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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在中國境內外取得的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或者場所的,應當就該機構或者所在地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以及與該非居民企業設立的機構或者場所有實際聯絡的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4條.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收入的,稅率為20。
第5條. 棗祥企業每個納稅年度的總收入,扣除非應納稅所得額、免稅所得額、各項扣除額和上一年度允許彌補的虧損後,即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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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c
這個問題考察了稅法的概念。 稅法由國家機關或其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 換言之,我國現行立法機關應為國家權力機關(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或其授權機關(包括***,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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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1.從世界歷史的角度看,各國稅收法制原則的興起,是一股持續推動現代民主和法治的力量。 在我國,近年來,稅收的法律原則受到高層的重視,成為社會公認的共識。
其次,落實稅收法律原則,可以為市場經濟的發展創造穩定合理的稅法環境,有利於推動我國民主法治程序的點對點推進,也有助於形成良性、文明、互動、和諧的社會執行模式。
對我國的現實意義:
在當前我國“四全面”時代背景下,稅制改革和稅法體系建設佔據著影響整個身體的位置,全面貫徹稅收法定原則也成為時代潮流和人民意志。
另一方面,從我國稅收立法和實踐的現狀來看,稅收立法的實施空間還很大。 在規範層面,人們普遍認為,現行憲法第5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並沒有直接肯定稅收的法律原則。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三條的規定,“開始和停止徵稅,以及減免、退稅、納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的約束力,原則上只延伸到稅收徵管,不包括稅收立法。 至於《立法法》第八條、第九條對“基本稅收制度”的定義,只能通過法律制定,沒有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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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稅法既包括立法,也包括執法,因此在憲法的指揮下,有必要將立法法的有關規定與《稅收管理法》結合起來。 換言之,《稅收徵管法》除了對稅收立法(包括稅收授權立法)的要求外,還應當細化稅收徵管制度和程式,約束稅務機關的徵稅權。
從經濟、政治、社會治理等角度看,全面貫徹法定稅收原則,無疑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一是法定稅收制度可以為市場經濟的發展創造穩定合理的稅法環境。 現階段,我國已基本建立起市場經濟的初步框架,但尚未建立起以法治為基礎的市場經濟。 在稅收領域,仍有15種稅種沒有實現“一稅一法”,稅法規範水平低,導致納稅人的財產安全和經營自由缺乏相對穩定的保障。
有鑑於此,稅法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的首要體現是豐富和完善稅法制度,設計科學的現代稅制,為市場主體提供穩定的期望和行為指導。
二是稅法有利於推動我國民主法治程序的點對點推進。 稅收是將私有財產轉化為公共財產的過程,這關係到每個納稅人的切身利益。 在稅法的引導下,廣大納稅人間接或直接參與稅收的徵收、管理和使用,並行使其權利,可以大大增強納稅人的法治意識和民主能力。
第三,稅制立法有助於形成良性、文明、互動、和諧的社會執行模式。 隨著居民財富的大幅增加和利益的多樣化,納稅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視財產權益的保護,如果處理不當,很容易引起社會衝突。 依託稅收法定原則的落實,在制定稅收規則時,要公開聽取民意,吸收人們的智慧,最終形成乙個民主決策產品,通過充分的對話、協商、博弈和調整,盡可能多地凝聚共識,提前消化可能的反對意見,化解潛在的社會矛盾和風險。
總之,全面貫徹稅收法定原則是構建“四個全面”的重要起點和突破口,能夠更有效地規範徵稅權,使行政機關“有權利而不反覆無常”,保護納稅人的權利,維護公共利益,進而構建現代稅法治理格局。 站在立法法修訂的關頭,要真正將稅收法定原則融入稅收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實踐中,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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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d
在我國現行稅法體系中,以法律形式頒布了《稅收徵管法》、《企業所得稅判定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車船稅法》、《環境保護稅法》、《菸草稅法》、《船舶噸位稅法》、《耕地占用稅法》、《車輛購置稅法》、《資源稅法》。 增加紅棗抵免價值稅和消費稅是《暫行條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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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稅收原則是指稅法的基本原則,即立法者決定所有稅收問題。 稅收的法律原則是指稅法的基本原則,即立法者決定一切稅收問題,即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作為前提,**就不能徵稅,公民沒有納稅義務。 徵稅主體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徵稅,而且只能按照法律規定徵稅; 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繳納稅款,稅法原則是稅法中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
第3條. 徵收、中止徵稅、減稅、免稅、退稅、納稅,依照法律規定進行; 法律授權***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徵收、停繳、減稅、免稅、退稅、補稅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第4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義務納稅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單位和個人,是有義務代扣代繳的單位和個人。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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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稅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其地位和法律地位僅次於憲法,高於稅收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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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從根本上說是為了保護國家的利益,因為稅收是:強制性的、固定的和無償的。 事實上,它仍然是從納稅人那裡直接分配財產,一種無償轉移,以確保不生產的狀態機器的執行。
但是,出於法治的需要和規範行政行為的需要,還是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對一些事情進行固定和規範。 其實在稅收關係上,納稅人和國家是不平等的,理論上納稅人的義務更多,畢竟是無償轉移財產,當然,也因為這種性質,對於行政行為的規範自然更為重要。 因此,納稅人在履行義務後享有一定的權利。
但是,有乙個明確的順序。 例如:
如果稅務機關對行政行為不滿意,可以採取行政復議和訴訟,但前提是必須先繳納稅款。 這被稱為“程式重於實質原則”。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稅務徵管第一節、稅務登記第二節、賬簿和憑證管理第三章、納稅申報第三章、稅收徵管第四章、稅務稽查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六章、附則。
我國發展仍處於能夠取得重大成就的重要戰略機遇時期,是指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的深入發展,為事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我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堅持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戰略,為事業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 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關係到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社會的穩定、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國家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 >>>More
法律分析:我國《食品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保護公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其前提是確保食品安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