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政策是什麼?

發布 財經 2024-03-17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哪些研發費用可以扣除?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研發費用加扣除政策的適用範圍。

    1、除菸草製造、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房地產、租賃商務服務、娛樂等外,其他所有企業均可享受優惠。

    2.企業為獲得新的科學技術知識,創造性地應用新的科學技術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和工藝而繼續開展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以下活動不符合稅前扣除條件:

    1.企業產品(服務)的例行公升級。

    2.直接應用一項科學研究成果,例如直接使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

    3.商業化後,公司向客戶提供的技術支援活動。

    4.對現有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流程進行重複或簡單的更改。

    5.市場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過程環節或常規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和保養。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科學的研究。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第一條 製造企業在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作為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規定扣除基礎,按實際金額的100%稅前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無形資產成本的200%進行稅前攤銷。

    本條所稱製造企業,是指以製造企業為主營業務,其主營業務收入佔享受優惠待遇當年總收入比例達到50%以上的企業。 製造業範圍符合《國民經濟產業分類》(GB T?)。4574-2017)確定,如果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產業分類》,從其規定。

    總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條 企業當年第三季度(季度預繳)或9月(按月預繳)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可選擇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採取“自判、自決、自享、自判、自決 並保留相關資訊以備將來參考”。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並根據享受加減的研發費用(上半年)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表》(A107012)。 「研發開支額外扣除優惠表」(A107012)須連同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資料一併保留,以備日後參考。

    企業在第三季度或9月申請預繳申報時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可在辦理最終結算時享受下一年度的優惠政策。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研發費用未作為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可以扣除,在此基礎上扣除研發費用的50%; 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而發生的研發費用, 新產品、新工藝,無形資產未計入當期損益的,按規定按實際扣除額扣除研發費用的50%;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企業在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作為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規定扣除,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實際金額的75%進行稅前扣除, 2021;形成無形資產的,按上述期間無形資產成本的175%進行稅前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八條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有關納稅程式的情況。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資訊保密。 稅務機關應當依法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資訊予以保密。

    納稅人有權依法申請減免、免稅、退稅。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有權對稅務機關的決定作出陳述和抗辯; 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有權對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控告和舉報。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按照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據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開發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金額,加一定比例作為扣除額。 例如,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以扣除175%,如果粗果企業當年實際研發費用為100元,則可以在稅前扣除175元(100 175%),以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 企業的研發活動可享受額外扣除。

    企業研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含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地應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大幅度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開展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發活動。 根據這一定義,企業的研發活動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要具有創新性,推廣區域內相關行業的技術和技術; 二是有價值,企業通過研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等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 三是符合目錄,即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第116號第四條規定,企業從事的研發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政府等部門發布的《國家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企業在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作為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規定扣除,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實際金額的75%進行稅前扣除, 2021;形成無形資產的,按上述期間無形資產成本的175%進行稅前攤銷。 近年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不斷加大,有力地促進了企業創新。

    為落實支援企業創新的最佳工作報告,會議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相當於企業研發費用投入每100萬元,可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00萬元。 此次政策的實施,預計今年企業在減稅3600多億元的基礎上,今年可減稅800億元。 這種制度安排是今年結構性減稅中最有力的政策。

    會議還提出改革研發費用加抵扣結算會計方式,允許企業選擇半年享受加計扣除,上半年的研發費用將從下一年度所得稅末算中扣除到當年10月的預繳, 讓企業早日受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暫行條例》

    第六條 納稅人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辦企業的,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稅務登記。 其他負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外,應當自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30日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請稅務登記,應當提交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檔案,並同時提供相關檔案。 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規定的報告、檔案、證明進行審核後,應當予以登記,並頒發稅務登記證。 稅務登記證只能供納稅人使用,不能出借或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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