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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資格獲得遣散費,您應該支付半個月的工資,如果您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離職,您將獲得另乙個月的工資。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的計算】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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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什麼開除你。 你嚴重違紀了嗎? 如果公司無緣無故解雇您,它可以提出以遣散費補償您或向您支付雙倍的遣散費(遣散費的兩倍)。
賠償的前提是貴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雇您。 補償金額基於服務年限。 您在公司工作的每一年將獲得乙個月的報酬,半年以上將獲得乙個月的報酬,半年以下將獲得半個月的報酬。
該標準基於您被驅逐出境前 12 個月的月平均值乘以一年中乙個月的金額。 例如,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5年,平均月薪是2000元,那麼薪酬是5*2000=10000元。 用人單位非法解雇你的,用人單位應向你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即補償金。
不知道清楚不清? 建議你學習《勞動合同法》,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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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支付乙個月的工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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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工會關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勞動合同經雙方同意終止;
2.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
3.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職;
4.勞動合同訂立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修改勞動合同的協議;
5.在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接受法定整頓,或者生產經營條件出現嚴重困難期間,需要裁員;
2)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的;
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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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解雇取決於原因,如果是法定原因,您將無法獲得賠償。 如果不是法定原因,您可以獲得 2 個月的經濟補償和 1 個月的補償。
補償金是解雇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月薪應為合同約定的工資,即稅前工資。 至於補貼,如果寫在合同上,你可以得到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9條 當事人可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合同、信函、電報、電傳、傳真等內容可以有形地表達的形式。
在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中可以有形地表示並且可以隨時訪問的資料電文,應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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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雇員工的工資補償:
1、公司與員工協商提出勸阻的,公司按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 員工被公司解雇的,遣散費的計算標準如下,如果是違法解雇的,按2倍的標準計算:
1)遣散費按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2)員工工作滿半年但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計算;
3)員工工作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員工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2、公司違法單方解雇員工的,公司應按經濟補償標準支付雙倍補償;
3、因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導致勞動者被解雇的,不予賠償。
被開除和能夠回去的標準如下: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依法辭退的,除非用人單位同意與勞動者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不能重返工作崗位; 如果用人單位只是口頭解雇雇員,沒有法定理由,建議雇員繼續工作,以免用人單位以此為藉口,以雇員缺勤為藉口,解除合同。 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企業內部規矩,但未達到開除、開除程度的勞動者,採取的行政措施。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每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看起來你的老闆對你有點矛盾。 一方面,他們說他們想解雇你,這可能意味著他們對你的工作表現不滿意或有其他考慮。 另一方面,他們兩次邀請你吃飯並與你交流,這可能表明他們對你仍然有些好感,或者他們想以這種方式緩解你的壓力和不安。 >>>More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不得非法扣減勞動者的合法工資,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More
被公司解雇,員工賠償: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遣散費按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給勞動者,勞動者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More
你首先要知道你為這家公司工作的地方應該由哪個勞動局管理,你不知道怎麼撥打114檢視區、縣、鄉所屬的勞動局的**號和位址。 然後去當地的勞動局,當然要去公司的註冊法人,註冊位址,現在是拖欠工資的公司位址,以及負責人的姓名。 當然,如果拖欠工資,也要合理反映情況,不要誇大其詞,獅子張嘴,不利於勞動部門解決,也拿不到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