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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罪名,刑期是多少年。 對於一般犯罪,犯罪不滿三年的人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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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老人羈押後病重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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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由辦案機關決定是否批准,親屬病重不作為取保候審的理由。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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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重病且不能取保候審的家屬,不符合取保候審的要求。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在不同地區犯罪的,犯罪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對案件有管轄權,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員、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法律分析
身患重病的家屬不以取保候審為前提,不能以此為由申請取保候審,但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有兩個:一是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可以單獨適用的附加刑罰; 二是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
這兩個條件之一就足夠了。 此外,任何辦案機構都害怕被追究責任,只要體檢發現不適合羈押的情況,就可以取保候審。 作出上述判斷後,可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本人及其家屬及其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申請取保候審。 2.辦案機關填寫《關於申請取保候審的報告》,並經縣、市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3.提交保證人或保證金,由辦案機關審核。
人,填寫保證書。 4.填寫《關於取保候審的決定書》。5、向被取保候審人公布規定,說明事宜,告知法律責任。
(六)將被取保候審的人移送派出所執行。 7. 取保候審(最長期限為12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適用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罰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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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社會危害是取保候審的必要條件之一。 如果父母雙方都年老且身患重病,而沒有其他人照顧他們,則嫌疑人是無法照顧自己的人的唯一看護人,可以保釋候審。 在缺乏法律照顧的情況下,嫌疑人的父母只有嫌疑人的乙個親屬,沒有其他親屬。
例如,如果嫌疑人的父母有其他孩子,但這些孩子不照顧他們的父母,他們就不是法律規定的唯一照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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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理由不是保釋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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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沒有稱為“追捕令”的檔案。 其次,能否取保候審,取決於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嫌疑人的具體情況。 以下是保釋條件,您可以自行檢查:
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繼續偵查的。
(五)證據不符合在押犯罪嫌疑人逮捕條件,人民檢察院在提出逮捕後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對累犯、犯罪集團主犯、自殘、自殘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嚴重犯罪或者其他嚴重犯罪嫌疑人,除犯罪嫌疑人有上述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情形外,不得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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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要看,有的可以,有的不能,所以建議在法律合作夥伴平台上諮詢律師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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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罪行的不同,如果我的朋友生病了,他就不能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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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一步調查之前,不可能申請保釋。 如果有其他親戚,可以允許他們帶孩子一起去。 除非孩子還是嬰兒,需要母乳餵養,或者孩子沒有其他人照顧孩子,否則可以進行居住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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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原因和孩子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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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處理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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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開了賭場並且有犯罪記錄,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不會批准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父母生病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取保候審條件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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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病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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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責令其提供保證人或者保證金。 為保證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證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一)保證人不得與案件有牽連,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無利害關係。
(二)保證人應當具有履行保證義務的能力。
(三)證人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4)應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在被保險人居住地有自己的永久住所,並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必須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司法機關應當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證人人選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責令重新提交保證人或者採取保證金的方式。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出具保證書,保證犯罪嫌疑人不逃避、妨礙偵查,隨時待命的強制措施。 它通常用於犯罪嫌疑人犯有不需要拘留或逮捕的輕微罪行,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進行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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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候審的擔保人必須滿足的條件:(一)與本案無關的;
2)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的;
4)有固定的居住地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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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與本案無關的;
2)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的;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罰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
取保候審,是指司法機關為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影響訴訟程序,隨時傳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非拘禁性強制措施。 為保證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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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關的;
2)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的;
4)有固定的居住地和收入。
第五十五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擔保人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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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當:
1. 不涉及本案,以及 2.履行擔保責任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權利和不受限制的人身自由。
4.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
擔保人的保修義務包括:
1、監督擔保人遵守下列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其居住地的市、縣(二)提審時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銷毀偽造證據或者串通證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實施或者已經實施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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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審的擔保人必須不沾汙、誠實、有勢,最重要的是需要繳納保證金,才能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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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是有固定工作和一定經濟條件的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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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強制性措施,是否判刑、如何判刑,要經過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和審判後才能決定。 從司法實踐來看,能夠取保候審的,都是犯罪比較輕的,獲得緩刑的機會還是比較大的。
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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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監視制度,即監獄外的監視制度,以防止不足以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逃跑! 長達 12 個月! 在此期間,必須遵守法律關於保釋候審的規定
離開居住的縣市需要許可,羈押傳票可以隨時發出,證人作證不得受阻,證據不得銷毀! 其他法律沒有禁止! 生活和工作照常進行!
至於你說的工作,會按照簽訂的合同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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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是指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隨時待命的一種強制方式。 您可以要求重返工作崗位,但雇主可能不同意恢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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