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何時支付?

發布 社會 2024-02-09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根據工傷保險規定,需先申請工傷認定,待勞動能力考核等級後方可確定賠償金額。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根據殘疾程度,獲得的賠償是不一樣的。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首先,您應該確認公司是否為您支付了綜合保險; 其次,繳納一年的綜合保險後,會有一張印有保險公司名稱的補貼證明; 一般理賠在60天內解決,如果您的公司拖延了很長時間,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保險公司的名稱進行查詢。 如果查詢不成,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傷賠償金。 工商賠償問題應盡快解決,並可聘請律師。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一點。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農民工發生事故後,拿勞動合同賠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只有當傷害完全癒合時,才會進行賠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您可以要求您回答以下問題:工傷賠償通常需要 3 到 4 個月才能到賬。 1、發生工傷事故時,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應根據不同情況向森亮支付賠償金。

    2、工傷保險**支付的費用,如醫療費用,一般由用人單位提前支付,後期報銷,無需支付勞資; 勞動能力考核後工傷等級達到10級以上的,工傷保險**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金,這部分費用可在工傷考核完成並申請工傷保險**後乙個月左右轉入公司賬戶,支付費用。 3、用人單位支付的部分費用按月支付,如停工期間的工資,經勞動能力考核後工傷等級達到10級以上的,用人單位還應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貼,該補助金只有在工傷員工離開公司後方可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因工病或者工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生病、受傷的; (三)女職工懷孕、分娩、哺乳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每工作滿一年,按乙個月工資支付經濟補償,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足六個月的,給予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在哺乳期員工被強制解雇的,每滿一年可領取兩個月工資,其他經濟補償、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大約一年。 1、工傷認定:

    勞動主管部門應當自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線上計算為95日。 2、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只能在**傷情穩定後進行,鑑定結論一般在6個月零60天內作出,共計240天。

    3、工傷賠償:勞動部門審核大約需要乙個月的時間。 這樣,從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大約需要一年的時間才能獲得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工傷賠償的領取時間為240天。 一般而言,自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勞動部門應當在15日內對材料進行審查,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並在20日內交付,即規定期限內線上計算的95天; **傷勢穩定後,可以進行鑑定,一般在6個月左右,鑑定結論在60天內做出,共240天。

    1、工傷工人不予賠償的後果如下:

    1、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

    2. 被法院要求強制執行賠償;

    3.被拉入信用黑名單。

    二、工傷認定標準如下: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在緊急情況下,即使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也應從事與本單位重大利益直接相關的工作。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

    3、在生產和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有害因素而引起的職業病。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因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或因工作緊張而突發疾病死亡或首次搶救後勞動力全力喪失。

    5.因履行職責造成的人身傷害。

    6、從事救援、救災、救援等活動,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的利益。

    7、因公致殘、因戰爭致殘的傷殘軍人,從專業康復到企業工作後受傷的。

    8、外出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失蹤,或因突發疾病死亡或首次搶救後失去勞動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已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醫療救治結束後,將工傷待遇送社保部門申報工傷待遇,並附上《工傷證明》、醫療檔案及相關材料。 一般而言,自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勞動部門應當在15日內對材料進行審查,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並在20日內交付,即規定期限內線上計算的95天; **傷勢穩定後,可以進行鑑定,一般在6個月左右,鑑定結論在60天內做出,共240天。

    工傷賠償部門審核後會發放貸款,具體時間因地而異,可直接諮詢當地工傷保險代理機構。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承認勞動關係或拒絕支付工傷賠償金,勞動者需要提起訴訟或仲裁來保護自己的權利,而這個維權過程比較長,一般從三個月到一年左右不等。 綜上所述,如果工傷賠償進展順利,大約八個月就能拿到錢,如果比較複雜,大概需要兩年時間才能拿到賠償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將工傷認定申請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根據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需要根據工傷認定作出決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認定期間,中止認定工傷認定的期限。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每月25日,投保單位、社保辦填寫《北京市工傷保險**繳費月報(1)》(以下簡稱《繳費月報(1)》(以下簡稱《繳費月報(1)》)並報送區(縣)社保機構營業崗位, 並經區(縣)社保機關業務人員和“支付月結單(1)”檢查無誤後,再轉入財務崗位。

    每月5日前,區(縣)社保機構業務人員審核無誤後生成《北京市工傷保險**繳費月報彙總表》(以下簡稱《繳費月報彙總表》樣本附),並將軟盤報送市社保中心工傷科, 市社保中心工傷科收到區(縣)社保機構提交的《繳費月報彙總表》及資料,資料讀入系統,審核無誤後將《繳費月報彙總表》轉交財政部。財務司應當在每月25日前報送市財政局。 每月30日前,市財政局在每月30日前向區(縣)財政局繳納工傷保險**,區(縣)財政局於次月2日撥付給區(縣)社保機構。

    區(縣)社保機構應當在次月10日前將款項撥給投保單位或者社保辦。

    第十條 補充繳費月報。

    符合補充支付工傷保險金條件的工傷員工,投保單位、社保辦須填寫《北京市工傷保險**補充繳費表》(以下簡稱《補充表》表格)和《北京市工傷保險**補充個人附表》(以下簡稱《明細表》樣本), 並每月25日傳送至區(縣)社保機構業務崗位,區(縣)社保機構業務人員核對系統生成的“補充繳費表”後,轉入財務崗位。

    每月5日前,區(縣)社保機構業務人員審核後生成《北京市工傷保險**參保單位補繳彙總表》(以下簡稱《補充彙總表》附表樣本),連同軟盤一併報送市社保中心工傷部門。 市社保中心運作流程與《繳費月報彙總表》流程一致。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一般常見於半年到一年左右。 勞動局將在宣布工傷後60日內發布認定結果,待工傷穩定(醫療期結束)後進行傷殘評估。 具體情況要看,有的長達一年半,甚至更長。

    殘疾鑑定結論應在提交鑑定資料後60日內作出,必要時可延長30日,完成上述工作,向社會保障局報送材料,社會保障局應在60日內將賠償金轉入個人賬戶。 因此,許多殘疾從受傷到結案持續半年或一年以上是很正常的。

    1、工傷認定:自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勞動部門應當在15日內對材料進行審查,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並在20日內送達,即按規定期限線上計算為95天。

    一周內。 讓公司幫我處理的人說,要乙個多月的時間。

    勞動局將在宣布工傷後60日內發布認定結果,待工傷穩定(醫療期結束)後進行傷殘評估。 具體情況要看,有的長達一年半,甚至更長。 殘疾鑑定結論應在提交鑑定資料後60日內作出,必要時可延長30日,完成上述工作,向社會保障局報送材料,社會保障局應在60日內將賠償金轉入個人賬戶。

    因此,許多殘疾從受傷到結案持續半年或一年以上是很正常的。

    這個問題在上個月底就出現在該公司的賬戶上。

    用人單位支付的部分費用按月支付,如停工期間工資,經工作能力考核後工傷等級達到10級以上的,用人單位還應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貼,待工傷員工離職後方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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