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拿到證明,現在孩子的出生證明都丟了,怎麼補發

發布 社會 2024-03-30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何申請出生證明 (1)《出生醫學證明》的處理時間:每週一、周五全天。 (2)準備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和分娩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病歷》進行處理。

    1、在分娩醫院取得《出生病歷》和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 2、持夫妻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療記錄》到母親戶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院)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3)辦理手續: 1.憑分娩醫院出具的《出生病歷》在**支付費用。

    2.申請《出生醫學證明》。3、自行填寫的表格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碼、國籍、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位址、母親住址、床位號等。

    如果您在第一次住院時還沒有弄清楚寶寶的名字,則可以使用昵稱代替。 但是在出院之前,一定要給寶寶起個好名字,否則有些醫院不會出“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辦理中的細節提醒 *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助填表》一定要小心謹慎,因為一經填寫列印,就無法更改。

    當您收到出生醫學證明時,您應該仔細檢查它。 如發現填錯,應及時向醫院申請續期。 嚴禁更改出生證明,一旦更改,將被視為無效。

    在申請“出生證明”之前,必須先選擇寶寶的名字 雖然很多父母從剛懷孕的時候就開始給寶寶取名,但總是很難等到最後一刻才決定。 為了順利拿到寶寶的出生證明,出院前一定要設定好寶寶的名字。 給寶寶起名字時,最好不要故意在字典裡翻出乙個冷詞。

    這樣可以避免很多尷尬,也不會讓別人看到寶寶的名字問,這個詞怎麼發音? 或者只是被別人讀錯了。 如今,計算機資訊系統是用來註冊或報名考試的,打字員可能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去搜尋字型庫中太冷找不到的單詞,或者根本找不到這個單詞在電腦裡,這真是麻煩不少。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何補發遺失的出生證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它可以重新發行。 應當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者委託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材料。

    法律依據:《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遺失的《出生醫學證明》需要補發的,應當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者委託管理機構。 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新生兒的出生病歷和《出生醫學證明書》原件發證單位提供的《出生醫學證明書》原件的號碼。

    2)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經核實後,將重新簽發,同時進行備案。 《出生醫學證明》在辦理戶口登記手續前遺失的,《出生醫學證明》原頁和補頁應補發; 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首頁。

    具體補發程式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有關材料,應當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並永久儲存。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如果您丟失了出生證明,您可以更換它,但只有兒童才能獲得它。 未成年人不能補發,只能到醫院影印出生證明或出生檔案的存根,影印件加蓋醫院醫療印章後,還可以起到出生證明的作用,得到公安機關和法院的認可。

    《出生醫學證明》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統一印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 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管理工作。

    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請豎起大拇指(左下角),我期待你的點讚,你的努力對我來說非常重要,你的支援也是我進步的動力。 如果你覺得我的回答還是滿意的,可以點選我的頭像進行一對一的諮詢。 最後,祝大家身體健康,心情愉快[鮮花]!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因原出生證明遺失、被盜或其他遺失需要補發的,在取得原發證單位相關出生病歷證明後,向所在地縣(區)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 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經查證屬實的,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章。

    法律依據:《關於管理的補充規定》第七條。

    因原出生證明遺失、被盜等原因需要補發出生證明的,在取得原發證單位相關出生病歷證明後,向所在地縣(區)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 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經查證屬實的,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章。 補發方式如下:

    1)未申報戶籍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出生醫學證明》的正、側頁應補發;

    2)辦理戶口登記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原頁。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書只適用於1996年1月1日(或1996年3月1日)以後出生的嬰兒。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我認為可以補發,請帶上孩子的相關證明,然後到當地地點補發。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可以去公安局重新申請,帶上父母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以及孩子的住院證明。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孩子的出生證明遺失,可以補發,孩子的父母應到孩子出生地醫院出具新生兒出生病歷和帶有《出生醫學證明》原件號碼的證明,然後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委託管理機構申請補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或者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 無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口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 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上述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 衛生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分娩的人員,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母親、朋友死亡或者新生兒出生缺陷的,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它可以重新發行。

    一旦你獲得了出生證明的原件,你就可以向你居住地的主管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出生證明。

    經主管機關核實準確性後,遺失的出生證明會補發,當然,補發的出生證會有補發專用印章,與原出生證不同,但不影響使用。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2、補發《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需重新開具給新生兒出生地的縣級行政主管部門(沈佑縣衛生局委託縣婦幼保健和計畫生育服務部門陪同冉欣辦理)。 3、根據湘衛市婦女社會事務廳通知〔2013〕63號第五章《湖南省衛生廳、婦女社會事務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行政辦法》的通知,重發檔案要求新生兒向父母或其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 並提交以下資料:(一)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簽字並加蓋指紋的《出生醫學證明書》;(二)新生兒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應填寫並提交《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申請表》; (三)原發證單位出具並加蓋印章的《新生兒出生病歷》影印件或相應病例資料影印件;(4)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影印件; (五)新生兒父母或者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原件及影印件、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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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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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獲得了出生證明的原件,你就可以向你居住地的主管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出生證明。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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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3-30

孩子的出生證明可以補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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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河南省南樂縣人民群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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