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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滅火器。
有效期最長為 12 年,水基滅火器。
有效期較短,為6年,乾粉滅火器。
較長的有效期為 10 年。
從標籤上看,無法識別生產廠家和生產日期的滅火器必須報廢,即使沒有過期也不能使用。
從外觀結構上看,滅火器壓力表。
外表面不得有變形、破損等缺陷; 壓力表的指標必須指向綠色區域; 滅火器的壓力手柄、閥體等金屬部件,如出現嚴重損壞、變形、生鏽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必須更換; 氣缸嚴重變形腐蝕,必須報廢,即使沒有過期,也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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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滅火器的有效期,記者採訪了省消防大隊科技廳。 一位負責人解釋說,一般情況下,乾粉滅火器的有效期為10年,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有效期為12年,但這個有效期也與滅火器所處的環境有關。 例如,在化工單位、加油站等腐蝕性環境中,滅火器可能在半年內失效。
如果是酒店或者其他單位有**空調,穩定性比較高,三四年也未必會失效。 滅火器的有效期因住宅樓的通風和管理而異。 因此,滅火器的有效期與火災的環境和管理有很大關係。
單位安全部門應每年定期檢查一次,平時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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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粉滅火器有效期為10年,二氧化碳滅火器有效期為12年。 但是,如果您已經離開了很長時間,請檢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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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的有效期為 12 年,第一次維修需要在工廠的第三年進行,此後每年進行一次維修。 這種滅火器必須存放在陰涼乾燥的地方,周圍環境不要太潮濕,溫度不要太高,否則這種滅火器的有效期會縮短很多。
如果滅火器自製造之日起達到以下年份,則必須報廢:
a) 水基滅火器 – 6 年;
b) 乾粉滅火器 – 10 年;
c) 清潔氣體滅火器 – 10 年;
d) CO2 滅火器和氣瓶 – 12 年;
如果發現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報廢:
a) 氣缸和氣缸揚程按水壓試驗不合格;
b) 二氧化碳滅火器鋼瓶未通過殘餘變形率試驗;
c)圓柱體嚴重生鏽(漆皮大面積脫落,生鏽面積大於圓柱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面有凹痕)或。
連線部位和氣缸底部腐蝕嚴重;
d) 氣缸嚴重變形;
e) 氣缸和缸蓋有焊接、釺焊或修補等修復痕跡;
f) 氣缸和缸蓋的螺紋(不包括公升降和壓緊手柄)損壞或無效;
g) 氣缸與封頭之間無螺紋連線的滅火器;
h) 頭部有裂紋、無洩壓結構等缺陷;
i) 水基滅火器筒體內的防腐層失效;
j) 沒有間歇噴射器的可攜式滅火器;
k) 氣瓶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的滅火器;
l) 沒有製造商名稱和製造日期(包括銘牌脫落,或者雖然有銘牌,但再也看不到製造商的名稱; 製造日期。
無法辨認的郵票);
m) 被火燒毀的滅火器;
n) 1211 應根據 GA 402 報廢的滅火器;
o) 不符合消防產品市場准入制度的滅火器;
p) 按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報廢的滅火器。
根據報廢條件,您的滅火器應在其使用壽命結束時報廢,從製造之日起計算。
二氧化碳儲氣瓶(以下簡稱儲氣瓶)。
氣瓶必須符合GB 4402《可攜式乾粉滅火器》的要求。
氣瓶自生產之日起五年後,必須按GB4351的要求每三年進行一次試驗。 那些未通過水壓試驗的必須更換。
未按GB 4351《可攜式滅火器通用技術條件》要求沖壓的氣瓶,必須每3年更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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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間有限。
1、二氧化碳滅火器有效期為12年;
2、乾粉滅火器有效期為10年;
3、水基滅火器的有效期為6年。
二、維護期。
1、水基滅火器已執行3年,首次保養後每1年送檢一次;
2、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首次維修後,應每2年送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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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 滅火器的報廢期長達 12 年。 二氧化碳滅火器自生產之日起有效期為12年,必須報廢。
1、如果二氧化碳滅火器放置時間過長,瓶內壓力會降低,導致滅火效能下降,因此需要定期進行抽查,及時維護。
2、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有效期與滅火器的環境和管理密切相關。 在化工單位、加油站等腐蝕性環境中,二氧化碳滅火器可能在半年內失效,而酒店等有空調的單位穩定性比較高,三四年內也未必失效。
3、自生產之日起五年後,二氧化碳儲氣瓶必須每三年按國家標準要求進行一次試驗,水壓試驗不合格者必須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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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滅火器維修報廢標準》GA95-19951,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2、可攜式酸鹼滅火器5年;
3.可攜式水滅火器6年;
4、可攜式乾粉滅火器(氣瓶式)8年;
5.可攜式儲存壓力乾粉滅火器10年;
6.可攜式1211滅火器10年;
7、可攜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8、手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9、手推車式乾粉滅火器(儲氣瓶式)10年;
10、12年乾粉滅火器,用於小車儲存壓力;
11.手推車式1211滅火器10年;
12.手推車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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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有效期有兩個方面,一是滅火器的鋼瓶,根據國家有關規範,二氧化碳滅火器的強制報廢期為12年; 另一方面,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滅火劑也有有效期,在常溫下儲存,有效期為兩年,但一般來說,滅火劑的更換期為1至2年。
根據GB95-2007《滅火器維修報廢規程》,滅火器的報廢規定自生產之日起達到以下年份的,必須報廢
a) 水基滅火器 – 6 年;
b) 乾粉滅火器 – 10 年;
c) 清潔氣體滅火器 – 10 年;
d) CO2 滅火器和氣瓶 – 12 年;
如果發現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報廢:
a) 氣缸和氣缸揚程按水壓試驗不合格;
b) 二氧化碳滅火器鋼瓶未通過殘餘變形率試驗;
c)氣缸腐蝕嚴重(大面積漆皮脫落,鏽跡面積大於氣缸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面有凹蝕)或連線件與氣缸底部嚴重腐蝕;
d) 氣缸嚴重變形;
e) 氣缸和缸蓋有焊接、釺焊或修補等修復痕跡;
f) 氣缸和缸蓋的螺紋(不包括公升降和壓緊手柄)損壞或無效;
g) 氣缸與封頭之間無螺紋連線的滅火器;
h) 頭部有裂紋、無洩壓結構等缺陷;
i) 水基滅火器筒體內的防腐層失效;
j) 沒有間歇噴射器的可攜式滅火器;
k) 氣瓶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的滅火器;
l) 沒有製造商名稱和製造日期(包括銘牌脫落,或者雖然有銘牌,但再也看不到製造商的名稱; 製造日期和製造日期無法識別);
m) 被火燒毀的滅火器;
n) 1211 應根據 GA 402 報廢的滅火器;
o) 不符合消防產品市場准入制度的滅火器;
p) 按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報廢的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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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看,它寫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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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滅火器的強制報廢期為12年,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滅火劑在常溫下貯存,有效期為兩年。
請參閱《滅火器的維護和報廢標準》。
1.可攜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2.可攜式酸鹼滅火器5年;
3.手森西蒂型水滅火器6年;
4.可攜式乾粉滅火器(氣瓶式)8年;
5.10年可攜式儲存壓力乾粉滅火器;
6.可攜式 1211 滅火器 10 年;
7.可攜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8.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9.手推車式乾粉滅火器森坦(儲氣瓶式)10年;
10.12年乾粉滅火器,用於手推車儲存壓力;
11.1211滅火器10年;
12.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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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最長有效期為12年,水基滅火器的有效期較短為6年,乾粉滅火器的有效期較長為10年。
從標籤上看,無法識別製造商和生產日期的滅火狀態秤,即使沒有過期,也必須報廢。
從外觀和結構上看,滅火器壓力表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壞等缺陷; 壓力表的指標必須指向綠色區域; 滅火器的壓力手柄、閥體等金屬部件,如出現嚴重損壞、變形、生鏽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必須更換; 氣缸嚴重變形腐蝕,必須報廢,即使沒有過期,也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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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氧化碳滅火器有效期為12年;
2、乾粉滅火器有效期為10年;
3、水基滅火器的有效期為6年。
4、水基滅火器入廠3年,第一次保養後應每1年檢修一次。
5.芹菜罩、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出廠期為5年,第一次保養後應每2年送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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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這個問題由我來決定,打字需要一點時間,請耐心等待,謝謝!
你好, 1.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有效期為12年;2、乾粉滅火器有效期為10年; 3、水基滅火器的有效期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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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51 Anju 隨時為您服務。
其實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有效期有兩個方面,一是滅火器的鋼瓶,根據國家相關規範,二氧化碳滅火器的強制報廢期為12年; 另一方面,二氧化碳滅火器的滅火劑也有有效期,在常溫下儲存,有效期為兩年,但一般來說,滅火劑的更換期為1至2年。
按GB95-2007《滅火器維修報廢規程》報廢規定。
如果滅火器自製造之日起達到以下年份,則必須報廢:
a) 水基滅火器 – 6 年;
b) 乾粉滅火器 – 10 年;
c) 清潔氣體滅火器 – 10 年;
d) CO2 滅火器和氣瓶 – 12 年;
如果發現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報廢:
a) 氣缸和缸蓋水壓試驗不合格;
b) 二氧化碳滅火器鋼瓶未通過殘餘變形率試驗;
c)氣缸腐蝕嚴重(大面積漆皮脫落,鏽跡面積大於氣缸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面有凹蝕)或連線件與氣缸底部嚴重腐蝕;
d) 氣缸嚴重變形;
e) 氣缸和缸蓋有焊接、釺焊或修補等修復痕跡;
f) 氣缸前衝頭螺紋與氣缸蓋(不包括公升降壓件)損壞或無效;
g) 氣缸與封頭之間無螺紋連線的滅火器;
h) 頭部有裂紋、無洩壓結構等缺陷;
i) 水基滅火器筒體內的防腐層失效;
j) 沒有間歇噴射器的可攜式滅火器;
k) 氣瓶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的滅火器;
l) 沒有製造商名稱和製造日期(包括銘牌脫落,或者雖然有銘牌,但再也看不到製造商的名稱; 工廠惠懷疑年月鋼印無法識別);
m) 被火燒毀的滅火器;
n) 1211 應根據 GA 402 報廢的滅火器;
o) 不符合消防產品市場准入制度的滅火器;
p) 按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報廢的滅火器。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隨時在浙小51號公寓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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