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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 肇事者應當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應當向公安、交通機關報告,肇事者逃跑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至於賠償,可以要求醫療費用、誤工費、車輛損壞費等,如果構成傷殘,還應支付傷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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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嚴重傷害,並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交通事故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故意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機動車的;
(四)明知駕駛無證或者已報廢機動車的;
5)嚴重超載駕駛;
6)為逃避法律起訴而逃離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後你報警了嗎? 交警部門是否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有目擊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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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造成交通事故罪,如果那個人被繩之以法,你三叔可以在訴訟期間申請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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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罪一般需要達到這一程度: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或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的......
如果對方撞了就跑,導致你三叔失明,估計也算是交通事故了吧? 劇情太糟糕了,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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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絕對。
但前提是要找到對方,否則任何犯罪都是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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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肇事逃逸的,應當受到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造成嚴重傷害或者死亡的,追究刑事責任。 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造成構成窒息罪的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運輸管理條例,造成重大事故,致使人身重傷、死亡或者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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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乙個人的肇事逃逸的後果如下:
1、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並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從重處罰。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該犯罪可能是造成交通事故、危險駕駛、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犯罪。
造成交通事故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對公共、私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
造成交通事故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犯罪的客體是運輸安全。 運輸是指與一定的運輸工具和運輸裝置相聯絡的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運輸,這種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一旦發生事故,將危及不定數量的人的生命安全。
對公共和私人財產造成廣泛損害,使其行為實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客觀要件:本犯罪的客觀方面是在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造成公共或私人財產重大損失;
3.主體要素:本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也就是說,凡是年滿十六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
該主題不能理解為在上述運輸部門工作的所有人員,也不能理解為僅指火車、汽車、有軌電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的駕駛員,而應理解為直接從事運輸業務並保證運輸和非運輸人員的所有人員;
4.主觀要件:這種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過失和過度自信。 這種疏忽是指行為人對其違法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
行為人可能明知而實施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超速等違規行為,但其違法行為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本應預見但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預見,但本來可以避免的輕信, 開啟警衛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死亡或者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後滑倒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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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禍後肇事逃逸罪是什麼?
1.車禍後肇事逃逸是交通事故。 發生車禍後肇事逃逸的,由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造成交通事故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造成交通事故罪的犯罪物件。 是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保護的重大運輸安全。 因為只有造成交通事故並造成重大後果,才能構成造成交通事故罪。
如果只是交通事故,沒有造成重大後果,則不構成造成交通事故罪,也不屬於需要保護的社會關係,不能構成造成交通事故罪的客體;
2.造成交通事故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造成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行為;
3、造成交通事故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實踐中,主要是從事運輸的人。 未滿十六周歲至十四周歲以上的人駕駛機動車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事故的案件,是否成立交通事故罪;
4、交通事故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 這既是疏忽大意,也是過度自信。 交通事故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事故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對於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條例的注意義務,既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過失的,不影響交通事故罪的成立。
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其行為造成的嚴重後果有故意心理態度,則該行為應作為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相關犯罪處罰,不構成造成交通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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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的肇事逃逸汽車不一定構成犯罪,如果只是對被害人造成輕傷,在財產損失較小的情況下,逃跑者不構成犯罪,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仍可以對逃跑車輛的駕駛員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或者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被吊銷、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任由其駕駛機動車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的,不構成犯罪的;
4)機動車行駛超過限速50%的;
(五)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或者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強迫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超車,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破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有害後果,但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擷取、扣留兄弟、連鎖車的機動車,不聽勸阻,造成嚴重交通阻塞或者較大的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執照; 有第1項、第3項、第5項至第8項情形之一的,可同時拘留15天以內。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逃跑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More
所謂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需要指出的是,要構成加重情節,首先需要行為人致人的行為已構成交通事故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在確定是否構成交通事故罪時,只能作為定罪情節; 二是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對事故不知情,自然不可能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第三,逃避調查責任和確定被害人責任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