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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農村戶口在城裡買房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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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呢? 在我們家鄉,還有別村的人在這個村子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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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只有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有資格使用該組織的宅基地。 因此,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農民不是農村房屋的合法購買者,不能在其他村莊購買房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歸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 農村村民賣房、出租房屋後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從上述規定來看,法律雖然沒有禁止農村村民出售、出租宅基地上建的住宅,但確實對賣房的主體施加了限制。
3、農村房屋銷售的第一方一般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買方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成員,另一種是集體經濟組織外部的成員。
1.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有三種具體情況:
(一)已擁有宅基地,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
(二)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3)已入戶集體經濟組織,但尚未分配宅基地。按照乙個村民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的規定,已經擁有宅基地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的村民不可能再次申請宅基地。 在上述第二種情況下,如果村民申請的第二塊宅基地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則不應被批准。
至於第三種情況,可以依法申請建設用地。
2、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會出現兩種情況:
1)城市居民。根據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出讓管理嚴禁土地投機的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農民住宅不得讓城鎮居民居住,也不允許城鎮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房; 有關部門不得對非法興建、購買的住宅出具土地使用證明和不動產證明。
2)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農民。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只有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有資格使用該組織的宅基地。 因此,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農民不是農村房屋的合法購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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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城市戶口買不起農村的房子。 但是,城市戶口的孩子可以繼承父母名下的農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
法律規定,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城鎮戶籍子女依法繼承,完成不動產登記。 農村宅基地不能單獨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資訊化建設,建立統一的土地空間基礎資訊平台,實行土地管理全過程資訊化管理; 對土地利用情況進行動態監測,與發改、住房和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建立土地管理資訊共享機制,依法公開土地管理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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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農村戶口,就買不起農村房,國家有明確的規定,這是常識,就是農村房不能隨意買賣,尤其是農村基地,你可以買賣農村房,你說你有居住權,有使用權, 但是沒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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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購買戶籍所在地的農村集體土地和不動產,不得轉讓、轉讓、出租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用於非農業建設; 符合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鄉鎮企業,因破產、兼併而必須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嚴格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農民住宅不得讓城鎮居民居住,也不得城鎮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房,有關部門不得對非法興建、購置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不動產證。 要認真梳理農民集體用地未經審批轉為建設用地的局面。
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限期恢復農業用途,返還原農民集體土地承包人; 符合土地利用總體審慎輪式規劃的,必須依法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我。關於農村宅基地房屋轉讓如何處理的問題,在試行實踐中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查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農村房屋不存在欺詐或者明顯不公平行為的,視為房屋轉讓合同有效,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房屋贈與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經有關組織、部門批准的,可以視為合同有效,判決駁回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
3、將房屋贈與鄉(鎮)以外的人,未經有關組織、部門批准,合同未實際履行或買受人未實際居住、使用房屋的,合同無效,雙方應退還房屋及購房款。
4、如果合同已經實際履行,買方已經實際居住和使用房屋,則應本著尊重現狀、保持穩定的原則,以調解為基礎,承認買方繼續占有、居住和使用房屋的權利。
5、未經有關組織、部門批准,將房屋贈與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如果合同已經實際履行,並且買受人實際居住和使用房屋,則合同視為無效。
你和我處境一樣,我男朋友也是農村人,我爸媽反對,但是我們一直堅持,後來我爸媽同意了,我覺得首先,我男朋友的家庭不重要,他可以窮,但有上進心就好了,最重要的是很愛我。 我覺得他爸媽反對是對你好 你想想他爸媽都是農村人 以後4個老頭都會讓你照顧他們,你願意幫他照顧爸媽,每個月給爸媽生活費不告嗎? 他鄉下窮,你不想和別人比較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