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這個問題,老闆是有道理的還是我是有道理的? 請按此瀏覽詳情

發布 教育 2024-02-08
2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在這一點上,你和你的老闆發生了勞資糾紛。 由於你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你維權的難度比較大,首先,你無法確定具體的工資數額,口頭陳述一般不能作為維權的依據,除非對方(即你的老闆)也同意你提出的情況; 其次,你的老闆是否違背了他的承諾並不是決定性的。 如果有其他證據表明你的老闆違反了承諾的待遇,你也許可以捍衛你的權利。

    您將來一定不要忘記簽署僱傭合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你有理由去勞動局。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小妹妹,你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用說,在道德上,就是當時老闆不講道理了!

    我辭掉了這份工作,下次找工作記得籤乙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保障職工權益的重要保障,電視和報紙上有很多關於跳橋跳樓要工資的新聞。

    我只是沒有簽署工作合同

    如果不簽勞動合同,想要拿回解釋,在法庭上真鬧也未必有用,更何況是派出所?

    今天這個社會太複雜了,你要多注意外面哦,我17歲3天前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老闆不對。 但在這個社會裡,這樣的事情太多了。 保持警惕。

    去警察局一般是沒用的。 他們應該不理會它。 但是因為你沒有簽合同,這意味著你的老闆說了。

    但你應該有可能同時作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我想你還是會忘記的。

    它被視為吃溝渠,長出智慧。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只有 17 歲,所以你是未成年人。

    你去仲裁、打官司什麼的都是不現實的,所以你必須盡可能地通過自己的大腦解決問題,把錢拿回來

    先和老闆談談你的苦難,贏得同情;

    成功後,他向老闆借錢,說一定會還的;

    不成功可以拖下去,也不必辭職,去找另乙份工作就行了。

    不管你是吃了溝,還是明智地成長,成長總是要付出代價的。

    祝你好運。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17歲? 童工?

    我希望你保護自己的權利,不要屈服,與你的老闆調解,告訴他這樣做是非法的。

    如果沒有合同,但事實存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您也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和仲裁。

    不可以,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雖然合同沒有簽字,但實際的勞動關係已經確立,可以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如果沒有業務芷言輝手稿照片,孝道就去工商局投訴,上面的藍襪子投訴不成功, 所以你可以找到當地的**披露。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員工總是脆弱的,但不要讓他們乾淨。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我認為是老闆錯了,因為他的言行都是為了還債,不給你工資。

    但是你想回來,我覺得這並不容易,因為在試用期你沒有跟老闆解釋是不是工資,所以給了他乙個藉口,但你可以以他沒有說為由爭辯,雖然是口頭協議,但也構成法律效力, 而且符合民法的相關條件(應該是,因為你學得不多,你問多了,對不起)但你要有證人和證據。

    去勞動局,我不知道,但你說老闆公司沒有營業執照,這是不合法的,明明他會怕把事情弄得僵硬,大驚小怪,所以如果你以勞動局為理由,也應該能增加拿回錢的機會。

    希望您的問題能夠得到合理的解決。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你不簽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雙倍的工資。

    另外,參考當地的最低工資,因為你的工資是口頭商定的,沒有證據,這個標準不容易掌握。

    你可以先去勞動局諮詢一下,派出所不在乎這個。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同意樓上的意見。

    在事實僱傭關係的情況下,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這件事就是你老闆錯了,如果你不簽合同,你就要有證據證明你為他工作,證人,證人,物證,這些都很容易做到,去勞動局哪個老闆不僅會付給你這筆錢,還會搞勞動合同,應該要多很多。 最好不要去這樣的公司,老闆是什麼樣的人,他可以把下屬培養成什麼樣的人,沒有前途,你還年輕,不用擔心找工作,你應該多學習。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首先,你必須自己了解你的最終目標是什麼,無論你是想留在那裡還是只是得到你應得的錢,如果你只是想得到錢,那就更容易了。

    首先,你要確定他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老闆沒有給你看營業執照,這並不意味著他沒有營業執照,而且正如你所說,“私開”並不意味著他沒有營業執照,首先你要確認這一點。

    第二,確認自己沒有營業執照後,凡事都輕鬆辦,說聽起來不錯,兩個字“談判”,說不好,兩個字“威脅”:去勞動局和工商局,你很可能因為沒有勞動合同而拿不到400塊錢, 而且和老闆的口頭協議無效,老闆肯定會因為非法操作受到更高的懲罰,把這個利害關係告訴老闆,他會明白的。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最好不要將它們混合在一起。

    單獨使用乙個是很好的。

    我使用諾頓,這很好。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如果你和你一樣,這句話必須有道理,沒有勞動合同(協議)不是關鍵。 重要的是:1.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和老闆之間存在僱傭關係,2.以前的工資單可以解決工資金額。

    3. 如果你真誠地和他交談,你可能會發生意外,並且 4.如果多次和他談不成,解決問題,就直接告他,事半功倍。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當然,你有理由起訴他。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和諧賺錢。 社會公司的潛規則。 安遊戲規則被玩。 不要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 有幾個人得罪了領導。 你怎麼能站在別人的屋簷下不低頭。 處理好人際關係。 不要說硬話,也不要做軟話。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拿到錢後,人就散了! 斑巖要完成了! 就算他乙個月給我一萬塊錢,我又能幹到哪裡去!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老闆要求加班匆匆忙忙,但第一件事就是交法定加班費,看你怎麼說是不是雙倍。

    第二:加班是自願的,除一些特殊單位外。

    第三:每天的加班時間不宜太長。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如果加班是暫時的或特殊情況,可以互相配合,但老闆天天說,所以根本不是緊急情況,那就是剝削勞動......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和諧的,你們必須時刻為對方著想,不能光顧自己喜歡的東西。 不為別人著想的人,是無法真正得到別人喜歡的。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如果你有需求,就得在工作上退後一步,有得有失,比如在工作範圍之外加了一件小事。

    不一定是個好主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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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回答2024-02-08

我覺得這傢伙真的很吝嗇! 你不用說他應該自己想到的,對吧? 我還是需要你提醒他,他還是不會因為這件事情去生你的氣,男人應該是君子,女人天生就是用愛來用哄的,我覺得他不應該傷人,女人想嫁給乙個會傷人的丈夫,不然你以後會受到傷害, 他會無視你。

10個回答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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