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雇有什麼補償嗎,多少錢?

發布 社會 2024-03-20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被公司解雇,員工賠償: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遣散費按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給勞動者,勞動者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月工資是指雇員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規定,公司提前30日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合同,並可獲得經濟補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用人單位終止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解雇或解雇你),有以下三種情形的,哪一種情形應該支付給你,但不支付給你,你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無故終止與你關係,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你無過錯,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可以認定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並且你應該得到補償,也就是說,你每工作一年將獲得 2 個月的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解除與你方的勞動關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向你支付遣散費,即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規定,無需提前1個月通知,還應支付1個月的代通知金,n+1;

    3、如您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與您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提前通知您; 但是,這需要雇主提供證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您終止僱傭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1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檢視公司的規章制度。

    如果您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那麼公司不必支付費用。

    如果沒有,根據您工作的年限 2 倍的報酬。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你的工資是當地最低工資的三倍以上,那麼公司將不得不補償你當地最低工資的三倍,工作一年乙個月,工作半年乙個月,不到半年一年,不到半年的工資半個月。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公司不良員工被解雇有沒有補償,取決於解雇的原因和方式,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無法律理由解除與勞動者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且勞動者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認定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並應支付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勞動關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向您支付遣散費,即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未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的,應支付乙個月的代通知金,俗稱n+1;

    3、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無需提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通知; 但是,用人單位需要提供證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被公司開除,以下問題必須猜清楚。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不明白什麼是開除? 沒有一分錢。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你沒有工作失誤,公司解雇了你,那麼你可以要求勞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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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個回答2024-03-20

員工被公司解雇的,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員工兩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補償。

8個回答2024-03-20

1、沒有解雇這回事,只有解除勞動合同。 但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企業以口頭通知形式解除勞動合同無效。 >>>More

16個回答2024-03-20

不,首先公司是公共環境,打架是解決不了的,其次,任何公司都會規定不能是其內部矛盾,打架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也會對員工之間產生影響,產生不和諧因素,所以公司解雇也是合理的, 而你對公司的負面影響是最嚴重的,你應該思考自己的問題,反思如何糾正自己,面對未來的環境才是。

16個回答2024-03-20

用人單位無故解雇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工作兩個月後補償勞動者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More

11個回答2024-03-20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三種:1、勞動者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依照勞動者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還應當向勞動者多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經濟賠償金的兩倍。 關於遣散費計算範圍的詳細內容,請參閱《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法》第一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證明內容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