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遺贈人不接受遺贈,遺贈將何去何從?

發布 社會 2024-03-21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受遺贈人能否放棄接受遺贈 受遺贈人通過遺囑指定受遺贈人,受遺贈人可以接受遺贈或放棄接受遺囑的權利,這是法律允許的。 法律沒有規定受遺贈人放棄遺贈權的固定方式或者程式,只要受遺贈人向繼承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明確表示即可。 表達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

    但是,放棄接受遺贈的權利必須在《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行使,即“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兩個月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沒有說明,則視為放棄接受遺贈。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受遺贈人出於某種原因不願意接受遺贈,並且沒有明確表達,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期限,那麼遺贈財產總是處於歸屬不明的狀態,不利於財產的流通。

    此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的,由受遺贈人的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程式繼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條規定:“法定人行使繼承權和遺贈權,不得損害受遺贈人的利益。

    一般來說,法人不能放棄繼承權或遺贈權。 被**人利益明顯受到損害的,認定**行為無效。 因此,如果法人放棄遺贈的行為受到受遺贈人利益的損害,則放棄遺贈行為無效。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輸入法定繼承順序。

    在兩種情況下,受遺贈人會失去被遺贈的權利:

    一、受遺贈人知悉遺贈後兩個月內未表示接受或者放棄的,視為放棄遺贈。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兩個月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2.《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的請求撤銷其繼承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定繼承人將出現。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接受遺贈時必須約定受遺贈人,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已收到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遺贈贍養協議的內輪符合法律規定,死者根據真實遺囑訂立的,即屬有效。 繼承開始後,如有遺贈、贍養協議,應當按照約定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接受遺贈需要明確的受遺贈人,因為如果受贈人接受遺贈,則需要按照遺贈協議的要求執行。

    1、繼承權轉讓時,繼承權範圍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1、法定繼承中,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死者死亡的,繼承份額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2.遺囑繼承,指定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死亡,未放棄繼承,但未實際接受繼承的,即已實際享有並取得繼承權,應當繼承的遺產也應當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3.遺贈中,受遺贈人在繼承開始後明確接受遺贈但未實際接受遺贈財產時死亡的,遺贈財產也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受遺贈人在明知已遺贈後兩個月內未明確表示接受遺贈前死亡的, 受遺贈人的繼承人無權接受遺贈財產),這種情況也可以視為繼承權的轉移。

    2.遺贈和贍養協議的家屬。

    遺贈贍養協議是立遺囑人與贍養人之間約定的,贍養人承擔受遺贈人的生命、贍養、死亡和埋葬義務,立遺囑人的財產在受撫養人去世後轉移給受撫養人。 受撫養人一般是受遺贈人的親戚、鄰居或其他親戚朋友。 有贍養受遺贈人的義務,承擔受遺贈人的生死義務,享有接受受遺贈人遺贈財產的權利。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遺贈贍養協議中的受撫養人不能是法定繼承人,因為法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有相互贍養、相互繼承的法定權利和義務,不需要以協議的形式確定。

    3. 受遺贈人在遺產分割前死亡。

    只有受遺贈人明示接受遺贈,才享有接受遺贈的權利,放棄遺贈的,不再享有權利,不明示的,視為放棄遺贈,不享有權利。

    如果受遺贈人接受遺贈財產,其繼承人有權獲得遺贈財產; 但是,如果受遺贈人在生前放棄遺贈或者未表達遺贈,則受遺贈人的繼承人不再有權獲得遺贈財產,因為受遺贈人沒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四條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原則上,必須指定遺贈。 此外,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逾期未作出相應表示的,視為放棄遺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1124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書面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第1158條.

    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訂立遺贈贍養協議。 根據協議,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自然人的出生、安葬義務,享有接受遺贈的權利。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接受遺贈的方式是以書面形式證明您已明確接受其他繼承人的遺贈。 如果受遺贈人想接受遺贈,應直接接受,如直接辦理遺贈房屋的過戶手續。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兩個月內,表示接受或放棄贈與。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法律依據]根據《繼承法》第16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按照本法的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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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3-21

1.受遺贈人不能是法定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