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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不會被判處監禁或更多刑罰。 他是否會入獄,在司法當局進一步審判之前,將不得而知。最長保函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十五日通知作出決定的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通知公安機關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以保證金方式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犯罪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取保候審時通知公安機關退還保證金。保證解除。
與國外的保釋制度相比,我國的保釋制度有其自身的特點。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是指公安、檢察、法律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為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偵查、審判,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的一種強制性方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隨時被傳喚。
這種強制措施,既能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又能讓他們照顧家庭或從事原有的工作和勞動,做一些有益於社會的事情,又能讓他們感到國家和社會對他們的關心,還可以減少國家對被拘留者生活和管理費用的負擔。 從而減輕拘留設施的工作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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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仍視案件事實而定。 如果最後查明有犯罪事實,那麼肯定會被判刑,至於量刑,也要看案情,但一般取保候審也意味著案情不是很嚴重,刑期不滿三年的可能會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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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具體情況,取保候審針對的是犯罪較輕、對社會危害性不大等的犯罪嫌疑人,這是乙個前提,即當事人面臨刑事起訴的可能性,屬於犯罪嫌疑人。 案件偵查完畢,移送審查起訴的,可以判處刑事處罰; 如果案件最終不起訴或撤訴,自然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取保候審期滿的,解除取保候審。
一、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二、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案件的調查、起訴和審理。 發現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已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應當及時通知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員和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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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只是對強制措施的修改,案件尚未處理,不經法院審判就無法確認有罪。
如果檢察院決定不起訴,也沒關係。
如果訴訟需要在法庭上審理**。 法院判決後,可以對不滿意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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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審查,取保候審不影響審判程式。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不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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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被判入獄。 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強制性措施之一,其作用是確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公安機關的控制之下。 對洪金聰判刑是人民法院的權利,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可信、充分,依法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結轉,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被告人作最後陳述後,主審法官宣布休庭,合議庭審議,根據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作出如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可信、充分,依法認定被告人有罪的, 應當作出有罪判決;(二)依法裁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以證據不足,不能成立罪名為由,作出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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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強制措施分為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 換言之,取保候審只是一種臨時的刑事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案件的最終結果。 《刑事訴訟法》規定,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經歷了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任何辦案機關都有權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再審。
由於是暫行的刑事強制措施,取保候審釋放犯罪嫌疑人,既保護了犯罪嫌疑人的某些人身權利,又保證了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並不意味著案件會被撤銷或者起訴,甚至有可能在後期仍將逮捕犯罪嫌疑人。 因此,對已經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不應聽之任之,仍需繼續配合訴訟或尋求辯護律師的幫助。
最終,終局結果等待法律程式。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九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嫌疑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已經繳納保證金的,應當書面通知公安機關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責令犯罪嫌疑人作出悔罪陳述; 支付新的保證金,提供擔保人,或決定對他進行監視或逮捕。公安機關發現犯罪嫌疑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提出沒收保證金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意見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意見之日起五日以內作出決定,並通知公安機關。 保證金的償還程式,適用本規則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的規定; 提出保證人的程式,適用本規則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的規定。
犯罪嫌疑人繼續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期間應當累計計算。 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監視居住的,應當辦理監視居住手續,重新計算監視居住期限,通知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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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審查起訴後,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案件後,認為應當判處刑事處罰的,依法作出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乙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期限;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可以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以下。
人民檢察院複核起訴、變更管轄的案件,複核起訴期限自變更後的人民檢察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72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案件移送監察機關、公安機關起訴之日起乙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期限;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可以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以下。
人民檢察院查陵立元審查起訴的案件管轄權變更的,審查起訴期限自變更後的人民檢察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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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一般不是。 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實際情況,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後不會判處實際刑罰。
但是,有法定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申請逮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適用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罰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改變它對你有好處,但你通常不會。 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實際情況,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後不會判處實際刑罰。 但是,有法定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申請逮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可能被判處管制釋放、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罰的核訓練;(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我被抓到酒後駕車,我的呼吸是91,我的血是82,我被關在看守所7天,現在我正在取保候審,我必須等待法院起訴。
是的,取保候審只是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進行非大便拘留,不會中斷案件的調查、起訴和審判,判決仍應判刑。 酒後駕車屬於危險駕駛罪,將被判處拘役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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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取保候審只是強制性措施,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查閱、審判認定為犯罪的,依照刑法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適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確規定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判刑;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