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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與資格相關聯是非法的。 一般來說,資質是乙個企業實力的象徵,也是承包工程的前提,但企業要辦理建築設計資質並不是那麼簡單,從資質標準的內容就能感受到處理的難度:企業資產需要滿足規定的資質,人員配置需要滿足數量和型別, 高階資質對企業績效也有要求。
目前,國家正在打擊非法加盟,資質合作現在是工程行業的首選方式,這種方式是可行的,至於開設分支機構是比較好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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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資格隸屬關係是非法的,你不能加入資格,如果資格加入很容易被抓到,所以最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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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隸屬關係是犯罪,國家明令禁止!
但現在不管是證書隸屬關係還是建築隸屬關係,都是事實,國家只是在不斷規範政策,等到有一天政策沒有漏洞,隸屬關係就不存在了。 目前,只要專案質量沒有問題,或者槍口打中的情況,國家就不會調查!
建議企業自己做個資質會比較划算,而且資質隨時都可以用,而且這個資質費是一次性的,每年都會給所屬單位頒發資質,加盟費也是一大筆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第六十六條。
建築業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企業名義承包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改、降低資質等級; 情節嚴重的,吊銷資格證書。
對承包工程未達到規定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建設企業和冒用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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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的資質是可以附的,一般你給所屬單位一筆費用,他會借給你這個招投標承接工程的資質。
不過還是建議企業自己做個資質會比較划算,而且這個資質可以隨時使用,而且這個資質費是一次性的,而且資質必須每年給下屬單位,加盟費也是一大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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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建築公司因為種種原因,不得不依靠別人公司的資質在創業階段經營,總以為只要給別人一點費用,就不用操心那麼多。
資格認證存在許多風險。
1.違反法律。 國家一直在打擊與資格從屬關係的做法。 《建設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建築業企業以其他建築業企業的名義,超出其自身資質等級允許的經營範圍,從事任何形式的建設活動。 ”
二是成本大。
1.與其他人的資歷合作,每年也需要支付高昂的加盟費,長期專案加盟的平均年費至少為10到20萬元。
2.入賬專案資金的過程是先進入關聯公司,然後轉給自己的公司,從一家企業轉到另一家公司,這就需要我們再次提供發票,相當於再次納稅。
第三,存在財務風險。
1.如果遇到不法公司,你會用各種理由敷衍你,一兩個星期後再給你,期間你需要提前作業。
2.有的公司授權你每年使用一次,你可以做得很好,但是到了第二年,你可以找個理由增加你的各種開支,讓你很難繼續做下去,不做也不行。
還有一點不容忽視:專案沒有資格依附於別人的資質,專案業績只能看作是合格方名下的業績,與自己無關,相當於給別人做婚紗。
要想在工程行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就必須有自己的資歷,這樣你就不會被別人牽著鼻子走,這樣你就不會被別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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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非法。 《建築法》對從屬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建設法》第二十六條明確禁止從屬關係,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建築企業超出自身資質等級允許的經營範圍或者以其他建築企業的名義以任何形式承包工程”。 禁止建築業企業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形式使用其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以本國企業名義承包工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設專案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允許的經營範圍內承接工程。
禁止建築業企業超出企業資質等級允許的經營範圍,禁止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築業企業的名義承包工程。 禁止建築業企業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形式使用其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以本國企業名義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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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燃橋梁的隸屬關係是合法的,簽署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建築法》對從屬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第二十六條 禁止建築企業超出企業資質等級允許的經營範圍,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築企業的名義承包工程。 禁止建築業企業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形式使用其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以本企業名義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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