產人無財產可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止破產程式。
最終分配完成後,管理人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財產分配情況報告,並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止破產程式。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管理人終止破產程式的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終止破產程式的裁定。 裁定結束的,應當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50條.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解除或者勞動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應當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交接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貴公司的網路狀態如何,說清楚了,貴公司的內網可以通過路由器連線到網際網絡,這個應該有,然後你要連線到公司的內部電腦,這個,你應該知道路由器的密碼,然後這個就得在路由器上設定好了。公開要連線的設定,即可連線到外部網路。其他損壞的埠很難強行進入公司內部計算機的硬碟。 你要繞過系統,如果你知道windows系統的漏洞,你可以使用它,你也可以使用它,資料在硬碟裡,建議不要使用網路,除非你是超級程式設計師,了解很多**,Microsoft的來源**,否則你無法隨心所欲地訪問遠端計算機上的資料, 而一些特洛伊木馬病毒程式則不能。 >>>More
這是違法行為,可處以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徵收滯納金5/10000/日;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