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子女探視權、離婚後子女探視權

發布 社會 2024-03-26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官通常每月判處兩到四次探視。 在雙方協議離婚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就子女的探視權問題達成一致,並可以約定具體的探視時間、探視次數和探視方式。 但是,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法官通常會徵求雙方的意見,如果雙方都同意,那麼一般會按照約定的探視次數進行,如果雙方無法協商,法官一般會判給每月兩到四次探視。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對於子女撫養費的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但母乳餵養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出那一方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徵求孩子自己的意見。 不贍養子女的父母應按月支付贍養費,直到子女年滿18歲,贍養費標準一般在年收入的20%至30%之間。 如果一方在以後的贍養期內不適合撫養孩子,另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新的訴訟,以改變孩子的撫養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天津律師李律師(離婚專業律師):

    你可以起訴,並且有機會贏得官司。 律師應該知道,客戶需要的不是一堆法律規定,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李律師認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在辦理離婚案件時應以結案、不留隱患為目標。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同意深圳律師劉勇的建議。 它可以讓孩子自己許下更多的願望。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您可以起訴更改探視時間,並收集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更改對孩子的發展有益。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首先,不可以,如果父母離婚,未取得撫養權的父母有權探視,另一方有義務協助。 除非符合法律,否則不能剝奪它。

    申請中止探視權的條件是不利於兒童的身心健康。

    與本案一樣,這樣做的原因是不可能中止探視權。

    其次,您可以單獨起訴子女撫養費。

    第三,確保書面協議的安全,這是你的最後一道防線。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親、母親探望子女,妨礙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 停藥原因消失後,應恢復探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6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 中止原因消失後,應恢復探視。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後,不撫養子女的配偶有探視的合法權利,另一方有協助和配合的法定義務。 如未達成協議,可提起訴訟,法院將根據雙方具體情況調解探視事宜,雙方在法官主持下能就探視的時間和方式達成協議的,法官將出具調解函確認。

    如果調解失敗,法官將根據照顧孩子的利益,對探視的時間和方式作出判斷。

    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行使探視權,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對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中止探視權。 中止事由消失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請恢復探視權。

    探視權的本質不僅是保護父母一方的權利,而且是對孩子成長的照顧。 對方當事人出於各種原因故意不讓對方見孩子的,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向對方申請列入失信人名單等,限制對方當事人履行合作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父母有探視權;

    2、具體訪問時間、地點、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3.協商不成的,法院應本著有利於兒童成長的原則作出判決。

    探視權是法律賦予父母的合法權利,如果對方拒絕您探視孩子,您可以就探視權提起訴訟。 採用。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您好:一般來說,“探視權”應該體現在離婚判決中,當然,如果沒有體現出來,並不意味著你的“探視權”被剝奪了,可以和女方商量探望孩子事宜。 如果女方日後不准你探望孩子,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保障你的“探視權”。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權; 中止事由消失的,恢復探視權。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離婚判決不涉及探視權,當事人就探視權問題分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探視權不會因此被剝奪,離婚後探視孩子的權利,受法律保護,在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前提下,與女方協商探視的時間和地點,在未達成協議時收集證據, 如簡訊及**錄音她拒絕探望你,請諮詢律師起訴對方!不過看在孩子的份上,不要和對方鬧得太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件事情你總不能告上,希望能幫到你! 祝你好運!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不必擔心這一點,因為探視權是以身份為基礎而存在的,除非探視權的行使會嚴重危害兒童的身體、心理、精神或情感健康,也就是說,兒童是指對行使探視權是否可行的最終決定的依據。

    人民法院已經作出的不涉及子女探視權的生效判決,當事人可以依法另行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也應當受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探視權是一項合法權利,您有權要求探視您的孩子,如果對方阻撓您,您可以起訴澄清探視的時間和方式。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你可以和你的前妻討論,如果不能討論,你可以再提起訴訟,一般情況下,這種官司會勝訴。 只要你能證明你是正常的,沒有虐待兒童的歷史,你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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