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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鎮紀委的主要職責:
1、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規定、國家法律法規; 協助鎮委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研究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決策命令的執行情況。
2、負責檢查和處理轄區內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規定的案件,以及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案件。
3.受理黨員投訴和群眾對黨員的舉報和控告,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行政處罰不滿的投訴,受理違法違紀監管物件單位和個人的舉報控告。
4.對黨員和國家幹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政治紀律教育。
5、定期向黨委、**及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了解和反映黨員和國家幹部遵紀守法、勤勉廉潔的情況。
6、承擔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鎮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中共紀律處分條例》 第二十九條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過程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黨的紀律處分。 有退黨條件,嚴重損害黨的形象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黨員依法受到政務處分、行政處分,並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決定確定的事實、性質、情節,經核實後,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分。
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規章制度受到其他紀律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經查實事實後,依照規定給予黨的紀律處分或者組織處分, 性質,以及相關各方確定的情況。
黨組織作出黨紀處分、組織處分決定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依法變更原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對原黨紀處分、組織處分決定有影響的,黨組織應當根據變更後的生效判決重新作出處理; 裁決、決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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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督檢查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黨內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決定執行情況,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 實行橡樹友誼銀行的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潔自律的規定。
(二)監督黨員和領導幹部行使職權,督促檢查黨的加強農業、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扶貧基金專案、其他涉農專案和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情況,切實整治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3、協助鄉鎮黨委加強鄉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堅持教育與制度、監督、改革、矯正等行為結合起來,推進農村和社群懲治腐敗制度建設,建設農村和社群廉政文化。
4、協助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做好黨務、政務、村(居)務等便利、惠民措施的落實,指導農村、社群紀檢監察組開展工作。
(五)受理群眾請願舉報,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調查處理本轄區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規定的案件,決定和取消對涉案黨員的處分; 對受到處罰的黨員幹部進行回訪教育。
6、在職責範圍內接受控告和申訴,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權利; 切實解決群眾的合理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七)開展轄區黨員幹部反腐敗教育,組織開展農村和社群廉政文化建設。
8、做好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自我建設工作。
9、承擔區紀委、同級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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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貫徹省、市、縣黨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維護黨章等黨內黨章的規定,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負責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2、負責執行上級紀委的決定,監督檢查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鎮委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負責鄭守志統一部署全鎮工作,糾正行業不良做法,並督促檢查指導。
3、負責組織協調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4、負責查處本鎮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政治紀律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犯錯,按有關程式進行行政處分。
5、對工作中的傾向和跡象問題進行調查和研究。 接受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受理被監管物件對行政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 對個人、單位對黨員幹部和監察物件違紀的舉報、控告; 保護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六)制定貫徹《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辦法》和《維護黨紀決定書》和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計畫和黨紀政紀; 做好黨的紀檢工作和行政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工作; 對鄉鎮、集團黨員幹部要進行遵紀守法、誠實履行公務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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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鄉鎮紀委委員的職責和責任。
鄉鎮紀委委員的職責和責任。
紀委委員協助紀委書記、副書記(、監察辦主任)工作,負責做好紀檢主管工作,職責如下:
1、認真學習鄉鎮黨委、上級紀委有關檔案,貫徹落實紀委會議決議決定。
2、發揮個人在紀委集體領導中的作用,參與紀委各項計畫和總結的討論,對紀委工作提出建議,參與紀委各項檔案的起草工作, 參與紀律檢查委員會範圍內各類黨員違紀案件的審議。
3、參與黨員違紀案件的偵查,接受各類群眾舉報、申訴和來信來訪,認真做好記錄。
(四)參加紀委會議,認真做會議記錄。
5.密切聯絡群眾,注意了解群眾對廉政建設的反應和黨員的思想動向,定期或不定期向紀委書記匯報。
6、定期與村紀檢組成員和勤勉廉潔的監察委員會成員溝通,並對其工作進行指導。
7、認真完成鄉鎮黨委、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什麼是鄉鎮紀委委員。
你好! 我們正在為您解決這個問題,我正在努力為您解決,所以請稍候。
鄉鎮紀委委員的職責和職責鄉鎮紀委委員的工作職責 紀委委員協助紀委書記、副書記(、監察辦主任)工作,負責做好分管紀委工作, 其職責如下:一、認真學習鄉鎮黨委、上級紀委有關檔案,貫徹落實紀委會議決議決定。2、發揮個人在紀委集體領導中的作用,參與紀委各項計畫和總結的討論,對紀委工作提出建議,參與紀委各項檔案的起草工作, 參與紀律檢查委員會範圍內各類黨員違紀案件的審議。
3、參與黨員違紀案件調查,接受群眾各類舉報、申訴和來信來訪,對情節嚴重的人員進行記錄。 (四)參加紀委會議,認真做會議記錄。 五是密切聯絡群眾,注意群眾對黨風建設、老實兄弟、黨員思想動態的反饋,定期或不定期向紀委書記匯報。
6、定期與村紀檢組成員和勤勉廉潔的監察委員會成員溝通,並對其工作進行指導。 7、認真完成鄉鎮黨委、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