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是雙方在自願和合法的基礎上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存在重大誤解、明顯的不公平、欺詐或脅迫或利用他人的危險使對方違背真實意圖,則賠償協議屬於可撤銷合同或其他情形下的無效合同將不具有法律效力。
-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雙方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由非司法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並受該裁決的約束的制度。 仲裁與法院的裁判活動一樣,關係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之一。
仲裁的效力,一般來說,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爭議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
-
任何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並且基於當事人真正意義上的這一前提的協議,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合同明顯不公平,另一方仍需在法院訴訟時效內恢復合同。
在合同錯誤的第 5 和第 6 個錯誤。 第五,如果依法對你們每個人的賠償金額應該比這個金額多得多,並且不知道對方當時是否在,那麼另一方將來可以以不公平的理由提起訴訟。 第乙個多餘的。
-
如果交通事故協議中沒有仲裁,則協議引起的爭議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
交通事故中涉及財產糾紛的仲裁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平等主體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但是,應當由行政機關依法處理的婚姻、收養、監護、贍養、繼承、行政糾紛等糾紛,不能申請仲裁。
失去你的眼睛。 法律依據]《仲裁法》第2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平等主體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3條. 以下爭議不能仲裁:
1)婚姻、收養、監護、贍養、繼承糾紛;
2)行政機關依法應當處理的行政爭議。
第4條. 當事人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雙方應當自願達成仲裁協議。 沒有仲裁協議的,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
答:交通事故協議辦理完畢後出現的糾紛如何處理: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自行達成事故賠償協議後未履行或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調解或訴訟方式處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條規定,當事人經協商達成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協議辦理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自行達成事故賠償協議後未履行或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調解或訴訟方式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46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通過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賠償:
1)當事人自行賠償;
2)到保險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處辦理損害賠償。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法律分析:否。 發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請求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申請仲裁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根據雙方當事人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請求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按照當事人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於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申請仲裁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根據雙方當事人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請求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按照當事人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行為。
只要你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你就不負全部責任,從你的賬戶上可以看出你沒有過錯,主要是電單車司機負責,你只需要承擔證明你沒有過錯的責任。 >>>More
2009年《山東省人身傷害賠償計算標準》。
根據2009年2月11日發布的《山東省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報告》,2009年山東省人身傷害賠償計算標準資料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