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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請工傷死亡,要求繳納喪葬費、撫卹金、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 喪葬費標準為上一年度單位所在地區員工6個月平均月薪。
受撫養親屬的養老金標準為:配偶,每月已故雇員月薪的40%; 其他親屬按月支付已故職工月工資的30%。
每個老人或孤兒的月薪每月增加10%。 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總面積6個月,與上年度員工平均月薪相同。
2)受撫養親屬的撫卹金,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不能工作並供養因公死亡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生活費的親屬。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撫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公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親屬的具體贍養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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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指勞動者直系親屬因公死亡後,可以從工傷保險**領取的補償金,包括喪葬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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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如下:
因公殉職的雇員的家屬是指雇員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兄弟姐妹。 已故職工配偶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5周歲的,可以按規定申請養恤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條是指勞動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兄弟姐妹; 等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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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工傷賠償標準,即依法為工傷職工及其親屬制定的賠償專案和標準。
工傷賠償由工傷賠償保險**和雇主支付。 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承擔。
2.主要包括:醫院餐費補貼、醫療費、統籌區外就醫交通費、住宿費、喪葬費、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等。
法律依據:“若干規定的實施”。
第九條 職工(含兼職職工)同時受僱於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的,由各用人單位為每名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 發生工傷的,由勞動者在工傷發生時工作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第十一條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八項所稱工傷死亡補助金,是指《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的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標準為發生工傷時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資料為準。
第十二條 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關於職工停工期間應當享受的工資、福利、護理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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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第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勞動者上一年度平均月薪,為期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按雇員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公死亡而不能工作的雇員的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 標準是:
配偶每月40美元,其他親屬每月30美元,寡婦或孤兒每月10美元。 每個受撫養親屬核准的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公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親屬的具體贍養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城鎮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雇員在停薪停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福利。 1至4級殘疾雇員帶薪停職期滿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規定的養恤金。
《社會保險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處於工作崗位的,不予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2)酗酒或吸毒;
3)自殘或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公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區職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按雇員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提供主要生活能力但不能工作的親屬。 標準是: >>>More
1、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屬於工傷事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勞動者進行賠償(工傷死亡賠償專案和標準詳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