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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一定數量的贍養費。 根據新婚姻法,離婚雙方有過錯的,應給予對方一定數額的贍養費,大部分財產應判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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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些拉扯了解不多,我只是想,這東西有必要嗎? 離婚? 不明白孩子這麼大,離婚了,你以為孩子只是乙個物件嗎? 你以為他不明白嗎?
如果有什麼補償問題,我想算了,回到過去,一起對待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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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沒有共同財產,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具體包括以下三種情況:1.無過錯方損害賠償制度。
如果發生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配偶一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損害賠償。 2.家務勞動補償制度。 在很多家庭中,夫妻一方辭去工作在家照顧老人,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離婚時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給予賠償。
3.經濟困難補助制度。 在離婚的情況下,如果一方難以維持生計,有能力的另一方應提供適當的幫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88條: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向另一方請求賠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賠償。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百零零條 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的,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百零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a) 重婚;2)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還有其他重大故障。
第一百零九十二條 離婚時,夫妻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另一方可能會獲得少量或沒有份額。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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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夫妻之間沒有共同財產,離婚一般不予補償。 《婚姻判決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在反抗前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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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具體情況。 一般情況下,如果離婚時沒有共同財產,妻子將無法分割財產。 因為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就是共同財產的分割。
在因崩潰的男子的過錯而離婚的情況下,女方有權要求賠償,可以賠償。 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財產的,離婚時沒有財產可以分割的,離婚是由於男方的過錯造成的,女方可以要求賠償離婚損害賠償,男方的個人財產應予賠償。 當雙方有感情問題要辦理離婚手續時,還需要分割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可以以協議離婚的方式處理,否則還需要通過訴訟等法律手段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1條【離婚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群體發生混亂,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一)重婚; 2)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5)還有其他重大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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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沒有共同財產,也沒有房子,在這種情況下,女方得不到一定的賠償,每個人都是婚姻的受害者,既然不可能走到最後,就應該說再見。
1、地位平等導致兩個人在婚姻中平等,沒有人比誰高人一等,每個人對婚姻的奉獻也是一種平等的關係。 由於離婚時沒有共同財產,也沒有房子,所以這樣的離婚很容易處理,沒有利息是最簡單的離婚。 如果兩人之間沒有共同財產,女方將得不到補償,女方在婚姻中沒有優越權。
其次,沒有補償論證說,選擇婚姻是兩個人的結果,每個人都是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如果能接受婚姻,就應該承受離婚的打擊。 雖然離婚對女性的影響很大,很多人對離婚的女人有一定的看法,但離婚的男人不會好到會被質疑的地步。 在婚姻中,他沒有受到任何不平等的待遇,也沒有受到傷害,只是他純粹是離婚,對方沒有任何理由補償自己,這也太搞笑了。
3.正確面對離婚 既然已經選擇了離婚,那麼離婚對自己來說就是最重要的事情,當離婚滿意之後,那就別費心去找淮麗燁去想一些不恰當的補償了。 對方在婚姻中並不為自己感到難過,同樣面臨離婚,這是一次不幸的經歷,無法讓對方為這段婚姻付出代價。
沒有任何財產糾紛的離婚是解決它的最佳方式,只需要兩個人通過離婚程式即可完成。 女方不能要求對方補償自己,對方不對不起自己,我們之間沒有經濟關係,也沒必要承擔自己不該承擔的責任,這就是女方的強迫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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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可能得到補償的,因為每個人在婚姻中都是公平的,所以沒有這些東西,女人就不會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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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補償,因為沒有共同財產,所以離婚後兩個人最好分開,誰也不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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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胡不會得到任何賠償,因為夫妻倆離婚後,既沒有共同財產,也沒有房子,所以常孔銀只能一分為二,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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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財產,離婚婦女會得到賠償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無共同財產,離婚時無財產可分割的,因男方過錯導致離婚的,女方可要求賠償離婚損害賠償,男方個人財產應予賠償。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早婚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捐贈的金融資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2、離婚損害賠償要求時應注意什麼。
1、注意區分離婚損害賠償與婚姻侵權行為的界限。
婚姻侵權行為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和身體受到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如婚前一方財產被毀壞、配偶一方受到虐待或者身體傷害等。 婚姻侵權行為可能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任何時候發生,婚姻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訴訟可以隨時提起。 離婚損害賠償要求只能在離婚訴訟時和離婚後一年內提出。
離婚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害賠償、人身傷害和精神損害賠償。 因婚姻侵權關係破裂而離婚的,受害人在提起訴訟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由法院一併審理,使婚姻侵權賠償與離婚損害賠償存在競爭。
2、注意區分離婚損害賠償與離婚財產分割的界限。
離婚中的財產分割是以夫妻平等的原則為基礎的。 在分割過程中,對無過錯方的照顧就是在平等的前提下,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中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另一方面,離婚損害賠償是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後,以過錯方的財產作出的。
當離婚賠償金的數額高於夫妻共同財產時,為了保護無過錯方的利益,離婚賠償金應先支付,再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者雙方取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More
一般來說,如果在婚姻期間購買了一輛車,一般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如果男女雙方共同約定,婚姻關係期間的汽車屬於一方,也沒關係,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妻子簽字同意,這輛車就屬於你。 >>>More
很多人問我,會問,我婚後的工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今天我就和你談談這個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More
法院認為,轉移的依據是短時間內有大量資金進出,且這些資金的流出與離婚前相差很大。 例如,對於銀行存款,確定資產轉移的行為:1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