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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乙個法律社會,酒店和學校不能限制員工的自由選擇,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情況,勞動監察部門可以通過給酒店和學校乙個**來幫你解決問題。 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酒店和學校的行為是違法的,其實他們很清楚,他們也怕被人背後吐槽,只是欺負你不懂法或者膽小! 你17歲就不再是童工了,不要談童工,只要真實反映情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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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和酒店的合同,不放過是違法的,主要是如何解決違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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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 那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簽訂的合同根本無法得到法律承認!!
我們走吧! 如果他不敢讓你離開,你就告他做童工!!
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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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的是你籤了什麼樣的合同? 如果是正式的勞動合同,可以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最多乙個月就可以辦理正式辭職手續。
你一離開實習酒店,他就會失去收入,但你可以和學校協商,自己找乙個實習單位,直到你畢業。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在實習期間,與雇主的所有糾紛將被學校忽略,並且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所以請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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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辭職公司拒絕讓他離開,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勞動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而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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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有權隨時辭職,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只需依法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辭職的,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而辭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雇主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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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批准勞動者辭職申請的,協商無法解決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其合法勞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以前最好不要給她添麻煩,打工很辛苦,可能你過去不方便,再說了,過去一時找不到工作只會給她增加負擔,等你找到工作的時候, 你將開始上學。別忙,咱們倆總結好後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