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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仲裁是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同意將經濟合同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判斷是非,並作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一次性裁決的解決特定爭議的方法或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16條:
“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請求仲裁的協議,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後以其他書面形式達成。 “同意仲裁。
是當事人在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以書面形式請求仲裁達成的協議,即當事人通過相互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判斷是非,並作出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的一次性裁決。 格式: [表格 1] 仲裁協議當事人:
當事人:當事人願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對下列爭議進行仲裁:(爭議事項)(1)......2)……3)……締約方名稱:
簽字(印章): 簽字(印章): 注:
仲裁機構的名稱必須準確無誤。 格式 2]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經協商,我們願就合同簽訂之日第一條規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向仲裁委員會適用,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應適用。
仲裁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當事人: 當事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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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勞動爭議後,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但到了時間,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寫勞動爭議仲裁訴狀。 以下是撰寫仲裁請求的一些一般知識的一般介紹,供讀者參考。 仲裁請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投訴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地點;答辯人的姓名和位址,如果答辯人是雇主,應註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 (2)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首先,應明確說明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過程和結果,並著重說明當事人之間爭議的具體內容和重點,並說明被告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爭議涉及多個專案,則必須一一列出,如果省略,則不予受理。 (三)證人的證據、姓名、位址。 (四)投訴人本人的姓名或者印章,以及投訴日期。
提醒讀者,必須在法定時效期限內(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並根據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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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仲裁申請應當包含下列事項:(一)勞務分散發起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證據**、證人的姓氏、肢體姓名、居住地。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書,可以口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被申請人人數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並提交副本。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一)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位址。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書,可以口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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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一)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鄭政**的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位址。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書,可以口頭提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記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除上述內容外,乙份完整的仲裁申請書還應註明所選的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全稱、申請仲裁時間、右下角申請人姓名;
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書寫全名,並單獨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並加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公章。
此外,還應當標明申訴書的份數、提交的證據名稱、答辯書的份數、份數,並按編號順序附在申訴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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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爭議仲裁申請的主要內容是寫出投訴人的基本資訊、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和職位、請求清楚、事實和理由、事由,最後寫上仲裁委員會的名稱,以及投訴人的姓名和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達成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採取盲目行動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因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派給其他用人單位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承租人協商後無法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達成協議。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支付工資。
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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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人事糾紛仲裁申請書應當明確說明員工的基本身份和參考單位,以及資訊和證明資訊; 事實、理由和勞動仲裁請求; 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位址等;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可以口頭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的,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一)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位址。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書,可以口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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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得找專業的律師才靠譜,不在乎錢,把事情做好要緊。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適用於下列勞動爭議: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引起的糾紛; 因確認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糾紛; 因免職、解雇、辭職或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其他。 >>>More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用人單位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在收到裁決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