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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難說。 在判決之前,沒有人可以說壞話。
就我個人而言,我建議您諮詢相關律師事務所,該律師事務所不收取任何費用。 你按照律師的專業指導去尋找證據,你可以在法庭上提供證據,證明孩子應該和母親住在一起,這樣你就有更大的勝訴機會。
等待判決無異於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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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麼,有一點是肯定的,法律並不支援他生孩子然後交給姐姐撫養的權利。
如果你的妹妹像你說的那樣,她應該有更好的機會被獎勵給你姐姐撫養孩子。 丈夫每月提供一筆贍養費,直到孩子年滿 18 歲。 因為我們不知道具體情況。
還有乙個事實是,你可以去一些法律諮詢**看看,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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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我們先諮詢一下律師。 其實,只要對方真心對孩子好。 這不一定是壞事。
你的家庭脫衣舞也不是很好。 你還不如自己出去打工,給孩子的村子買單,讓他以後讀書。 你可以在各個方面幫助她。
我說的是更現實。 但這些都是以後需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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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你姐姐她的想法。 如果你不能,就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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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姐姐將能夠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我支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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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誰養得好,誰就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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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會考慮誰更有能力撫養孩子,孩子會得到更好的教育和成長環境等。 你提到他是農民,收入不高,應該沒有太多時間教育孩子,還說要把孩子交給姐姐撫養,這也是不對的。
所以如果你姐姐想要這個孩子,你可以先去法院諮詢。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你姐姐更有可能最終撫養這個孩子。 那就要看孩子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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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請律師,法律會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你說的,把孩子交給你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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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我就遇到過這個問題,大多數情況下,在離婚之前,誰擁有孩子,誰就幾乎永遠擁有孩子,至於養生養養的能力,只要夫妻雙方都正常,法律就不好判斷。
至於行刑,讓行政大廳的幾個大佬去你姐姐家,把孩子從你姐姐手裡拿走,可能嗎??? 沒有人願意那樣做)。
所以在離婚之前,孩子在誰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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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太嚴重了,我只建議你不要為了你受苦的孩子和孩子而選擇不離婚。 你覺得孩子會沒事嗎? 那孩子會更受苦,我就是這樣,父母吵了18年,年紀大了,差點離婚。
最好早點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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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律會獎勵那些能夠支援他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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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考慮那些有房子和固定收入的人,以及那些能夠照顧孩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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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你還是要顧及孩子的感受,孩子是最無辜的,希望你能和平解決,不要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那樣會給孩子帶來創傷,對他(她)的成長是非常不利的,我覺得孩子的父母都非常愛孩子, 或者多想想孩子,想想看。
希望大家最終能圓滿解決問題,希望孩子們健康快樂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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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只要這場官司是公正的判決,就一定會判給女方的。
首先,當法院裁定孩子屬於時,只要女方沒有過錯,孩子就判給女方。
二是經濟能力,既然女方可以養活她,只要女方提出要求,她就可以判刑,男方要交子女撫養費。
至於威脅,你可以完全無視他,如果他確實做了什麼,就起訴他。
如果你心狠手辣,就把男人的恐嚇記錄下來,直接起訴他。
我祝願你在保護你的孩子方面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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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盡快尋求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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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在離婚時生孩子,你應該證明你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這包括提供以下證據:工作性質; 工作環境; 收入狀況; 生活條件; 教育; 品格培養; 其他家庭成員的狀況。
兩歲以下的兒童通常與母親住在一起。 這主要是因為孩子還處於幼兒期,需要母親的母乳餵養,母親對孩子比較體貼和照顧。 雖然孩子已經兩歲多了,但女方已經絕育了,男方沒有做過,男女之間的年齡差距不是很大,所以孩子被清零並歸還給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孩子一直和母親住在一起,如果離婚改變了父親的生活習慣,影響了父親的成長,孩子更有可能被判給女方。 在男女雙方的供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差距等)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夫妻關係破裂有過錯,例如有證據證明存在婚外情, 等等,孩子更有可能被判給女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是否由父親或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這是直接投訴,在保修期內,你要花錢修理,那是人為損壞的,你不是人為的,沒有理由要你錢,亮點是螢幕壞點,那也是在保修期內,不管是不是亮點造成的,都在保修範圍內, 先投訴,如果投訴不理會,那就找消費者協會,不過還有一點,你用陸師傅測試一下你硬碟的使用時間,別當二手了,我有個朋友買了一台thinkpad,結果就是用了三年多的翻新, 你看看硬碟使用了多少時間,你估計你一天用了多少小時,然後計算一下,如果太多了,那麼你就有更多的理由,就算是正常的,那麼你仍然可以抱怨那個螢幕的問題,客服會找到消費者聯想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