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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工作日,每月工資日。
根據《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規定,法定節假日。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在換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得排除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節假日。 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折算為:
日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薪收入(每月帶薪天數 8 小時)。
每月工資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日75天。
2000年3月17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了《關於雇員全年平均月工時和工資轉換問題的通知》,該通知同時被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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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從職工當月工資總額中扣除獎金後的工資數額(含津貼和崗位工資等),但不得低於月薪和本市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70%。 勞動合同有關規定高於法定標準的,以該規定為準。
超過法定標準工時延長的,企業應當按不低於小時工資150%的費率支付員工工資,或者安排員工補休; 休息日工作時,企業應先安排補休; 如果不能安排補假,則按不低於員工日薪或小時工資 200% 的費率支付;
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作的,企業按不低於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300%的費率支付員工工資,不得代之補假。 加班費平日為員工工資的150%,週末為200%,國定假日為300%。 不過,這只是國家設定的比例,加班費多少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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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分不清天和天的區別。
根據《勞動和社會事務部2008年第3號關於職工月平均工時和工資換算的通知》(勞動和社會事務部2008年第3號)的規定,按日制計算的全年月平均工時數。
其實說到乙個月,並不代表乙個月只有1個工作日,有的月份可能要工作23天,有的月份可能只有19天,這是乙個平均值。
它是月薪的天數,也就是要支付工資的天數,也是平均值,是全年計算的月薪平均天數,不能理解為乙個月只有工作日。
天是用來計算工時的,天是用來計算工資的,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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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昨日在其官方**中發布了《關於全年員工月平均工時和工資換算的通知》,調整了職工制度的工時計算和工資換算方法。
通知指出,根據《國慶節慶日和陣亡將士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放假時間由原來的10天增加到11天。 據此,系統平均工作天數和員工全年工資換算方法調整如下:
1.系統工作時間的計算。
全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度工作日:250 天 4 季度 62 5 天季度。
每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日,每月83天。
工作時間的計算:將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的工作日數乘以每天 8 小時。
2. 日薪和小時工資的換算。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工資,即在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節假日不予排除。 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折算為:
日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薪收入(每月帶薪天數 8 小時)。
每月工資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日75天。
3、2000年3月17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勞動者月平均工時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 眼睛2000?第8號法令)應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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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天數按天計算。 計算方法如下:
1、年度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2、季度工作日:250天,4個季度,天,季度;
3、日薪:月純凳工資收入及月薪天數;
4、時薪:月薪收入(月薪天*8小時);
5、月薪天(365天-104天)12月天;
6、工作日加班費計算方法:月工資、加班時數*次; 週末、週末加班費計算方法:月工資、加班時間*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計算方法:月工資、加班時*3次。
天數僅用於計算工資基數,這意味著當需要工資基數來計算日工資、加班費、休假扣除額等時,按日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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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資的計算方法是將月薪除以天數,因為這是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的太陽散射的原因。 因為根據國家規定,連鎖店月薪的工資計算天數為(365天-104天),即總天數減去假期總天數,再除以12個月計算天數。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本人支付工資。 勞動者因故不能領取工資的,由其親屬或者委託他人代為領取工資。 用人單位可以委託銀行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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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工資按日計算。
工資是按天計算還是按天計算。
工資按日計算。
我還是有點迷茫,你能更詳細一點嗎?
1、每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月=天月。 2. 月薪天=(365天-104天)12月=天。
3.由於11天的差異,計算結果不同,因此適用情況也不同。 比如基本工資(月標準工資)是5000元,那麼日工資(8小時)是5000元,因為公司在這一天發工資,全年不扣除11個法定節假日(法定節假日本身是帶薪休息,公司不扣除工資); 例如,如果你已經工作了三個月,而你每個月只工作10天,剩下的時間你請假,那麼公司應該扣除一天的工資,而不是一天的工資。
也就是說,如果你乙個月工作一天,就必須拿到一天的工資,這一天是帶薪休息(法定假日),是按全年計算的,實際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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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理。 1.
勞動法規定,每月的標準工作日數為天數,這一結果不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週末2法定節假日及週末不設薪3節假日、週末加班的,按加班工資三倍或兩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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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扣除週末和節假日後,每月平均工資天數:261。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痕跡繳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