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妻子有義務互相扶養嗎?

發布 社會 2024-03-09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贍養的義務,贍養費是指夫妻在生活中相互贍養、相互扶養的法律責任,贍養義務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夫妻共同承擔日常生活費用, 當一方病重時,另一方需要盡最大努力照顧。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9條【夫妻相互贍養的義務】夫妻有相互贍養的義務。

    需要贍養費的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贍養費,如果另一方不履行贍養義務。

    所謂“夫妻有相互贍養的義務”,就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在生活中互相照顧,在經濟上互相供養,在精神上互相扶持。 承擔贍養責任,不僅是婚姻關係維持和存續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

    這種權利和義務關係具有法定性質。 它不能隨意選擇或丟棄。 它是基於婚姻的有效性,夫妻雙方都是平等的,不受好壞感情的影響。

    夫妻之間的贍養費是有條件的,要求贍養費的一方只有在“需要贍養費”的情況下才能行使向另一方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這裡的“需要”是指尋求贍養的一方年老、病殘、無行為能力、沒有其他經濟支援,生活困難的情況。 在司法實踐中,條件一般是一方喪失獨立生活能力。

    在對方有能力履行的範圍內。 也就是說,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義務,另一方也需要具備相應的能力、一定的經濟條件和經濟能力來承擔付款。 這項義務與履行債務嚴格不同。

    丈夫和妻子可以就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的所有權達成一致,例如確定其中一項財產或收入應歸配偶一方或雙方所有。 但是,夫妻之間相互扶養是法律義務。

    換言之,無論夫妻雙方在財產問題上達成何種協議,都不能免除贍養費的法定義務。 在現實中,有些夫妻同意自己的工資或收入屬於對方,但這並不意味著夫妻雙方只承擔自己的生活費用,不承擔相互贍養的義務。 如果一方病重,另一方仍有義務盡最大努力照顧他或她並提供相關費用。

    如果離婚,原來的配偶不再有義務相互撫養。 但是,如果一方在離婚後生活困難,另一方可以給予他或她適當的經濟幫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不僅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還有贍養子女的義務,他們也有互相贍養的義務。 當一方身患重病臥床不起,無法照顧自己時,另一方必須履行贍養義務,無視不僅違反人類道德,而且是違法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現實世界的問題。 蘇(男)和潘(女)結婚七年,婚後,蘇在外面做生意,潘在家照顧老人,因為生意關係,蘇在外面有個“小三”,晚上經常不回來。 蘇和潘也開始爭吵,終於在乙個週末兩人激烈爭吵後,潘回到了父母家。

    潘某長期身體不好,沒有經濟**,於是他要求蘇某每個月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但蘇某拒絕了。 無奈之下,潘某起訴法院,要求蘇某每個月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那麼本案法院將如何處理呢?

    律師回答。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贍養、相互扶養的義務。 一般來說,相互依賴並不經常發生,因為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就業權利。

    即使配偶一方在外工作,另一方負責家務,收入由夫妻雙方分享,這只是夫妻雙方在家庭事務上的分工。 夫妻雙方相互贍養義務的履行,通常發生在配偶一方在一段時間內喪失工作能力或謀生能力,而另一方具有一定的相互贍養能力。

    本案中,蘇某和潘某有上述情形,蘇某應履行贍養妻子的義務。 至於應該給予多少贍養費,則要根據潘的實際需要、蘇的實際經濟能力以及當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來確定。

    法律條款的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條 夫妻之間有相互贍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贍養義務的,需要贍養費的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贍養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根據《婚姻法》第20條和《刑法》第261條的規定,夫妻雙方有相互贍養的義務。

    夫妻雙方應相互提供經濟支援和生計支援,以維持他們的日常生活。 夫妻之間的相互支援既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這種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 換言之,丈夫有義務贍養妻子,妻子也有義務贍養丈夫; 相反,配偶任何一方都有權從另一方獲得贍養費。

    洪拉。 一方不履行贍養義務的,需要贍養費的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贍養費。 應當支付贍養費的一方拒絕支付的,需要贍養費的一方可以通過訴訟獲得贍養費。 夫妻一方生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有贍養義務的配偶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本案中,林某病重需要住院**,喪失了工作能力,沒有生計**,有權要求丈夫韓某履行撫養義務。 如果韓某有能力,堅持不履行贍養林某的義務,可能構成遺棄罪,並追究刑事責任。

    顯然,夫妻雙方有相互贍養的義務,無論一方是否受僱,也無論雙方收入差距大小,婚後財產均歸,即使不討論義務問題,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在患病後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要求就醫。

    如果對方不願意支付醫療費用,他們可以離婚並分割財產; 如果患者不想離婚,他或她也可以要求分割婚姻財產。 所以,不要總以為夫妻關係不如父母子女好,當你的配偶需要贍養時,如果你不履行贍養義務,就要小心被判遺棄罪,坐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夫妻有相互贍養的義務,贍養費是指夫妻在生活中相互贍養、相互扶養的法律責任,贍養義務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夫妻共同承擔櫻石的日常生活費用,當一方患上重病時, 對方需要盡力去照顧。職工因第三者受傷,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作出工傷認定,且職工或其近親屬未對第三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提起訴訟要求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支付工傷保險金的, 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職工因第三者遭受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金的,除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外,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9條 夫妻之間有相互贍養的義務。 當另一方未履行贍養義務時,需要贍養費的一方有權要求其向棗廠支付贍養費。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夫妻之間相互扶持的義務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在生活中互相照顧,在經濟上互相供養,在精神上互相支援。 丈夫和妻子有義務相互支援。 一方不履行贍養義務的,需要贍養的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贍養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59條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贍養的義務。

    如果另一方不履行贍養義務,需要贍養費的一方有權要求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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