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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歸個人所有,公共資產歸集體所有。 國有資產是公共資產的一部分,受國家監管。
集體資產是相對於私人資產而言的,公共資產包括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 國有資產是公共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狹義:法律確定為國家所有並能為國家提供未來利益的經濟資源的總和。 經營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依法作為出資人對企業所擁有的資本和權益。
經營資產包括:企業國有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擁有和使用的非經營性資產,是指通過各種形式轉化為經營性資產以營利為目的的資產; 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投入的國有資源部分。
集體資產包括:
1、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地、草原、荒地、灘塗等;
2、集體所有制企業、商店、農場、林業農場、牧場、漁業、農業機械、機械、農具等,以及集體所有流動資金;
3、集體擁有的建築物、水庫、農田水利設施、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4、集體擁有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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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資產是相對於私人資產而言的,中國的公共資產包括國有資產和集體所有資產。
國有資產是指全國人民所有,以國有形式存在的資產。 如國有企業、公立學校、醫院、體育場館等。 集體是指一部分勞動者擁有的土地,如農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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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資產包括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
國有資產是指由國家控股或者設立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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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資產還包括集體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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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有資產是指國家所有的所有財產和財產權的總和,是國有的客體。 具體而言,國有資產包括國家依法或者依職權取得和承認的財產,國家資本及其收入形成的財產,國家向行政事業單位撥款形成的財產,企業減稅、免稅、退稅形成的財產,接受捐贈和國際援助形成的財產。 國有資產是經法律確定為國家所有,能夠為國家提供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2、國有資產分類:
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依法作為出資人對企業所擁有的資本及其權益。 具體而言,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國家所有,從事產品生產、流通、經營服務等領域,以利潤為主要目的,其產權屬於國家的所有財產。
行政機關國有資產:行政機關國有資產是指行政機關擁有的、可以用貨幣計量、法律承認為國家所有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包括:
國家分配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單位依照國家政策、法規使用國有資產形成的資產,以及收到的捐贈和法律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財產。
資源國有資產:資源國有資產是指國家擁有的土地、森林、礦產和其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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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公有制是相對於私有制的一種經濟制度,在這種制度下,生產資料的私有制消失了,生產資料也不是完全所有的,中國社會公有制的表現一般認為分為“國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兩種,以及烏托邦理論, 烏托邦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科學社會主義)都是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礎上的。
公有制是相對於私有制的經濟制度,生產資料私有制消失,生產資料不實行排他性占有,中國社會公有制的表現一般認為分為“國有制”和“集體制”兩種,以及烏托邦理論, 烏托邦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科學對社會主義不利)都是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礎上的。
公共資產是私人資產,在中國,公共資產包括國有資產和集體所有資產。 國有資產是指全國人民所有,以國有形式存在的資產。 如國有企業、公立學校、醫院、體育場館等。
集體所有制資產是指一部分勞動者擁有的土地,如農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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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不同,公共資產是指一小群人,這些資產屬於每個人,國有資產是指乙個單位或個人擁有的由國家支配的資產,國有資產是指國家擁有的所有財產和財產權的總和,是國家所有的客體, 公有資產為集體所有,國有資產是公有資產的一部分,受國家監管;
2、範圍不同,公有資產包括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集體資產相對於私人資產,國有資產是公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3、國有資產是依法確定為國家所有並能為國家提供未來利益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在公共資產中,集體資產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資源型國有資產是指國家擁有的土地、森林、礦產等資源。 公有領域的集體資產包括企業、商店、農場、林業農場、牧場、漁業,以及農業機械、機械、農具等。
根據法律規定,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屬於全體人民和勞動群眾集體,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國家的快速回報和集體財產,國有資產神聖不可侵犯; 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占、掠奪、私分、扣留、毀壞。公有資產和國有資產都必須受到法律保護,不得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法律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第四條 企業國有資產屬於國家所有。 國家實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第一和地方人民代表國家履行投資者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統一權利、義務和責任,將資產管理與人事管理相結合。 第十三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履行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的義務,維護所有者權益;
2、指導和推動國有、國有控股企業的改革和重組;
3、按照規定向被投資企業派遣監事會;
4、依照法定程式對被投資企業負責人任免、考核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給予獎懲;
5、通過統計、審計等手段,對企業國有資產的維護和增值進行監督;
6、履行投資者的其他職責,承擔同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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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國有資產是依法確定為國家所有,能夠為國家提供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它是屬於國家的所有財產和財產權的總稱。
國家屬於歷史範疇,所以國有資產也是隨著國家的出現而形成和發展的。 國有資產總額是指國有資本的總和,以及國有法人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等具有國家最終所有權的資產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下列土地屬於全體人民,即國家
(一)城市用地;
(二)被依法沒收、徵用、徵用國有土地的農村、郊區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用的土地;
(四)林地、草地、荒地、灘塗等依法非集體所有的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向城鎮居民轉移的,原土地歸其成員集體所有;
6)由於國家組織遷移、自然災害等原因,原本屬於搬遷農民集體的土地,在結構化系統中大棗集體搬遷後不再使用。
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來看,資產重組的本質在於企業邊界的調整。 從理論上講,存在企業最佳規模的問題。 當企業規模過大,導致效率低下、效率低下時,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剝離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錯配; 當企業規模過小,業務相對簡單,導致風險較大時,應通過併購及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元化經營,降低整體風險。 >>>More
資產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總資產的增加也是這兩方面的增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是資產=權益中的基本會計等式,資產表示企業中資源的存在和分布,權益表示資源獲取和形成的渠道。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