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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直接申報,我建議你不要浪費時間,如果企業規模不超過1億,知名商標的申報很難審批,而且要開始諸如商標異議、商標侵權案件等,依靠司法認可這樣速度再快一點, 馳名商標僅僅提交資訊是不夠的,還需要在行業內有超高的排名,以及自己的企業實力。呵呵,不過我也希望你拿到乙個馳名商標,你的企業品牌價值至少會提公升20倍,20倍是太少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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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材料可以作為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
(一)證明相關公眾對商標的認識程度的相關材料;
2)證明商標使用期限的相關材料,包括商標使用和註冊的歷史和範圍的相關材料;
(三)證明商標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域範圍的相關材料,包括宣傳方式、地域範圍、宣傳型別和廣告活動的廣告量;
(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相關材料,包括該商標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到保護的相關材料;
5)其他證明該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包括近三年內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面積等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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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正式提交申請,並提供以下申請材料:(1)基本資訊:申請人簡介和企業發展歷; 企業規模、資產、主要經濟指標和發展趨勢等; 商標所指主要商品或者服務的生產經營; 商品的質量和市場聲譽、相關公眾的認知程度等; 企業誠信、環境保護、企業就業和社會勞動保障等; 商標註冊、管理及防偽、維權、廣告宣傳等
2)實體合法性證明。1、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有效資質證書影印件; 2. 《組織證書》影印件。 (三)商標使用期限證明材料。
1、《商標註冊證》影印件或同等有效商標註冊證影印件(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蓋印章確認)和商標標識(一式四份4cm); 2、商品上實際使用的商標標識與商標圖形、文字、商標使用範圍一致,並經商標註冊證認可的商標持有人; 3、商標最早使用和持續使用的證明; 4.在國外註冊商標的證明。 (四)商標宣傳、工作證明的相關材料。 即企業與商標相關的廣告和企業形象宣傳,包括宣傳方式、地域範圍、宣傳型別和廣告量等相關材料; (五)證明相關公眾對商標的認識程度的相關材料。
1、商標標識、產品生產銷售、行業排名等相關證明材料; 2、商標標誌商品在國內銷售或服務區域、專賣網點經銷的證明; 3、商標標誌商品出口銷售證明; 4.反映公眾對所標商標的知名度、美譽度和信任度的相關證明材料。 (六)被保護商標記錄證明的相關材料。 1、證明企業對商標保護和商標管理組織、人員和商標管理的重要性; 2.商標侵權的程度和範圍以及受保護記錄的相關證明材料。
7)其他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明材料。1、近三年內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的產量、銷售量和銷售收入的發展和變化證明; 2、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內利稅變動證明; 3、使用商標的出口企業主要商品出口外匯收入證明; 4、使用商標的商品在質檢、食品衛生監督部門組織的統一檢驗、抽檢、定期、日常監督檢驗中檢驗結論證明(免檢產品應提供豁免證明); 5、市級以上商標市場口碑及獎項; 6、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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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向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基本資訊:
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商業經歷;
企業規模、資產、主要經濟指標和發展趨勢等;
商標所指主要商品或者服務的生產經營;
商品的質量和市場聲譽、相關公眾的認知程度等;
企業誠信、環境保護、企業就業和社會勞動保障等;
商標註冊、管理及防偽、維權、廣告宣傳等
2)實體合法性證明。
1、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有效資質證書影印件;
2. 《組織證書》影印件。
(三)商標使用期限證明材料。
1、《商標註冊證》影印件或同等有效商標註冊證影印件(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印章確認)和商標標識(一式四份5cm 4cm);
2、證明商品上實際使用的商標標識與商標圖形、文字、使用範圍和商標註冊證上核准的商標持有人一致;
3、商標最早使用和持續使用的證明;
4.在國外註冊商標的證明。
4)商標宣傳和工作乾燥、封閉的證據。即公司商品的廣告與商標宣傳無關,包括宣傳方式、地域範圍、宣傳型別和廣告量等相關材料;
(五)證明相關公眾對商標的認識程度的相關材料。
1、商標標識、商品銷毀、數量及行業排名等相關證明材料;
2、商標標誌商品在國內銷售或服務區域、專賣網點經銷的證明;
3、商標標誌商品出口銷售證明;
4.反映公眾對所標商標的知名度、美譽度和信任度的相關證明材料。
(六)被保護商標記錄證明的相關材料。
1、證明企業對商標保護和商標管理組織、人員和商標管理的重要性;
2.商標侵權的程度和範圍以及受保護記錄的相關證明材料。
7)其他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明材料。
1、近三年內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的產量、銷售量和銷售收入的發展和變化證明;
2、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內利稅變動證明;
3、使用商標的出口企業主要商品出口外匯收入證明;
4、使用商標的商品在質檢、食品衛生監督部門組織的統一檢驗、抽檢、定期、日常監督檢驗中檢驗結論證明(免檢產品應提供豁免證明);
5、市級以上商標市場口碑及獎項;
6、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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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馳名商標認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2、書面申請;
3、能夠證明該商標的相關公眾認知度、商標使用期限等資訊符合馳名商標條件的材料;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申請註冊的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是複製、仿製、翻譯他人馳名商標,未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第14條. 馳名商標,應當經當事人請求,認定為辦理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 馳名商標的認定應考慮以下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商標的認知程度;
2)商標的使用期限;
(三)正面空白商標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域範圍;
(四)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其他使商標馳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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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不能申請,只能由行政機關或者法院認定為辦理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 在商標案件中,要識別馳名商標,需要考慮:(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認知程度; 2)商標的使用期限;(iii)商標任何宣傳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理範圍; (四)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其他使商標馳名的因素。
生產經營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或者廣告、展覽等商業活動中使用“馳名商標”字樣。 由此可見,馳名商標本身不能用於廣告宣傳,在不存在爭議的情況下沒有實際用處,只有在爭議解決過程中才能有效證明其阻止了他人搶先註冊或證明商標侵權人的主觀惡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經當事人請求,認定為辦理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以下因素:(一)相關公眾對商標的認知程度; 2)商標的使用期限;(iii)商標任何宣傳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理範圍; (四)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其他使商標馳名的因素。
生產經營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或者廣告、展覽等商業活動中使用“馳名商標”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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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申報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企業資質;
1、總公司及分公司營業執照;
2、企業證書;
3、稅務(國稅、地方稅)登記證;
4、廠區及辦公環境著色圖,公司簡介;
5、公司生產、檢驗裝置清單及彩圖;
6.,產品色標;
2.商標註冊證。
國內外商標註冊證及相關證件(如續展、變更、轉讓等)3.近三年內商標的廣告。
1、主公司及分公司的廣告合同、發票、央視及當地廣告跟蹤監控報告;
2.身體廣告;
3. **報告;
4、廣告宣傳冊;
5. 電視廣告;
(六)對社會公益事業的投入;
4.榮譽證書。
5、近三年內使用商標的商品的銷售量和銷售面積 1、行業協會證書及2003-2005年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納稅證明和海關出口證明;
2、貴公司與所在地區簽訂的合同;
3、提供銷售網路圖、國內外經銷商名單及相關產品;
4、部分國內外銷售發票或出口發票;
6. 其他證明材料,包括:
1、歷年產品檢驗報告;
2、質量認證;
3、貴公司的異議、勝訴裁定及工商局處罰決定;
4、商標最早使用的證明,如產品的外包裝、合同、發票或商標最早使用的質量檢驗報告等;
5、省級以上領導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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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馳名商標所需的檔案沒有那麼具體,但商標必須註冊3年以上(除非是特別好的企業例外)。 其他的則靈活,如稅收、利潤、市場份額、行業排名、公眾知名度、廣告投入等,都是要體現出來的,也是審查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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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商標的商品在中國的銷售量和銷售區域;
2)使用商標的商品近三年的主要經濟指標(年產量、銷售額、利潤、市場份額等)及其在國內同行業中的排名;
3)使用商標的商品在國外(地區)的銷售量和銷售區域;
4)商標廣告;
5)商標的最早和連續使用;
(六)商標在中國及國外(地區)的註冊情況;
7)其他證明該商標馳名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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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認定申請材料。
1、馳名商標認定申請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影印件;
2、馳名商標認定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簽署的委託委託書,或者申請人與商標代理機構簽訂的委託協議(合同);
3、將商標的主要商品或服務用於主要經濟指標(應提供加蓋申請人財務部門專用印章和當地財稅部門專用印章的年度財務報表或其他報表影印件,行業證明材料由全國行業協會或國家工業行政部門出具);
4、在國內外及地區銷售或經營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或服務(應提供相關主要銷售發票或銷售合同影印件);
5、商標在國內外註冊情況(應列明商標在各類商品或服務及所在國家或地區的註冊情況,並提供相應商標註冊證影印件);
7、商標最早、連續使用的時間(應當提供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最早銷售發票或者合同或者最早的廣告、商標註冊證);
8.其他與馳名商標有關的證明檔案(如省級著名商標影印件等)。
我國馳名商標保護立法相對較晚,《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主要體現馳名商標的延伸保護三個方面: 1.商標局可以駁回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非近似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並可能損害註冊人的權益。馳名商標。馳名商標註冊人已經註冊的,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 >>>More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規定的對初步批准商標徵求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式,對初步批准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自初步批准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對已初步批准並公布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有效期屆滿之日起12個月內作出是否准予註冊的決定。 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反對者和被反對者。商標局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異議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核。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