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工資怎麼辦 拿不到工資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2-09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這是典型的拖欠工資現象,老闆必須足額支付工資,並承擔相應的賠償金。

    2.如果拖欠工資,沒有證據也沒關係,因為工人在這方面沒有舉證責任,客觀上沒有舉證條件。 因此,如果出現此類問題,勞動仲裁部門會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證據,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提供證據,則同意勞動者的意見。

    3、如果員工違反規則或給企業造成損失,企業可以處以經濟處罰,但必須符合企業的規章制度。 此外,在任何情況下,最高罰款金額不能超過員工月薪的20%,剩餘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所以,你朋友的錢不會被扣很多,再加上老闆拖欠了很長時間,應該支付賠償金,你朋友拿到的錢應該不會少於欠款總額。

    4.在這種情況下,您需要向當地勞動局申請支援。 由於情況簡單,因此易於處理,無需擔心。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站在屋頂上。

    **我一再下令不能拖欠農民工的工資,但我仍然沒有收到我的工資。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或致電市長 12345**。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直接向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支援。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工人已經離職 4 個月沒有拿到工資,他應該怎麼做?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1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

    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獲得仲裁函後 15 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根據國家規定,在發生仲裁或訴訟時,您可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員工的工資和報酬外,還應額外支付工資和報酬的25%的遣散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1、談判解決。 2、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3.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4.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工人未領工資的,可以與單位脊柱辦公室協商,要求其在雙方約定的日期和櫻花藏匿時支付工人工資;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費的,勞動者可直接到勞動局舉報投訴; 或者依法申請仲裁要求工資。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拿不到工資的處理方法: 1、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2、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用人單位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應當在取得仲裁文書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 限期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未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納嶺勞動合同,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不支付工資,雇主應該被投訴或起訴。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投訴時,應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和有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如果雇員在被命令後仍未支付,雇員可以要求雇主支付賠償金。 標準:應付金額的 50% 至 100% 之間。

    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可以同時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賠償而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1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根據國家規定,在發生仲裁或訴訟時,您可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報酬,並支付相當於工資和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應當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繳納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薪、日薪、小時工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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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2-09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提出申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收到判決後不還款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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