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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申請馳名商標有什麼要求?
我會回答的。 6 篇文章。
未來法律。 認識合作夥伴 2018-06-14
中國馳名商標的認定基於不同的法律要求,採取行政承認和司法承認兩種方式,認定機關為:(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局,(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3)中級以上人民法院。
馳名商標的行政認定:
1、根據《商標法》及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馳名商標的認定是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定期統一認定,馳名商標認定的原則是“被動認定,逐案審批”。
2、當事人認為他人註冊的商標惡意侵犯當事人權益的,應當直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裁決,申請認定馳名商標。
馳名商標的司法認定:在商標糾紛案件審理中,法院應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認定涉案註冊商標是否馳名。 即司法認定,馳名商標認定的原則是:
逐案確定,被動保護”。
企業申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程式。
企業需要申請馳名商標認定的,必須通過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提交材料。
企業申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的條件。
1、申請馳名商標的企業應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的省級著名商標。
2、商標知名度高,信譽良好。 根據《馳名商標認定保護規定》規定的條件:
(一)使用商標的商品在中國的銷售量和銷售區域;
2)使用商標的商品近三年的經濟指標(年產量、銷售額、利潤、市場份額等)及其在國內同行業中的排名;
3)使用商標的商品在國外(地區)的銷售量和銷售區域;
4)商標廣告;
5)商標最早和連續使用的時間;
(六)商標在中國及國外(地區)的註冊情況;
7)馳名商標的其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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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馳名商標,是指具有較高的市場聲譽和商業價值,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並依法得到認可的註冊商標。
所需材料:已註冊成功且具有一定知名度步驟的普通商標 方法推薦: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請後,認為符合省級著名商標認定條件,簽署推薦書後推薦給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 發現不符合認定條件的,不予推薦,並通知申請人;
鑑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成立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負責全省著名商標的鑑定工作。 被認定為省級馳名商標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省著名商標證書》並予以公告; 未查明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退回材料,並書面說明理由;
延續:馳名商標的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屆滿後需要保留“省級著名商標”名稱的,商標權人應當在著名商標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續展申請,續展申請的備案和審查應當按照著名商標的初始認定程式進行。
注意事項:申請成功註冊馳名商標後,您的產品質量應達到雙優,公司的質量、環境、安全管理應達到國際標準,並通過國家權威機構的認證認可。 《商標法》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的認定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商標的認知程度;
2)商標的使用期限;
iii)商標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理範圍;
(四)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其他使商標馳名的因素。
根據馳名商標的現有經驗和特點,馳名商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商標設計是原創的;
2)商標使用時間較長;
(三)商標所指的商品或者服務質量良好、穩定;
4)使用商標的商品市場覆蓋面大,銷量大;
(五)商標廣告投入與商品銷售量或服務收入成比例增加;
6)在相關國家註冊商標,銷售商標指定的商品或開展經營服務;
7)在同行業內具有較高的聲譽和美譽度;
8)為相當多的消費者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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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不能申請,只能由行政機關或者法院認定為辦理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 在商標案件中,要識別馳名商標,需要考慮:(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認知程度; 2)商標的使用期限;iii)商標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理範圍;(四)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其他使商標馳名的因素。
生產經營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或者廣告、展覽等商業活動中使用“馳名商標”字樣。 由此可見,馳名商標本身不能用於廣告宣傳,在不存在爭議的情況下沒有實際用處,只有在爭議解決過程中才能有效證明其阻止了他人搶先註冊或證明商標侵權人的主觀惡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經當事人請求,認定為辦理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以下因素:(一)相關公眾對商標的認知程度; 2)商標的使用期限;iii)商標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理範圍;(四)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其他使商標馳名的因素。
生產經營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或者廣告、展覽等商業活動中使用“馳名商標”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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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馳名商標的實質要素和要素比較抽象,在實踐中難以操作和控制。
2.確定執法部門濫用自由裁量權,因此每個人在註冊時都需要保持良好的執法秩序。
3、形式上的要求可以保證馳名商標的相對穩定性,使馳名商標的保護能夠依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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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須是產品質量有良好口碑的商標;
2、為公眾所熟知的商標;
3.在相當大的地理範圍內享有聲譽的商標。
1、什麼是馳名商標的認可?
馳名商標的認定依據是: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認知程度; 商標的使用期限; 商標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理範圍; 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到保護的記錄; 使該商標廣為人知的其他因素。 馳名商標是中國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
2、轉讓馳名商標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 1.馳名商標轉讓的法律後果:馳名商標轉讓後,註冊商標在註冊商標有效期內仍為馳名商標,但使用權歸受讓人所有。企業因合併、分立、兼併,應當及時辦理註冊商標轉讓手續。
如果企業被登出,其商標權屬自然會消失,商標轉讓手續也無法再辦理。 轉讓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貨物上註冊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必須同時轉讓。 申請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與受讓人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辦理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手續。
2) 2.中國馳名商標申請條件: 1、必須是產品質量有良好口碑的商標。2、馳名商標是指消費者和經營者廣為人知的商標或者馳名商標,或者享有“顯著聲望”的商標。
3.在相當大的地理範圍內享有聲譽的商標。 4.經消費者選擇並得到特定機構認可的商標。
3、在中國申請馳名商標有什麼要求?
在中國申請馳名商標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大多數相關公眾知道該商標,並具有較高的聲譽和美譽度; (二)商標使用期限較長的; (三)商標宣傳工作持續時間長、面積大、地域性強的; (四)商標有馳名商標保護記錄的; 5)其他使商標馳名的因素。
《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馳名商標應當經當事人請求,認定為辦理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以下因素:(一)相關公眾對商標的認知程度; 2)商標的使用期限;iii)商標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理範圍;(四)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其他使商標馳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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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馳名商標,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商標為相關公眾所熟知;
2、商標有一定的宣傳時間和地域範圍;
3、商標的使用有一定的期限;
4、申請馳名商標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
申請註冊的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是複製、仿製、翻譯他人馳名商標,未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第14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辦理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 馳名商標的認定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商標的認知程度;
2)商標的使用期限;
iii)商標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理範圍;
(四)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其他使商標馳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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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馳名商標,必須滿足以下條件:該商標為相關公眾所熟知,有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並且對該商標有一定的宣傳期限和地域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
申請註冊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是複製、仿製、翻譯他人馳名商標,且未在中國註冊,且可能造成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第14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認定為辦理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 馳名商標的認定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商標的認知程度;
2)商標的使用期限;
iii)商標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範圍和地理範圍;
(四)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其他使商標馳名的因素。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規定的對初步批准商標徵求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式,對初步批准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自初步批准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對已初步批准並公布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有效期屆滿之日起12個月內作出是否准予註冊的決定。 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反對者和被反對者。商標局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異議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核。 >>>More
您好,在中國商標網站上申請註冊商標很麻煩,您可能對一些檔案的準備工作了解不夠。 您可以選擇在**機構的協助下提交註冊申請,也可以親自到北京商標總局和總局在部分地區開設的商標審查合作館(如廣州商標審查合作中心)提交註冊申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