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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不和公司溝通?
但我認為他們應該想強迫你放棄自己,讓你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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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辭職是可以的,但這是最後一步,和領導溝通,看看有沒有其他解決辦法,然後辭職。
一般來說,提交辭職信後,乙個月後就不必回去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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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絕對沒問題,如果你不支付保證金或類似的東西,就辭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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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存款的公司不是好公司。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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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辭職押金不退,還有押金要給公司支付嗎? 我第一次聽說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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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 並做好交接工作。 當 30 天到期時,無論單位是否同意,您都可以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工資在辭職當天結算: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有很多員工工作多年,對公司還是或多或少有感情的,辭職時不想談法律。 於是我苦苦思索著編造原因,希望老闆不要為難。 其實,企業需要的才是辭職的真正原因,交出辭職工作對企業來說才是真正的幫助。
員工確實有更好的發展,只要不違反禁止協議,正規企業就不會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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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社保是最具成本效益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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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正式的辭職信非常重要。
辭職信要說明你辭職的原因,然後讓老闆知道你什麼時候離職,如果民政部門批准,後續的結算工資就會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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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想辭職,又不想讓領導責怪,又不想得罪人,你就得找個好理由。 這就是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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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不諱會讓別人更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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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乙個月打個招呼,然後你就可以請假了,如果他不放手,你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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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方式是老闆不想失去員工,另一種是給自己爭取時間,提前乙個月打個招呼,人家可以再找人,但對你來說,你現在沒有辦法離開,除非你離開攤位離開的可能只有一種,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不會給你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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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對方是對的,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勞動者想從雇主那裡辭職,必須提前乙個月通知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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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 請說你感冒了,開一些藥,然後讓醫生給你寫一張病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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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辭職合理嗎? “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未經用人單位同意,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30日後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辦理手續。 但是,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勞動合同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辭職手續正常”,企業員工調崗、辭職、解除勞動合同、被辭退、辭退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乙個月內將其檔案移送新單位或者職工戶籍所在地的鄰里勞動(組織人事)部門。
以上是上海的規定。
請您現在公司的HR通過人才市場向原公司出具調動函,如果您現在的公司也有保留檔案的權利,可以直接開一封調到原公司的調動函,並寄**憑證保管。 如果您現在失業,請在您失業的區或縣簽發調動信。 對方當事人不答辯或者拒絕的,應當在60日內向仲裁庭提出書面仲裁。
聯席同事將作為集體仲裁,以縮短仲裁處理時間。 您的證書也應該通過合法途徑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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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非法! 法律明確規定,“勞動者辭職程式中無論有無未決事項,用人單位均不得限制勞動者檔案的移交”。
與曾經與你命運息息相關的同仁團結起來,去起訴仲裁企業,拿起法律,捍衛你的合法權益。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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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忍受的還是無法忍受的...... 這種行為是我早就要起訴的話。。。公司有什麼權利扣留員工的東西...... 你真的可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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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合同,提前乙個月向公司提交辭職申請就足夠了。 辭職不發工資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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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學會計是可以的,再學一遍,再向公司申請增加人手或者工資也不是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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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對你進行培訓或調動,因為你沒有資格勝任現在的職位,如果培訓仍然不勝任,公司可以解雇你。 公司解雇了你,理由是你在再培訓後仍然沒有資格擔任該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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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木頭是有關係的,把工作之外的這些東西放在一邊,看看你喜不喜歡這份工作,還是直接去這不羈。
如果你喜歡它。
我建議你保持自己的好態度,不要愚弄別人,你算計別人,別人愚弄你,不要影響你的原則,一笑置之,愚弄你的原則,狠狠地教育他們,這個人下次絕對不會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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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心裡,如果不開心,吃不下飯,又何必忍耐; 他希望你聰明,那你為什麼不能讓自己更聰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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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上班7天,對周圍的人了解不多。 也許他們不熟悉你,有點排斥。 讓你對他們產生誤解。 也許隨著時間的流逝,你們可以成為好朋友。
如果這裡的工作比外面好得多。 我覺得我可以留下來並堅持一兩個月。 再看一遍。
如果您仍然不想繼續,那麼再走永遠不會太晚。 這樣一來,對朋友來說也就有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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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首先我想問大家:1、有沒有勞動合同? 2. 有工資卡或收據嗎? 3. 有時間表嗎? 4. 公司還有其他工作證明嗎?
那麼,拿著乙個月的工資,有借條嗎? 有什麼約定嗎?
計件工資對時間要求不高,但你可以說不。
沒有社會保障是違反勞動法的。
如果您未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負責補足您在此期間的社會保障。
建議找律師來幫助您打官司。 因為從你提出的問題來看,你對法律並不熟悉,如果你有專業的律師幫你,很有可能你甚至會免於訴訟,因為總老闆怕軟怕硬,當他看到你不擅長欺負人時, 他會給您 1 個月的押金和乙個月的工資。從成本的角度來看,老闆和你的律師打官司不划算,他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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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合法,可以要求工資,如果不合法,那麼可以去勞動仲裁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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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了解您的情況,並建議您直接缺勤。 最好是先拿到工資,然後再曠工。
快速辭職原因: 1、突發疾病,如肝炎、心臟病等。 2.必須處理的事情,例如,拆遷、訴訟 3我和我的老闆發生了衝突。 4.傳染病。 5.曠工。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迅速辭職: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
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
勞動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而無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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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的生活環境和工作環境導致你性格內向,想要交更多的朋友並不難,首先你要有一顆善良的心,不管是什麼樣的性格的人都會有朋友,要善於和同學或者同事聊天,要找到乙個共同的話題, 不能只在乎自己的感受或者不關心感情,要經常接觸朋友,交朋友不是一兩天的事情,所以知道馬力的路很長要看人的心,如果別人不把你放在心裡,那你就不需要和他做朋友, 記住不要一廂情願,只有你知道誰能和你做朋友,就看你如何保護你的友誼了,記得要真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