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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只有結婚的感覺,沒有結婚的年齡,既然也知道自己“愛過”,只要想清楚,真切面對自己的想法,可能就沒有對錯之分。
很多人覺得愛了很久,每天重複著同樣的生活,面對著同樣的愛人,感到疲憊和無聊,感覺不戀愛,其實如果是另乙個人,可能還是這樣,有些人對親密的人很嚴格,但對陌生人卻很寬容, 所以很容易對乙個陌生的人產生好印象,但這絕對不是愛情。在你真正弄清楚你的心意之前,我希望當事人不要過早說出太傷人的話。
如果真的像它說的那樣,“愛過,但不愛”,你應該誠實地對待自己的感受,乙個人可以負責,道德約束,但因為這兩個人因為所謂的道德責任而互相折磨了一輩子,所以真的是值得失去的,愛情本來就是卑微到塵埃, 我們有愛乙個人的權利,當然也有不愛乙個人的權利,你可能會說,十年太長了,那可能是最好的時光, 但那是你最美的時光,也是他最美好的時光,這種事情誰也做不了決定,自憐是沒有用的, 用道德、責任來約束你所愛的人,就有點殘忍了,你可以放手,不能這麼說,但愛、珍惜、努力活下去,可能是值得的。
其實還是要真實面對自己的感情,不管愛不愛,都應該給自己乙個交代,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十年不容易,要當真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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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做什麼,既然你不喜歡它,當然要趕緊結束這段感情。 既然已經在一起十年了,已經不再相愛了,那就不要再欺騙對方了,畢竟如果繼續無愛地跟他走下去,接下來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你們只會在痛苦中度過,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長久,也是一段不幸福的婚姻, 畢竟你曾經愛過,現在你不愛了,不要傷害他,早點結束,他可以早點重新開始,你們也可以拖延對方。
然而,你真的想通了嗎,你真的不戀愛嗎? 如果你的回答是想了很久,或者是肯定的,那麼請認真結束這段感情,畢竟你們在一起十年了,也認真地開始了,最後你不能草率地結束,在電視劇集裡,這被稱為糟糕的結局。 你應該對你們的關係負責,無論你怎麼看。
兩人平靜地坐在一起,好好聊著,老老實實相待,不再出軌,說出了一直想說卻又有所顧忌的話,說出心裡話,或許,有些心結意外解開了。 分手不是單方面的,請雙方認真對待,好好談談分手。 既然兩人都相愛過,那麼造成今天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什麼呢?
你們還有彌補的機會嗎,你們願意給對方乙個承認錯誤並重新開始的機會嗎,如果一切都不可能,那麼,請和平分手。
而且,分手後不要打擾對方,讓對方再開心,不要打擾,我給你最後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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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你的猶豫。 為什麼猶豫? 因為畢竟你們在一起十年、十年了,在別人眼裡是一對令人羨慕的夫妻,你們應該每年都能堆起一座山,而這十年你們有太多的回憶,酸甜苦辣,那麼多的回憶讓你覺得那個人已經成為你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你失去了肯,你會覺得少了點什麼,少了點重要的東西,但你也清楚地意識到,雖然是生活的一部分,但你不能把她或他當成走到你生命盡頭的人,因為呢?
因為你不再愛了,你不再有那種愛的感覺,或者更確切地說,它是無味的。
這個時候,我希望你能和對方好好談談,那種心裡的溝通,把你的真實感受說清楚,不要欺騙性地覬覦那些曾經和她對你好的人,那才是真正的自私。 如果你能真誠地告訴她,我想即使她感到難過,也比一次又一次地拖延要好,你不忍心和她在一起,或者在到期日後找情婦。 當然,我希望你能去年輕時的地方看一看,感受一下那段時間的甜蜜,感受一下你是如何漸漸進入愛情的,也許現在的愛情只是因為現實的力量,想想當初絕望的單純愛情,你會後悔嗎?
所以,不要著急,冷靜地想一想,想想你是不是真的不再愛了,我們不喜歡不好的結局,希望你們能一起變老,我想,那一定是我們大多數人都心甘情願的。 如果實在沒有感情,聚在一起散開也好,不要再耽誤對方了,個人意見,不喜歡就不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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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愛它,你就會分開,如果你不願意放棄你以前的感情,你就會成為乙個知己和知己。
和你不愛的人在一起很難有感覺,我經歷過。 但分開十年後,還是不可能放下這段感情,所以放開露塔玲是很可惜的,所以還是當朋友吧。 相信,有了這麼多年的相互了解,如果真的遇到什麼困難,哪怕不能直接幫助對方,也能給予精神上的鼓勵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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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乙個進入過野磨機心臟的人,怎麼能說自己忘記了呢。 如果你被內心的愛所感動,你怎麼能說你會放開襪子桶。 在我的餘生中,看不見,你都在我心裡。
即使沒有聯絡,心中也總有一席之地,那裡有人。 偶爾,我會深深地思考它,我只希望我的脊椎在我的餘生中都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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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對於乙個讓你愛了十年的人,突然有一天,當你決定放棄這段感情,想要徹底分手的時候,對自己來說,顯然是一件比較痛苦的事情,畢竟在這十年裡,兩個人已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而想要放下這段感情,首先要調整心態,這樣才能真正體會到,這樣的感情已經不再真正適合自己兩個人在一起了,不可能有任何結果,未來志森必須盡可能地提高自己的承受能力, 這樣他才能真正面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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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愛就聚在一起散了,信孝,人生苦短,何必勉強自己,對自己不好呢? 只要問心無愧,沈淵平靜地告訴他,以後的日子裡,他會和平分手,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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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放棄,徹底忘記這段關係。 只有這樣,你才能真正擺脫這段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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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猶豫,拖得越久,傷越深,對對方坦誠相待,說出心裡的感受,不能強求感情,努力聚在一起,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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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戀十年的戀人,如今分手了,愛情結束了,那麼各自的生活,重山人開始了自己的生活,每個人都會有過去,過去也會成為美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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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在一起10年了,不談感情,至少還有親情,學會放手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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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放手了,還是沒有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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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愛情的判斷,喜歡用時間來衡量,但其實,這是一種互相拖延的方式。 因為時間已經不明朗了,那為什麼最後還要費心,導致兩敗俱傷呢? 這個時候,你甚至可能開始有一種懷疑愛情的感覺。
所以在我看來,即使我們在一起20多年,如果你不愛它,你也不愛它。 繼續一起折磨對方,只是對這段關係的不尊重。 更何況,這是一段注定要分開的感情,何樂不給彼此留下更多美好的回憶呢?
其實在我心裡,我覺得陳赫做了乙個非常明智的選擇,當有一天我發現兩個人沒有愛情的時候,就可以結束了。 這是對彼此負責的行為,比那些結婚後偷偷跑出去吃飯,不願意和妻子離婚的人要好得多! 所以不管是十年、二十年還是多少年。
如果你們不愛對方,請放過對方!
似乎他對你一見鐘情,你明明對他說,“你越是這樣做,你就越不喜歡,你是不是這樣追人,你怎麼一點都不懂事,你說你喜歡我就得喜歡你嗎,我不管你做什麼, 只要你不影響我的生活,我最不喜歡的就是你這樣的人,我連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社會是乙個大家庭,千百百姓,你首先要學會寬容,學會寬容,更要大方,你做到了這一點,還有誰相處不好呢? 我給你講乙個故事:乙個水手有兩個水桶: >>>More
需要看看是什麼導致你們的友誼走到了盡頭。 畢竟在我的認知裡,朋友之間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當然前提是你們真的是朋友,你只說你覺得會說話,對對方的心思一無所知,既然他會迷路,那就說明你們之間的情誼不強。 所以如果你尷尬的原因是你,錯在你,你必須贖回它,如果不是,那麼就沒有必要贖回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